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改制
明朝建文年间的改革
建文改制,又称建文新政,是指明朝建文年间(1399年~1402年),建文帝朱允炆方孝孺齐泰黄子澄等文臣推行的改革,主要针对洪武时期留下的严刑峻法、苛捐杂税、藩王拥兵等问题进行改革。建文帝积极地调整政策、革故鼎新,对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建文改制对官名、宫名、殿名等仿周礼频繁更改,徒增纷扰,具有流于形式、不切实际的“锐意复古”性质。加之建文帝在削藩问题上连连失误,朱棣发起“靖难之役”导致建文王朝的终结,一些有意义的革新措施也未能有效推行,使得建文改制以失败告终。
历史背景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驾崩,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改元建文,史称建文帝。此时,建文帝接掌的明王朝局面稳定,国家统一,政治安定,吏治清明,封建经济也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同时,明太祖时期留下的重武轻文、严刑峻法、江浙重赋税和冗官冗员等问题又亟待改革,建文改制便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推行的。
事件起因
建文帝即位后,明太祖治国时期遗留的弊端愈发突出,一是严刑峻法,封建专制的高压政治氛围十分严酷,二是藩王手握重兵,尾大不掉,使建文帝感到难以驾驭。另外,明太祖在位时期,“江浙赋独重”,沉重的赋税问题也影响着江浙一带的经济民生。因此,建文帝即位便开始推行改革。
事件经过
重文轻武
建文帝即位之后一改明太祖时期的武治天下、重用武将的传统,重用文人士大夫,将翰林院修撰黄子澄召为太常卿,令其参军国事,将汉中府教授方孝孺任命为翰林院侍讲等。同时提升文官的地位,比如将六部尚书升为正一品官员,太仆寺寺丞旧六品,被提升为五品官员,各布政司布政使从二品,被提升为正二品官员等等。此举使当朝的文人 士大夫们踏实的为朝廷效力,辅佐建文帝。据方孝孺的《逊志斋集》记载:“皇上嗣大宝位,清心恭己,喜怒不形,轻徭减赋,赏罚以类,举措得宜,行之期年,万姓悦服,群生欣豫, 薄海内外,薰为太和。”可以看出文官方孝孺对建文帝政策的支持与赞扬,以至于在朱棣即位后,将建文朝重用的官员齐泰、方孝孺等人称为“奸臣”,大肆诛杀。但由于文人对战略战术纸上谈兵,缺乏实战经验,建文帝过于重用文人,导致战略失败,所以在与朱棣交战的时候最终失败。
宽省刑狱
建文帝在皇太孙时期,就已参与到司法案件的审理当中,并且参考礼经和历朝刑法,修改《大明律》数处,主张宽大治国。即位之后,将《大明律》中多条内容进行修改,以仁义教化天下。建文二年(1400年 )春,将都察院改为御史府,又使其职责发生了转变,由明太祖专门用于审查刑事案件的机构,改为专门宣传教化贤良之风,反对腐败的纠察机构,以期达到教化百姓、宽刑省狱的目的。建文帝减少杀戮、平反冤案,不用严刑峻法约束天下子民,宣传以德服人,以至于在建文一朝“罪至死者多全活之”。
更改官制
面对朝廷中冗官冗员的现象,建文帝在即位之初进行了改革,如裁撤六科给事中和各布政使司的左、右布政使的职位,只设布政使一人,对于大理寺、五军都督府也减少了官员的数额,同时省并州县,加强对州县的治理, 四年间撤销的县有39个、州9个、巡检司73个、河伯所49个、递运所15个、水马驿48个税课局109个、税课司41个,并省去府州县训导104个和其他一些官吏。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更好的发挥各机构的能力。明人朱鹭认为:“然在后世,民残于多牧,禄縻于亢员,重以中官出使,道路绎骚,则汰官,省邑二事,固亦有足采者。未可谓建文时政,毕竟非也。”
然而,建文帝多次修改官名,如将通政司改名为通政寺,大理寺改为大理司太常寺卿改为太常卿,光禄寺卿改称光禄卿等;对于宫殿的名称也进行了改变,谨身殿改为正心殿,午门改为端门,端门改为应门,承天门改为皋门等。这些改革只是名称上的变化,追求锐意复古,并无实际意义,徒增干扰。
经济改革
明朝初 期。江浙地区的地主地处富饶之地,明太祖在政治上限制其地位,经济上对其压迫,江浙地区的赋税要比其他的地区高出数倍,人民处于高压的状态,严重打击了生产积极性。建文帝在经济上减轻赋税,即位同年下诏“赐天下明 年田租之半”,对江浙地主进行减赋, 规定“亩毋逾一斗,苏、松人仍得官户部。”这些措施深得人心,有利缓解了江浙地区与皇权之间的矛盾,促进了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建文经济方面的改革也有“慕古”的成分,方孝孺是建文帝重用的文官之一,他研究 《周礼》认为,经济上应该实行井田制。但不符合社会发展潮流,是行不通的,所以这一不切实际的设想没有实施,达到预想的结果。
