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负责人,学生代表大会的召集人。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指导下工作。学生会主席分为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和二级(院、系、部、年级)学生分会主席。选举学生会主席时,应优先考虑学生党员或
共青团员。
前言
学生会作为学校当中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是学生自治的实现形式、是学生利益忠实的代表、是学生锻炼能力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学生会主席作为学生会最高负责人,在学校学生自治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学生会毕竟是学生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根本性质和基本职能可以界定,但是,学生会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情况。因而,只能对学生会的普遍情况作一个总结,对学生会的建设作一个展望。同样,有什么样的学生会,就有什么样的学生会主席。这就决定了学生会主席的具体释义、地位、条件、产生和职责等具体内容。
本文仅仅介绍学生会主席的共性或是认为对学生会主席的介绍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内容或是建议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会主席这个职位应当朝着这个方向去进行设置和建设。
一、释义
学生会主席即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最高负责人、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召集人,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学生会主席对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负责。
二、地位
学生会主席是
学生干部当中的较高职务。如设有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可由团委副书记兼任,也可由
团委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担任学生会主席。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是学生利益的代言人。
三、条件
作为
学生干部当中的最高职务,作为学生干部形象的最高展示、作为全体学生的群体代表,担任学生会主席的学生必须是在德智体各个方面均特别优秀、在老师和同学当中特别受欢迎、在经过层层选拔和考验中脱颖而出的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担任学生会主席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十种素质:
1、思想理论先进、写作水平较高;
3、学习成绩优秀、学习能力较强;
6、正义公平感强、是非观念清楚;
9、可以吃苦耐劳、乐于无私奉献;
10、能够经受考验,拥有坚强意志。
担任学生会主席,还必须与其年龄心智条件相适应,中等学校学生会主席一般应该由高三年级学生来担任(高二学生担任见多),高等学校学生会主席一般应该由大四学生来担任(大三学生担任见多),年级学生会主席应当由本年级学生担任。
四、产生
学生会主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学生会主席的产生必须经过一系列必经程序。理论上,只有经过学生会主席产生所规定程序而产生的主席,才具备
合法性、
合理性、认可性。这就区别了通过委任、内定等其它非合理程序而产生的学生会主席。
实际上,直接通过委任、内定等非合理方式产生学生会主席目前在全国各类各级学校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情况。如果要按照理论上的完全由所规定的产生程序来产生学生会主席就忽略了中学学生或大学学生因本身身心不成熟而造成的局限,但如果要通过委任、内定的指导型方式产生学生会主席,又弯曲了对学生会主席职务的认识、否定了学生会组织的学生群众性、不能体现学生会作为锻炼学生的平台作用,也削弱了学生会主席及学生会组织本身在同学心目当中的威信和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自治工作的积极性。
故比较科学的做法,应当是实行学校指导下的竞争
选举制。这种产生制度决定了学生会主席的产生必须同时得到学校和广大学生的一致同意,其基本程序内容应当包括:
1、拥有学籍的且未受过任何形式处分有意愿参与学生自治管理与服务的本校学生可以申请报名参与学生会主席的竞选;
2、对所有报名的学生进行
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
3、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参加笔试、面试;
4、对于笔试、面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
工作计划和辩论性演讲,由学生代表进行投票,投票数最高且必须过半的候选人,确定为学生会主席拟任人选;
5、对学生会主席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规定期限的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报送学校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6、公示期满未收到
反对意见且学校各职能部门一致同意的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五、任期
学生会主席的产生与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的产生相一致。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及其主席。每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一年,同样,学生会及其主席的任期也为一年,学生会主席的任期与学期相同,一般为当年的九月份至次年的六月份。
根据学生会主席的年龄心智
任职条件,学生会主席一般不能实现连选连任。
六、职责
