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 1723年
进士,历任陕、湘、苏等省
巡抚及两广、
两湖总督。是广西官位最高、历官省份最多的一代清官名臣。其在从政之余,编辑了旨在教化民众的《五种遗规》,因《五种遗规》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故历代都大加推广,影响深远。《
在官法戒录》,法者效法也,戒者禁止也。是书首为
乾隆八年 1743年 陈宏谋序一通,记述了编辑此书的目的:“余听政之暇,采集书传所载吏胥之事,各缀论断,广为分布,以代文告。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观是录者善恶荣辱由己,何去何从必有观感而兴起矣”。是书卷一为总论,所辑史上名人对吏治的精辟论述;卷二卷三为法录上下,所举历史上的清流名臣事迹,从汉相萧何到本朝小吏
朱瑾,以为官者效法;卷四为戒录,记录从汉酷吏
张汤至前朝贪官卢纟宏的种种不法行径。以为官者戒。现今提倡“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
和谐社会亦应当以吏治为基础。所以此书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亦应当或“法”或“戒”之。
天下之人,无过善、不善之两途。而人之慕乎善而远不善也,则不外于
法戒之两念。予有四种遗规之刻,盖冀天下人无男女、少长、
贵贱、贤愚,均有所观感兴起。见善者而以为法,见不善者而以为戒也。云尔既又思之,人有在四民之外,势所不能,无而又关系民生之利害,
吏治之清浊,不可以无化诲者则官府之
胥吏是也。古者三百六十之属,皆有府史胥徒。府掌廪藏者,即今之库吏也。史掌文案者,即今之吏典也。胥即今之都吏,为徒之什长。徒即今之
隶卒也。是为庶人在官其禄同于下士,其田在远郊之地,充人掌之春秋月吉读法书,其孝友睦婣得与于乡举里选之列故当时僚隶舆台之守法循分,岂惟风俗之醇,抑上之人教养成就之有其具也。秦燔诗书,人以吏为师。汉制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许为吏。当时刻史守相自辟,其属恒求其贤者。以为吏而进达之。而吏亦皆朿身自好,以蕲不负上之知。故一时名,公巨卿起家掾吏者,不可胜纪。
两汉吏治最为近古,非由吏之得人而然乎。
魏晋而后,流品遂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吏始不得与清流之班。沿及
隋唐以降,科贡之势重,而吏之选益轻矣。然国家设官置吏,官暂而吏久也,官少而吏众也,官之去乡国常数千里,簿书钱谷或非专长。风土好尚,或多未习,而吏则习熟而谙练者也。他如通行之案例,与夫缮发文移稽查勾摄之务,有非官所能为,而不能不资于吏者。则凡国计民生系于官,即系于吏,吏之为责,不亦重乎?而为吏胥者类,皆有机变之才智,不能安于
畎亩耕凿之朴,以来役于官。因盘踞其间子弟亲戚转相承授,
作奸犯科相习熟为固然,而不知礼义之可贵,为官者亦多方防闲之摧辱之。几若猛兽搏噬之不可驯扰。夫防之愈严,作弊亦愈巧。摧之愈甚,自爱之意愈微。将嚣然丧其廉耻之心,以益肆其奸猾狡黠之毒。官吏相蒙,
国计民生于焉交困而贪昧陋劣之员受其牢笼牵鼻沦胥以败也。又不足言矣。昔
刘晏以吏人不可用,谓吏无荣进则利重于名。我国家立贤无方,
吏员一途咸有进身之阶。惟其才之所宜,未尝限其所至,则固有
荣进之可期矣。即或不尽荣进而其爱一时之小利,必不如其爱身家子孙之大利。更不如其畏
身家子孙之奇祸。今试语人以于公治狱之
阴德,而子孙驷马高车充溢门闾,未有不欣然慕效者也。语以
王温舒舞文巧诋奸利受财,而鼻至于五族,未有不悚然易虑者也。特无以提醒之迁善远罪之良心,无缘而动耳上以君子长者之道。待人而人不以君子长者之道自待者,非人情也。矧吏胥多读书识字,粗知
义理,习典故明利害,视田野之愚氓,闺门之妇孺。其化诲当更易易为官者,方日资其心思才力,以成其政治而顾视为化外之人,不一思所以化诲之听其日习于匪僻于心何安,而于事又宁有济乎?余于听政之暇,采辑书传所载吏胥之事,各缀论断,裒为四卷,名曰在官法戒录,广为分布,以代文告,书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孟子曰:仁则荣,不仁则辱。观是录者,善恶灿陈,荣辱由巳。何去何从,必有观感而兴起者矣。
《在官法戒录》自清乾隆八年 1743年 辑成后,世多传刻。其中版本最精者是
歙县洪芹野
道光三十年 1850年 刊本。同年洪氏转任淮北盐运使,卒于任上,故是书鲜有印行。咸同间,
太平天国运动,大江南北书籍毁于兵燹者众。洪氏书版亦损失过半。在太平天国运动刚刚被镇压下去的同治五年 1866年 ,程尚斋得洪氏余版汇同
曾国藩主持的
金陵书局补刊,于
同治七年 1868年 付梓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