推行削藩
建文帝为皇太孙时,便已担心诸王拥兵自重,开始考虑削弱藩王的权力。明太祖曾说:“ 朕将抵御胡虏的大任托付给诸王,可令边境不乱,留给你安宁”。朱允炆却问:“胡虏不安定,让诸王去防御,可若是诸王不安分,谁去抵御呢?”。明太祖默然,朱允炆认为应该“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变置其人,又其甚则举兵伐之”,明太祖也认为他的看法确实无可代替。
建文帝即位后,增置各藩王府中的朝廷官员,并提高他们的地位。洪武年间,王府官员的身份与权力都很低,方孝孺向建文帝建议诸王“尊崇之极 ,而骄泰易滋。左右之臣位势卑下,不能矫其失”,因而应“为深长之思,增立辅臣,重其职任,俾知尊贤取友,以成令德”。于是,建文帝除增设王府官员以外,还规定王府的官员对藩王称名而不称臣,见礼如宾师。同时削弱诸王兵权,令其不得节制文武吏士 。这实际上是建文帝强干弱枝 、压抑宗藩的一项措施 。
高巍主张建文帝效仿西汉主父偃的“推恩令”,采用推恩削藩。除此之外,还倡导“徙地推恩”,即将子孙分封到其他地方,户部右侍郎卓敬提出,将北方藩王重新分封到南方,并应当首先铲除燕王。但建文帝均未予采纳,在太常寺卿黄子澄和兵部尚书齐泰的建议之下,决定进行武力削藩,先派兵逮捕周王,又连续削夺齐王、代王、岷王,湘王畏惧,自焚而死。燕王朱棣虽按兵不动,但是建文帝的所作所为尽在眼中,就更加坚定了谋逆的决心,他加紧扩充自己的军事实力,准备作战,最终以“清君侧”的名义,认为建文帝为奸臣所惑,”发动了“靖难之役”。
事件结果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驾崩后,建文帝实行削藩政策,明中央政府与地方藩王的冲突愈演愈烈,建文元年(1399年),燕王朱棣起兵反抗,建文四年(1402年),“靖难之役”以建文帝的失败而告终。战争开始时,建文朝廷一再在军事上犯错,最终战败,朱棣攻入南京之后,在南京称帝,史称明成祖。明成祖即位后,将建文年间改变的制度几乎全部恢复为洪武旧制,并革除建文年号,将建文四年的记事,改沿用洪武年号记录。此外,还将钱粮、兵马以外所有榜文、奏书尽数烧毁。建文改制也随着建文王朝的覆灭而结束。
历史影响
积极影响
建文帝针对明太祖时期实行严苛政策的弊端进行改革,改重武轻文,重用文人方孝孺等人,激起了文人参政的热情,形成建文帝与文人士大夫之间的和谐。对洪武时期严苛的法律进行了修改,宽刑省狱,减少杀戮,用意在于形成以仁治天下的新气象。在政治经济方面进行改革,减少江浙地区的赋税,实行惠民之风,教化百姓,有利于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消极影响
建文帝锐意复古,方孝孺建议实行井田制,改革地名官名,这些改革措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不能从根本上“惠民”;在削藩这件事上没有掌握合适的时机,采取正确的策略,避重就轻。首先削实力不强的周王等五王,给了燕王朱棣足够的准备时间,其次在战术上不如燕王,由于重用文人,不满武官以及“武臣犯法失职者悉奔燕”,所以燕王拥有众多善于谋略的武将。据《高巍传》记载,高巍主张实行推恩的措施,将在北诸王子弟分封于南,在南诸王子弟分封于北,且时机不成熟,不宜削藩。”但是建文帝进行削藩却只是听从齐泰黄子澄的建议,导致燕王朱棣夺取皇位,建文帝的改革措施终止,葬送了建文一朝。
历史评价
(明)朱鹭《建文书法拟》:四年之间,今日省州,明日省县;今日并卫,明日并所;今日更官制,明日更勋阶。宫门殿门,名题日新,虽干戈倥惚,而曾不少休。一何扰也。
毛佩琦:建文新政给社会带来一定好处,因此明人有“四载宽政解严霜”之誉,他的“仁声义闻”甚至远播西域、朝鲜,直到抗日战争时期,“大理民家仍有以惠帝(建文帝)为鼻祖者”,中原地区关于建文帝的传说更多:“父老尝言,建文四年之中,值太祖法律修明之后,又一切以㥫大行之,治民几等于三代。一时士大夫崇尚礼义,百姓乐利而重犯。家给人足,外户不阖,有得钞于地而置屋檐而去者。又燕师至日,哭声震天,而诸臣或死或遁,几空朝署。盖自古不幸失国者未有得臣民之心若此者矣。”这些记载和传说,足以与建文新政相印证。
晁中辰:建文新政虽然失败了,但它却给后世提供了深刻的经验教训 。例如,革新一定要抓住主要问题,一些重大措施的出台要选准时机,态度要坚决,不可急于求成,决不可做那些没任何实际意义而徒增纷扰的变更。人类社会需要在不断革新中前进。为了少走弯路,不仅需要汲取历史上成功的经验,也需要研究失败的教训。建文新政可视为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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