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
指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的奖励
年终奖(Annual bonus)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
实施背景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的薪酬分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员工的固定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奖励工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却越来越大,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组成。
历史记载
商家的年终奖
过年了,在正常薪水之外,再给员工或者下属发点儿红包和礼品,作为年终奖励,这个规矩老早就有。在民国,商店的伙计、作坊的工匠、公司的职员、当铺的朝奉,一般都能拿到年终奖。奖励的形式主要是发红包。红包有大有小,要看受奖人的级别,也看发奖人的器量,更要看当年“单位”的效益和大伙的工作表现。那时候,绝大多数的商铺和作坊都有一批学徒,也就是见习期还没结束的新手,学徒一般是没有工钱的,老板只管食宿,不给工资。可是,年终奖却少不了,碰到出手大方的老板,有的学徒到年终能拿到二三十块大洋的红包。即使老板再小气,年终也会摆上一桌,管学徒一顿好饭,这顿好饭也可以算作是年终奖。
官员的年终奖
朝廷不同于企业,企业怕员工跳槽,朝廷却不怕官吏辞职,毕竟饭碗不同,在朝廷上班,端的是铁饭碗,收入稳定,还有夜宵可以偷吃,挤破头往里进的人多,两袖清风拂袖而去炒领导鱿鱼的少。大概因为这个缘故,过去朝廷给官吏发年终奖,要比店铺给伙计发年终奖要及时,除非出现财政危机,否则不拖,也不压。
像东汉,一入腊月,皇帝就开始给文武百官发年终奖了,发多少,有定例: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五铢钱,下同)、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侍中每人发钱2万枚。
东汉后期,一枚五铢钱的购买力等同于人民币4角,一斛大米重16公斤,由此估算,大将军和三公每人所能领到的年终奖,折合成人民币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当时三公和大将军的月薪只有17500枚五铢钱,折合成人民币不过7000元,领这一回年终奖,要超过他们一年的工资。
到了北宋,跟东汉刚好相反,文武百官的工资很高,年终奖却很少。每年冬至,皇帝给高级干部们发年终奖,宰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只有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而已。宋朝一石是66公升,大概能装米50公斤,装面30公斤,两石米无非100公斤,5石面无非150公斤,再加上那5只羊,撑死了值几千块钱。而著名清官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有工资(月料),有餐补(餐钱),有饮料补贴(茶汤钱),有取暖补贴(薪炭钱),有招待补贴(公使钱),有岗位补贴(添支钱),全部加在一起,一年将近一万贯,按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至少在600万元以上。那点儿年终奖跟他的薪水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小官小吏
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那些低级官员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会给他们发红包的,其年终奖还需要另外想办法。
卖废品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等到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放高利贷唐朝和宋朝,都有那么一段时间(如唐肃宗时期和宋神宗时期),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公务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衙门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年货、发红包。
翰林院
有的衙门,虽然是“清水”,并不清贫。像历朝历代的翰林院,一没事权,二没财权,官员们跑关系走路子,很少到这儿来送礼,穷翰林是当定的了。好在皇帝给他们一个收红包的机会,譬如宋朝,朝廷册封某个大官,一般让翰林起草任命书,起草完了,皇帝会命令被册封的那个大官给起草任命书的翰林送谢礼。这谢礼动辄几千贯铜钱,或者几百匹丝绸,或者几十匹好马,相当优厚。为了能够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书,翰林们都尽可能集体上,小明负责提纲,小强负责初稿,小胖负责修改,小张负责润色,最后再请小李来誊写。既然大多数任命书都是集体努力的结晶,那么得到的谢礼自然也要集体分配。怎么分配呢?集中起来,一年分两回,三伏分一回,岁尾分一回。岁尾分的这回,就当是年终奖。从某种程度上说,翰林们这样分发年终奖,等于是自己哄自己高兴。
在唐朝,翰林分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级别高,有机会起草任命书,有机会拿谢礼;一种是翰林待诏(当年李白就是这个职务),级别低,起草任命书的活儿一般轮不到他们干。不过翰林待诏跟皇帝见面的机会多,哪天逗皇帝高兴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于是翰林待诏们定下了一个规矩:不管是哪个翰林待诏升官了,都得向没升官的翰林待诏交钱,升的官越大,交的钱就得越多。所以没升官的翰林待诏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笔进账,他们把这些钱存进“小金库”,到了岁末,每人分一份红包,高高兴兴回家去,开开心心过新年。
调研报告
1.1 收入都包括哪些项目?