学生会主席的职责应当根据学生会的性质来决定的。学生会是学生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纽带,是联系老师和学生的桥梁、是学校得力的助手、是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丰富校园生活的力量。学生会的性质要求学生会主席必须在这些方面有所作为。其基本职责应当包括: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2、 制定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
会议报告工作;
4、
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校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学生需求;
5、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年级学生会、班委会工作;
6、组织各类理论学习和业务
培训会议,提高学生
干部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干部
工作条件、监督学生干部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
7、作为学校学生的群体代表,对兄弟学校进行交流访问,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学生向上风貌;
8、协调学生会与
社会组织的关系,协调学生会与团委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学校其他组织的关系,协调校学生会与各年级学生会、各班委会的关系;
9、参与
学校管理事务,列席学校部分会议,积极
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学生心声、积极落实有关决定;
10、学生会主席应当承担或拥有的其他职责。
七、罢免
正如制定学生会主席的产生程序一样,对于学生会主席的罢免也应当有一定的程序。这既体现了学生会主席职务的重要性,也体现学生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性、
规则性。保证了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的
合法权益,也使学生干部的
行为举止受到必要监督。
对于违反学校各类
规章制度,或者有明显不称职的,或者有学生、学生代表集体提议的,或者有学校认定的其他不适宜再担任学生会主席职务情况的,在核实具体情况、听取当事人申辩和学生会其他干部意见的基础之上,由学生会的主管或指导部门以多数通过的
会议决议的方式决定是否免去其学生会主席职务。
对于免去学生会主席职务的,应当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在当年召开的学生代表大会上以决议案的形式通过追认。对于免去学生会主席职务的学生,不得再担任学生会其他职务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学生会其他学生干部职务的竞选,在团委会、
班委会等其它学生组织中同时还担任其他职务的,团委会和班委会等其它学生组织应当对免去其学生会主席职务的缘由事件进行分析,考虑是否同时免去其在本学生组织中所担任的职务。
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学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代表性和
先进性。也体现了各类学生组织对学生干部在品德
素质能力方面的一致性要求和在采取的决定上的一致性作为。
八、认识
如何对学生会主席有个正确而全面的认识,不仅仅是学生们
自己的事,也是学校领导、老师、家长的事。正确看待学生会主席这一职务,体现着的是学校的办学理念、领导的治学理念、老师的育人理念、家长的
教育理念、学生自己的价值理念。
1、学生自己应该如何看待学生会主席职务?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是思想的作为。凡是有意向担任学生会主席的学生,一定是不外乎于这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兴趣爱好所使然;二是想得到锻炼;三是不成熟的
虚荣心和
官本位思想,三者原因的存在都有其客观原因和现实基础。
学生自己要努力剔除自己的虚荣心和官本位思想,在锻炼自己、提升自己、完善自己的同时,应当要对学校自治工作、学生维权工作、校园生活丰富工作,作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最大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不能把自己看得高人一等,只有承担更多责任、没有任何特殊地方,要谦虚谨慎、民主团结,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忠于本职。
凡是作为学校学生当中的一员,都要正确认识学生会主席这一职务。学生会主席的竞选认真投上自己的一票,对待学生会主席的工作给予支持参与,对学生会主席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与批评,对学生会主席的错误要勇于客观指正,要相信并依靠学生会主席在对自己权益维护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
2、 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应该如何看待学生会主席职务?
学校领导要把学生会主席这个职务看待成为搞好
学生自治工作的重要一环,既要培养学生会主席本人的
个人能力,也要通过这个职务培养学生更好的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
学生会的建设与发展是与学校的办学理念、与学校的德育工作、与学生的
全面发展和领导自身的治学理念有着直接的内容和体现关系,育人之道,不至于传授知识,也在于授予生存本领。老师应当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生组织,培养自己的高尚情操、锻炼自己的
竞争能力,要通过学生会主席的职务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学生会主席职务掌握学生的更多情况,通过学生会主席职务拉近老师与学生的距离。
学生家长,不仅要重
智力发展,也要并重品德发展。应当鼓励孩子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加入更多的校园组织、承担更多的
社会责任,培养一个全面发展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