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申请再审
申诉(appeal),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词语概念
基本解释
[complain]
1.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
向上级提出申诉。
2.对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不服判决,提出申诉。
引证解释
1.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
《后汉书·王符传》:“今冤民仰希申诉,而令长以神自畜。”
隋书·刑法志》:“有枉屈县不理者,令以经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诣阙申诉。”
2.诉说。
王实甫 《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只此再不必申诉足下肺腑,怕夫人寻,我回去也。”
叶紫 《山村一夜》:“虽然这中间我的那愚懦的亲家公曾来过三四次,向我申诉过一大堆一大堆的苦楚。”
3.法律名词。
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种类
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依据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
申诉.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2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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