每年企业发给员工的变动性收入主要包括年终奖金、年底多薪、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四项,从调研结果看,在2011年企业发给员工的变动性收入中,绩效工资的方式更为常见,其企业占比达到68.1%,其次是年底多薪,最后是年终奖/销售提成。整体来看,员工的变动性收入和企业的整体收益是密切相关的,而且企业更加关注个人贡献与团队绩效的挂钩。
1.2 企业是否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制度?
年终奖作为一种通用的员工激励手段,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其中61.1%的企业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政策并按其执行,有四分之一的企业虽然也发放年终奖,但在发放制度上并不完善,另外还有8.3%的企业正在制定发放制度,2.1%的企业有制度但并未执行。从调研结果看,只有1.4%的企业不发放年终奖。
1.3 企业年终奖金发放制度是否透明化?
从调研结果看,48.3%的企业会对年终奖金的发放制度进行透明化处理,这部分企业完全由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企业组成。同时,45.5%的企业不会对年终奖的发放进行透明化处理,这部分企业多是没有明确发放制度、不方便公开和不发放年终奖的企业。
1.4 企业2011年度年终奖发放的覆盖范围
在年终奖金的覆盖范围方面,86.1%的企业会选择全员覆盖,而在选择小范围覆盖的企业中,3.5%的企业仅覆盖管理层员工,4.9%的企业仅覆盖核心员工,单独覆盖基层员工的企业仅占0.7%。另外,还有4.9%的企业会选择针对性更强的年终奖发放方式。
1.5 企业2011年度年终奖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在发放方式方面,绝大多数企业2011年度的年终奖金都是一次性发放,其企业占比达到84.8,另外有10.6%的企业会选择递延发放的方式进行。在发放时间方面,选择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的企业中,74.2%的企业会在春节前后完成年终奖金的发放工作,其中60.6%会在2012年的1月份发放年终奖金,13.6%的企业会在2011年底发放。选择递延发放的企业中,主要是分两次或三次发放,其中两次发放占绝大多数,而第一次发放时间主要集中在2012年的1月份。综合来看,为了更好的保留和激励员工,企业都会在春节前后将年终奖发放给员工,只不过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已。
奖励来由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
发展情况
2019年2月,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根据测算,单独计税适合工资收入大于年终奖的个人群体。进一步看,根据测算,年终奖高于3.6万元,且年终奖+年薪(五险一金、专项附加等扣除)高于9.6万的群体来说将主要受益。
发放形式
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这是一种guaranteed 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绩效奖金
这是一种variable bonus(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target bonus(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的奖励。
除了发放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无论企业用哪种方式发放年终奖,有一条原则是共通的,那就是年终奖的发放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也要顾及员工的心理期望值,只有把这两者兼顾好了,年终奖才能发放得“公平”,才能起到奖励和激励的作用,为企业第二年的运作埋下良好的伏笔。奖金的发放方案,不应该在将近年终时才考虑,在年初制定公司计划的时候,就应该制订好年终发放奖金时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
发放要点
首先,年终奖的发放要体现3个导向:第一,体现公司年度业绩状况。这样做的优点是可以鼓励员工更关心公司的利益,稳定员工队伍,建立其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第二,体现员工年度工作业绩。通过对员工进行一定程序的年终评估,然后以此为标准发放年终奖,这种规范的考核方式比较容易做到公正公平、赏罚分明,能减少由年终奖分配引发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第三,要与年初业绩和激励计划保持一致。体现企业对于员工的承诺和责任。
