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
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普通教育主要是指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学校教育,主要由普通学校承担实施教育。由义务教育延续并由国家统一招生录取的中、高等教育系列,主要指通过统一招生考试进行学习的学历教育
定义
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不同。本专科阶段的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普通教育系列指由义务教育延续并由国家统一招生录取的中、高等教育系列,主要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
基本信息
普通教育的任务通常由普通学校承担,实行全日制教学。
根据教育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教育学历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0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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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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