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
中医药在全球的发展,表彰在该领域取得突破性及获国际认可成就的学者,
香港浸会大学于2011年获张安德慈善基金捐资港币1000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以助中医药学院设立“张安德中医药国际贡献奖”,其余400万元用以成立“张安德发展基金”,支持大学整体发展,提升教研质素。
奖项历程
“张安德中医药国际贡献奖”颁发予在推动中医药国际化或在中医药研究领域取得具突破性及获国际认可的成就的科学家和学者,名额为一至两位学者。奖项仅颁发予对
中医药范畴有杰出贡献的个别人士,不授予课题研究组或团队。若爲研究组或团队的贡献,提名人应推荐主要的贡献者参与遴选。得奖人如在遴选结果公布後去世,有关奖项仍可颁发并作爲得奖人之遗産。
被提名人必须具备下列的其中一项或多项条件:
在中医药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并在国际推广应用,获得显著的社会和/或经济效益。
在提供中医医疗服务丶研发中医药科学技术及産品丶培养中医药人才丶传承和宏扬中医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且産生重大国际影响力。
在促进中医药国际化和现代化以及与国际的交流合作作出显著贡献,受到国际同业认可。
奖项设置
“张安德中医药国际贡献奖”设有奖金,本届奖金爲港币五十万元。如本届有两位得奖人,奖金将平均分配。每位得奖人另获颁发奖座一个及证书一张。
提名程序
提名“张安德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的规则:
大学或其他机构提名
中国内地的候选人必须由大学或研究院等学术机构丶中国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或学会提名
港丶澳丶台地区及海外的候选人必须由大学或研究院/所等学术机构提名
每单位每届最多可提名三位候选人
学者提名
如由学者提名,候选人必须获相关领域中最少三名正教授(或同等职级)的学者联合提名
其他规则
被提名人必须在世
奖项不接受自荐
评审委员会保留最终决定被提名人士是否合乎参选资格的权利
提名人及被提名人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张安德中医药国际贡献奖」提名表格,若提名人或被提名人士在提名表格上所提供的资料失实或不全,则提名作无效论。
所有正式提交及获接受的提名只适用於本届
评选规则
“张安德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由专责评审委员会负责遴选及评审工作。委员会由
香港浸会大学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相关领域的学者及科学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一位主席领导及最少四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及最少三位委员必须爲香港浸会大学以外的人士。主席及委员由
香港浸会大学委任,任期一般爲两年(一届)。
评审委员会下设奖项秘书处,负责奖项的运作和推广工作。奖项秘书处由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委派人员担任及支援。评审委员会必须召开评审会议,从奖项秘书处收到的合资格提名当中,按被提名人在中医药界别的贡献丶促进中医药国际化的成效丶在国际的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选,甄选该年度的得奖人。
评审委员会必须按独立丶公平丶公正及绝对保密的原则行事。评审委员会有权谘询委员会以外的专家意见。
得奖人及其得奖原因将详列於奖项的专设网页及接受公衆审议。如有人士具名对遴选结果提出书面反对及理据,
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管理委员会将作出仲裁,再经评审委员会确认最後获奖人名单,获半数以上评审委员赞成者作通过论。
历届回顾
第一届(2012年)
第二届(2014年)
第三届(2016年)
第四届(2018年)
葛哈德・法兰兹(Gerhard Franz)教授,德国药典植物药委员会主席兼
雷根斯堡大学化学及药学院荣休讲座教授,表彰他致力於欧洲药用植物分析、品质控制和标准化的研究,以及为中国的中医药研究现代化进程建立了良好的联系。
第五届(2020年)
王一涛教授,
澳门大学讲座教授、中华医药研究院院长、中药品质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