其次,年终奖发放要把握好三个步骤。第一,回顾年度计划和业绩协议。对于计划和目标的确认是评价的前提。第二,评价公司业绩和员工业绩。避免造成工作业绩差的偷着乐,工作卖力业绩好的愤愤不平的现象。第三,核算并发放奖金,制定新的业绩和激励计划,做到步步有条不紊。
再次,年终考核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年初业绩计划要清楚。绩效明确,才可能兼顾公平。第二,年度业绩结果要明确。第三,奖罚要有章法,考虑多种奖励方式,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
注重公平性
公平包括外部公平和内部公平两种。做到外部公平可以使企业员工所获薪酬待遇与其他公司相比更富竞争力。企业确定年终奖,如有可能在绝对数量上可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对提升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都具有很大帮助。内部公平指员工对自己付出与收入的比值与其他员工的付出与收入的比值的衡量,如果两者是相等的,则员工会认为公平,否则不公平。要把握好公平性这一原则,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手段来实现:
做好外部市场调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企业要发好年终奖就要注重进行外部薪酬水平和内部员工满意度的调查,通过内部调查了解员工对年终奖水平、结构和决定性因素的看法和意见,再结合外部市场尤其是同行业企业的奖励政策、水平对本企业要发放的年终奖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和调整。收集外部数据时,企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尤其是非正式交流的方式来获得外部信息,因为非正式交流往往可以收集到正规渠道收集不到的有效数据。
科学评价员工绩效
当今企业,大都已经建立起了适合自身特色的绩效评估体系,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真正能够全力执行的却不是很多,这就给年终员工业绩好坏的评价带来了困难,发放年终奖自然也就无根无据只能跟着感觉走了。因此,要使年终奖发的科学就必须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避免“工作绩效评价就是对员工人际关系的评价”的误区。这要求,企业在年终考核时必须来真格的。建议企业的高层领导参与其中并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做到评价员工的行为而不是员工个人,才能使年终奖的数额和结构与绩效紧密联系起来,避免平均主义或多劳少得的不良现象。
公平设计年终奖
修斯特曾指出:在对组织的决策满意度方面,参与决策的员工比未参与的员工高。其实,任何与员工利益有关的政策或制度的设计往往都需要员工的参与。在制订年终奖的过程中也应该如此,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收集员工的反馈,听取员工的意见,给予员工参与薪酬系统设计的机会。公开企业的报酬结构和计算方法,使员工了解薪酬决策的程序以判断其合理性。这样做的结果不但让员工感觉自己受到尊重,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在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杜绝一刀切
矛盾的特殊性表明,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客观的。管理的差异化也日益被人力资源管理学者所接受和推崇。比如以差异化为基础的弹性福利制度和自助餐式的福利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从美国产生以来,就一直兴盛不衰。薪酬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早已为人们所厌恶,国人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也在市场经济意识的影响下变得越发淡薄。年终奖的发放自然也应该实现对员工的差异化对待,杜绝一刀切。为此,企业可以这样去做:
分清懒与勤
在设计年终奖数额的时候,不管员工所在的部门当年的效益如何,企业必须要注意让努力的和偷懒的员工拉开差距。对于效益不好的部门,如果其中的员工尽心尽力工作了,就应该得到认可,给其一定的奖励。对于效益好的部门,虽说是为企业立了功,但对其中偷懒的员工,也不能手下留情。否则,一旦存在“搭便车”的员工,造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就会破坏部门内员工的工作士气。这样的话,来年谁还会努力工作呢?
