造型艺术术语。狭义即指
造型艺术;广义指以艺术表现为目的、并具有一定美术要素的实用物之形态。
如
工艺、
陶瓷、
青铜等制品,甚至包括、凡通过人类的意识制造出来的眼睛能看得见、手能触摸着的形象。因此,可区分为以艺术表现为目的的造形和没有艺术表现意图的造形两种;还可依据有无实用目的再加以区分。以实用为必要条件的造形,仍可再依据有无美的要素加以区别。把造形的“形”换作“型”,限于使用在立体造型方面,因造型一词意味着
雕塑、陶瓷、青铜与
建筑艺术等,具有传统的
三维空间的性质,富于立体的造型性。现作为更广泛的概念,造形和造型常混同使用,因为现代的绘画也有显示出三维空间性,具有立体感的。这是借助特定的造型手段,如通过
色调变化和明暗对比关系,使所描绘的对象看似立体化,尤其是置于阴影中,观赏者因视觉错觉而变形虚幻的真实性,更富有立体的造型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