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审计是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度、法规对基本建设领域各单位的经济行为、会计资料、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投资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审核、稽查。它是社会主义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一种手段。基本建设审计的内容,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划分,包括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审计、计划任务书审计、基本建设勘察设计审计、
基本建设预算审计、
基本建设计划审计、基本建设资金筹措及使用审计、施工生产审计、投资效益审计、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等; 按照行业划分,基本建设审计包括建设单位审计、地质勘探单位审计、设计单位审计、工程承包公司审计、施工企业审计和
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审计等,按照审计实施的时间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按审计类型划分,基本建设审计包括财务审计、投资效益审计和投资管理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因其被审计对象广泛、复杂而具有全面性。为能全面反映与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的所有单位对投资效益的影响而对其他部门进行审计,使基本建设审计具有交叉性 (与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交叉)。项目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导致基本建设审计的长期性和连续性。
基本建设审计是指对勘察设计、施工、物资供应、人力安排、
银行贷款和
竣工验收等所进行的审计。
(3)
审计方法的技术性。即建设项目是各种技术的复合体,要求基本建设审计大量采用
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概、预算编审等经济技术方法、以便实施有效的
审计监督。
(3)审查财政部门的基本建设预算资金的分配是否合理,
建设银行的预算内和
预算外资金来源是否正当,
基本建设贷款的执行情况,拨款和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审查其他银行
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计划酌执行情况,贷款资金来源是否恰当,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等。
基本建设审计的任务是:通过审计,保证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发挥
宏观调控作用,严格控制基建规模,防止扩大建设规模,
计划外建设规模,
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监督建设资金的节约、合理使用,提高
投资效益;促使当事入认真执行建设
合同,保
质量、保竣工、保投产;揭露和防止建设过程的损失浪费、各种违纪行为,保证国家财产的完整无缺。通过认真评价建设单位的
内控制度,促进和加强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