注重贡献原则
发放年终奖的目的,说白了就是为了奖励员工,它体现地是对工作了一年的员工的感谢和尊重,而不是单纯的因为到了年终而发放的一笔奖励。所以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企业应该在观念上去更加关注和发现员工的贡献,根据员工的贡献的大小来确定奖金的多少。而不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扣掉员工的年终奖,如何减少员工的年终奖。虽然奖励多是以物质的形式来实现,但这种做法的背后体现的却是对员工的认可和激励。对于中小企业,建议在年终的时候,由企业有关负责人牵头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临时小组,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对各部门员工的贡献进行二次评判,这样往往可以保证对员工的贡献有更科学的判断,从而使年终奖真正向有功之臣倾斜。对大型企业来说,对员工贡献大小确定地准确与否往往取决于企业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所以要达到同样的目的,需要对考核制度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发放灵活化
经济学中有个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其实,对员工来说如果年终奖年年没有新意,也会出现这个规律。让其觉得奖励变得越来越乏味,从而渐渐失去应有的激励作用,这当然不是企业所需要的。现实中,很多持续经营的企业,由于年终奖的发放成为定制而使职工被连续强化,致使很多员工产生了“饱厌”现象,从而使年终奖的激励功能大打折扣。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在年终奖的设计上要来些创新,笔者建议企业不妨这样去做:
间歇发放年终奖
采用间歇发放的形式,要求企业打破年终奖传统的发放形式,而是将年终奖分散化。比如,可以把奖金在年终前的两三个月度里以奖金的名义下发一部门,同时减少年终奖的发放数量,并且淡化年终奖的概念。以此来打破年终奖的固化,使年终奖适当变形成为刺激员工积极工作的间隙强化物。从而更大程度地激励员工另外,如果碰到来年需要重大投资的情况,企业可以适当流露出由于资金压力,可能取消年终奖的消息,从而降低员工对于年终奖的期望值。而真正年终来临的时候,又可以正式地宣布通过企业员工的全力工作,决定如期发放年终奖。这样,到了下一个真正吃紧的财年,企业可以更多的规避由于不发放年终奖而带来的风险,因为这种信息的传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那时员工的失落和愤怒情绪。
把年终奖化整为零
企业可以把年终奖化整为零,在接近年终时,以不同的名目发放,当然必须能够以充分的理由。比如对乐于将自己的知识与团队共享、长年出差,并且主动合作的员工,可以发放特殊奉献奖、合作伙伴奖、创新奖等多种名目的奖励。这种灵活的发放方式对员工的激励效果远比一次性的发给奖金并且说不出更多的理由好得多。
此外,企业可以尝试更有创意的年终奖发放形式,把旅游作为年终奖励就很值得考虑。在旅途中员工们一起交流、娱乐、饮食,有难互相帮,有欢乐共分享。不但会达到感情大增,以前工作中的摩擦、矛盾也都在欢声笑语中化解的良好效果,而且回来后,工作中的协作性和互助性往往也会明显增强。既增进了员工间的干感情和了解,又增加了员工的见识。一举双得,何乐而不为呢?
给予精神奖
把精神奖作为年终奖的一种形式在国外非常流行,完全可以借鉴过来。企业可以在年终或春节前夕,把表现突出的员工家属请到企业,出席企业专门召开的表彰大会。也可以在其它的公开场合,感谢员工家属对优秀员工的工作的支持。同时,可以对员工的家属小小地表示一下,给予一定的奖金。这不但会让员工本人感觉风光无限,对企业有种家的感觉,而且还能换取员工亲属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员工有更多的鼓励和支持。这对于重视亲情的中国员工来说不失为一个好策略。
分清明与暗
对员工来说,年终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足以影响到员工来年的工作积极性。现实中,不少员工常常将自己所得的年终奖与领导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联系起来。为了避免员工因此而影响到工作,很多企业把年终奖和工资一样被要求严格保密,常常采取“模糊发放”方式,不公开金额。因为年终奖涉及的奖励额度往往比较大,而且发放时间又处在新旧年度交替的接口,对员工的心理影响较大。然而,这种做法似乎常常收到相反的效果:对其他员工所得数额妄加猜测,对年终奖发放的公平性表示怀疑、不满等情绪常常弥漫在企业之中。所以企业处理好这个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弄不好落个人走楼空麻烦就大了。企业可以这样做:
实行年底双薪制度
发年底双薪,简单又透明,企业就没有必要为需不需要保密头疼了。但是年底双薪也并不是无章操作。企业需要做好发放范围的界定工作,这样才能起到激励员工和节省企业成本的双重目的。为此,企业可以根据员工个人考核情况和员工所在部门的考核情况来确定哪些员工可以享受年底双薪,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的全体员工和考核合格部门中的不合格员工不能享受年底双薪奖。
另外,企业还要注意享受年底双薪的员工还要符合其他的条件。例如,某电子公司规定: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重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此举值得借鉴。
