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号是由教育部通过
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的编号,2015年1月21日开始施行。
学籍号种类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较为常见的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和“L”字头临时学籍号。
编号规则
“G”字头正式学籍号:具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
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身份证号”,但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头临时学籍号:学生首次
注册学籍后,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
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有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学生获得身份证号后,可以申请将学籍号更改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但保留原来的记录。
制度
学籍号以身份证号为基础
2013年8月22日,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
杜柯伟在举行的
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此前,一些地方对学籍的规定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学籍
管理办法实施后,学校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申请学籍号,杜绝“虚假学籍”、“重复学籍”等问题。
他介绍,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杜柯伟表示,此前
学籍管理主要在地方教育部门,随着城镇化加快,
流动人口增加,出现了与当前流动学生学籍管理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况。加之当前出现的“高考移民”、大城市择校、
随迁子女就读、
留守儿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困难,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
可跟踪择校状况变化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
罗方述介绍,将实现对学生学籍注册、学籍
档案管理、
学籍异动、升级、毕业、
成长记录的全程
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分析等功能。从应用上讲,可以通过对学籍
信息管理系统观测,了解到类似于择校问题的现状及变化。
2013年10月底前全国将完成中小学生信息采集录入。采集工作将采取家长签字、修改留痕等技术手段,可实现逐级核查、永久追踪,从技术上防止随意修改学生学籍信息。
北京2013年下半年将衔接全国系统
对于中小学生的学籍号,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就对学生实行了一人一号,后续正考虑和教育部的全国系统进行衔接,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完成。
在此前北京的学籍系统中,学生唯一标志是依据学生特定身份信息生成的,如身份证号,这个原则在北京和全国系统是一致的。“北京先期实行的唯一号,会统一替换为全国唯一号”,届时通过
数据交换平台,就可以与全国系统进行
数据传递共享。
该负责人表示,北京的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行了近10年,在学籍管理、考试报名、
课改和
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广泛应用。2013年按照教育部部署,已基本完成全国学籍数据的增补和核对,系统对接技术准备已完成,上周北京自建系统已接受教育部的评审。
规定
2014年8月5日,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
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查处理。各省(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机构加快制定完善实施
细则,明确各
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转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
义务教育“
控辍保学”工作。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
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