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是指人们在
教育机构中接受
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
小学、
初中、
高中、
专科教育、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等。
学历概念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使用“第一学历”这个概念。管理过程中所说“学历”通常指的是个人获得的最高或最后的学历。
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按阶段由低到高依次为: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含中职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上述相关学历的结业证书。
高等学历
1.什么是普通教育,什么是普通高等教育,它和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区别?
答:
普通教育是和
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不同。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取全日制教学形式;成人教育的对象顾名思义是成年人,一般实行非全日制教学。
普通教育的任务通常由实施普通教育的学校(称为普教性学校)承担,普通教育学校分为普通基础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本科及以下学历均实行全日制教学,
研究生阶段实行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教学。普通基础教育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其中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教育、技工教育和
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职有时也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中等专业)教育除研究生阶段外,指主要招收高中(初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专业知识学习的学历教育,是与招收在职职工边工作、边学习的函授、夜大、职工大学等
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相对而言的。
2.什么是国民教育系列?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学历教育分哪几个层次?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依据《教育法》的这一规定,由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登记注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教育为国民教育系列。国民教育系列区别于党校和军事院校举办的教育形式。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也是有区别的。“学校”是指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登记注册的、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包括小学、初级
中学、高级中学、各类
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
高等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各类成人教育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国民教育系列依据是否具有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可分为学历教育和
非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实施专科教育。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的教育任务。
3.什么是普通高等学校,它和普通高等教育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以实施普通
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
高等学校,分为
本科层次和
专科层次。
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
大学”或“××
学院”,如贵州大学、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泰山学院、潍坊学院、烟台南山学院等。
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
专科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
职业学院”,如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等。
独立学院属于
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山东省有12所,分别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莱阳农学院海都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指的是一种学历教育机构,而普通高等教育指的是教育类别和层次。在普通高等教育中,有一部分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放在成人高等学校中培养,这部分学生与普通高等学校所招的学生性质是一样的,毕业后的学历、就业方式、待遇等也是一样的。毕业证书的区别在于证书上没有“普通高等学校”字样,而代之以“普通高等教育”字样,证书内容中注明为“普通班”。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是“××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等。
4.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形式有哪些?
答:从狭义上说,普通高等教育一般专指普通本专科。办学形式主要有
普通专科、
普通本科,近年来增加了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等普通教育形式。五年一贯制由高职学院或者
高等专科学校承担,三二分段制前三年由
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后二年进入专科阶段,由挂靠的高职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承担。普通本科由
大学、
本科学院和
独立学院举办,专科主要由高职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也承担一些专科培养任务。高职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没有颁发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的资格。
5.什么是学籍,怎样才能算取得学籍,我如何知道我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答: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正如公民要有国籍、党员要有党籍、军人要有军籍一样,一个学生,也要有作为某校学生的学籍。一旦大学生按规定获得了某所高校的学籍,就享有使用该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刻苦学习,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义务。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6.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如何管理?
答:高等学校学生要遵循《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勇于创新,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对高等学校在校生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发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对学籍管理、学业考核、校园秩序和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等做了详细的阐述,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高等学校实行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对考试作弊从严惩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作了详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又进一步明确: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7.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哪些形式?
答:国家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也予以承认。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颁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在毕业生工资待遇上,国家认可的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实行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也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8.什么是学位,学位与学历有什么区别?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指的是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它不是一种学位,将博士后看成是一种高于博士的学位,是对中国学位制度的一种误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
硕士学位、
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
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作为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和学历不能划等号,学位是学术称号,学历是学习经历。有某种学位,不一定有某种相应的学历;同样,有某种学历,并不一定有相应的学位。例如,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不一定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仅获得
学位证书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者的学历仍为原学历。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现已取消)或同等学力申硕取得了博士学位,其学历仍为本科,而非“博士学历”。要取得普通教育研究生学历(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必须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不同性质的。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不是学历教育,有学位但无学历。而“
非全日制研究生”尽管是不脱产或半脱产人员身份攻读的,但它与
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和培养方案是相同的,因此都属于学历教育,仅学习方式不同。
教育情况
颁发认证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教育部决定从2001年开始,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审核、备案的技术性、事务性和网上查询、认证服务工作,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此外中心还提供学历证书认证服务,经认证的学历证书可在中心注册的网上查询。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
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
1.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为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开具的学历证明书;
3.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网上申请系统或现场办理书面学历认证时,系统会检测您申请认证的学历证书是否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如已注册将无法提交书面认证申请);
注: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不再重复受理。认证报告丢失或需获取多份报告的,可通过认证报告查询页面下载打印电子版报告。
4.原则上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认证。毕业院校应按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规定,将当年颁发的学历证书及时完成学历电子注册,使学生可于发证日期起对学历证书进行网上查询或电子认证。
5.原则上不再受理高等教育学历英文书面认证,可在中文书面认证报告出具后,登录“
学信档案”在线申请电子版报告翻译件(英文)。
学历证明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中国现状
2023年12月11日,教育部在上海召开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座谈推进会。从会上获悉,中国已累计培养1100多万研究生。截至2023年12月,中国有117个一级学科和67个专业学位类别,全国范围内布局了1.9万多个学位授权点。进入新时代,全国78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输送了60多万名博士和670多万名硕士。2022年,在学研究生人数达36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