把功夫下在平时
对于管理比较成熟的企业,年终时进行考核,其真正的目的其实并不在于发放年终奖,而在于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价、指导员工培训、工作安排以及绩效改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年终奖并非代表员工成绩的全部。无论是采用保密的“红包”,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确保相安无事,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才是必由之路。所以企业必须重视日常的管理,不能把问题积压在年底,避免将年终考核及年终奖发放变成一场运动。
实际上,一个企业的年终奖发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特别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中,建议采取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而对于规模较小、管理欠规范的的企业,以红包的形式进行暗中分发、单个鼓励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过了初一跑不了十五,企业要想为长远打算,要发好以后每年的年终奖,要强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尤其是建立科学、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做到有备无患、未雨绸缪。
发放意义
很多公司都将年终奖作为成本或负担,这样的结局是“双输”
人力资源的激励与惩罚手段要分开使用,年终奖金是正向激励导向的部分:
第一,企业制定年度激励计划要从年度绩效目标入手核算出合理的年度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是奖优用的,在企业实现目标的同时,员工获得应有的业绩奖金
第二,如果没有激励计划,建议适当平均化,如果企业效益好,整体高一些,效益差,整体低一些。不要拉开很大差距,没有依据的拉开差距是比较危险的。同时跟进与员工的沟通十分重要。如果只是到了年底为发奖金而发奖金,一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被动。
把年终奖金看作成本或负担,关键还是观念上没有真正意识到人力资源的价值和作用,在激励的问题上没有系统化思考,在操作上简单化处理的结果。要改变这种局面,要从根本上入手:
第一,要像看待企业经营计划一样认真的看待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绩效;
第二,对员工的激励问题思考要像产品设计方案一样慎之又慎;
第三,对待年度业绩评价和激励兑现要像对待客户合同一样严肃。
年终奖是为了对做出高绩效的员工进行奖励,工资是对员工日常工作的一种回报体现,两者在使用上定位一定要清楚,不要混在一起。这个问题在激励系统中称为付薪理念问题,是经常会被忽视的,但却是最最核心的问题。
1、固定工资体现岗位日常工作对于企业的价值;
2、年度绩效奖金体现高绩效工作对于公司年度业绩提供的贡献;
3、对于另一些有潜质的人员,公司要付的是为其个人能力和未来发展的一部分津贴方式。称之为为个人付薪。
经典案例
华尔街2007年终奖
年末华尔街各大金融巨头喜笑颜开,将巨额年终奖金收入囊中的时候,然而,席卷美国的次级贷款风暴令华尔街巨头黯然神伤。在数家大金融集团忙着易帅和清点损失的时候,华尔街最大的赢家浮出水面。
美国《华盛顿邮报》21日报道,美国最大投资银行高盛集团首席执行官(CEO)布兰克费恩获得6790万美元年终奖。这一数字不仅彰显出他率领高盛集团平稳度过次贷危机的能力,还打破了他自己保持的华尔街投资银行年终奖金纪录。
布兰克费恩的巨额年终奖金包括2680万美元现金及价值4110万美元的股票和期权,远远超过他60万美元的基础年薪。刷新了他本人5340万美元的华尔街投资银行年终奖金纪录。
在其他金融巨头因次贷风暴焦头烂额之际,布兰克费恩能够荷包鼓鼓地过年,得益于他在次贷危机中发现“机会”,看空美国次级房贷相关资产担保证券,及时采用逆向投资手法,率领高盛集团创下骄人盈利,使高盛股价的年增长幅度达到5%。相比之下,其他几大金融机构的股价下跌了至少20%,包括美国第二大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公司、全球最大券商美林证券公司、美国最大银行花旗集团、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特恩公司等巨头。
布兰克费恩风光背后,是整个华尔街的惨淡。美联社报道说,虽然在次贷危机打击下,华尔街没有出现争相发放丰厚年终奖的景象,实际上各大金融机构发放给员工们的年终奖金不减反增。华尔街开出的红利总额增加了14%。
摩根士丹利发放给员工的奖金总额增加18%,达到166亿美元。雷曼兄弟发出的奖金达到95亿美元,增加9.5%,其中,57亿美元为分红。高盛集团分发的奖金总额增幅为20%,达到201亿美元,这意味着,它除分红外的其他奖金达到120亿美元。
华尔街金融人士认为,尽管一些在表现不佳的高管会经历一段痛苦时期,在接下来的数周内,那些表现不错或至少没有犯错的高管们仍将陆续得到数额不等的年终奖金。
IBM东京事件
IBM东京公司发年终奖时因为有些人有,有些人没有,因此导致员工全体提出辞职,最后以年终奖平分了事。有奖金与没奖金的共同辞职,体现团队精神。IBM日本总部曾发生过一个著名的“东京事件”,起因是IBM东京公司高层决定秘密重奖几位工作出色的骨干分子。这件事本来是机密,在美国IBM本部也是一种例行的激励手段,但让管理层意想不到的是,领奖的几个人刚走不久,一些没有得到奖励的人就跑来要求辞职。他们这么做倒不是出于闹情绪,原因很简单——别人被重奖,而自己没有得到奖励,证明自己工作成绩不突出,得不到领导认可,继续“混”下去没劲,还不如自己知趣点,主动申请走人,免得日后被老板裁掉那么尴尬。令管理层更想不到的是,等这些人刚走,那些受到奖励的人又跑来要求辞职!原因更简单——由于自己被老板重奖的原因,害得同事们丢了饭碗;而同事因此辞职又害得公司工作陷入了被动。所以是既对不起同事也对不起公司,只好坚决辞职,以谢同事和公司。
一汽大众8万年终奖事件
年根将至,年终奖无疑是各个行业最为关心的话题。2011年,网上一条一汽大众将发放相当于27个月工资的年终奖,招来一片“羡慕嫉妒恨”。
台湾2018年景气好冷
2019年1月,据台湾媒体报道,岁末年终,又到了企业尾牙(年会)、年终奖金公布的时刻。2018年景气好冷,根据调查,全台上班族可望领到年终奖金平均为1.27个月,较2017年度的1.34个月,少了0.07个月。
社会评价
在大多数公司里,年终奖和工资一样被要求严格保密。在调查中,几乎所有被问及的公司负责人,都对年终奖话题闪烁其词不愿作答,而底下的员工倒十分乐意谈论,但却再三要求对其姓名保密。
据某企业人力资源主管透露,之所以回避年终奖话题,是因为年终奖涉及的奖励额度比较大,授奖面宽,又处在新旧年度交替的时间接口,对职工的心理影响较大,因此往往采取“模糊发放”方式,不公开金额。
然而,这种做法似乎每每收到相反的效果:对其他员工所得多少的猜测,对年终奖发放公平与否的怀疑以及不满、埋怨等情绪往往弥漫在企业中,没完没了的申诉搞得企业领导心力交瘁。这种状况一般要持续到春节前后,严重的会影响下一年的工作。
那么如何发放年终奖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让员工满意?有专家提出,年终奖除了分配方案要做到科学合理外,保证分配诸环节的公开透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某人力资源专家认为,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较大企业中,至少应当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同时,年终奖的发放是否应当公开,还要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于奖金差距的接受程度。但是对于具体的个人实得奖金额则不一定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允许员工私下沟通或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和比较。而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以红包的形式发放年终奖而不必公开奖金发放结果。无论是采用“红包制”,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是必经之路。毕竟,管理层谁也不希望员工一拿到年终奖就“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缴纳个税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所得计算缴纳个税,具体有三种计税方法:
方法一: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方法二: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50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50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方法三: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施现状
2007年年终奖各行业发放
有报告显示,2007年42%的跨国公司年终奖增幅超过10%,其中资讯和电信行业的年终奖最高,而银行业的年终奖也高于平均水平;在资讯和电信行业,29%的调查对象表示将提供增幅为11%-20%的年终奖,而26%的调查对象表示将提供增幅在20%以上的年终奖;银行部门的年终奖也高于平均水平,29%的调查对象预计将提供增幅为11%-20%的年终奖,而19%的调查对象预计将提供增幅在20%以上的年终奖。调查结果显示,在银行及专业服务行业,有7%的调查对象表示将提供增幅在40%以上的年终奖,而在2006年第一季度,仅有2%的调查对象表示会提供该比例的年终奖。
2012年五成企业轻微上调年终奖
人力资源研究机构科锐国际研究中心发布的 《2012企业年终奖调研报告》显示,较之2011年,五成受访企业轻微上调年终奖,一成企业维持不变,但是近四成企业将下调年终奖。
2013年七成国企上调年终奖
2013年12月,某研究中心发布了《2013企业年终奖调研报告》,报告显示,71%的受访国企、64%的受访民企将上调年终奖,而受访外企上调年终奖的比例仅为52%,二三线城市中上调年终奖的企业比例高于一线城市。
年终奖税收优惠延至2023年底
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还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3 10:55
目录
概述
实施背景
历史记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