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吏,中国古代官职,是指旧时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吏。“胥”指的是一种基层的办事人员,即政府将平民按户口加以控制,并从中选拔出“有才智者”加以管理。“吏”本是指替天子管理臣民、处理政务的人,即“官”。一般认为,汉代以后“吏”逐渐专指小吏和差役,即没有官位的官府工作人员。有人这样形容它与“官”的区别:“官如大鱼吏小鱼,完粮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猫,具体而微舐人膏”。由于两者都是指代官府的各类
办事人员和差役,后世遂有人将胥、吏并称。
历史评价
概括
在帝制官僚体系中,胥吏之下是小职员组成的阶级。他们的职务虽然各自不同,不过都被归类在一起,称为“僚属”。他们甚至比胥吏更受人轻视,而被列为与妓女、戏子和奴仆同一阶级。因为他们待遇极差而且大多为无恒产,他们获取金钱的途径包括陋规、贿赂和勒索,这些收入通常必须和同谋的胥吏分享。
在与政府和民众的交往或其他接触之间,这些扮演中介人角色的僚属占有相当重要的关键地位。在交往的每个阶段中,都有许多法律或其他的漏洞可钻,只要出个价钱,便可以透过衙门的僚属来进行磋商。
胥吏阶层处在一个官与民的交 界点上,他们在官场上虽然身份低微,但却经常久居一职,熟悉各种政务,拥有处理复杂事务的 能力,再加上熟悉地方的民情,只要稍微在中间做一点手脚,就可以很轻松地欺上瞒下,并从中牟取私利,所以明清时期的胥吏往往为人诟病。
弊端
胥吏之害的表现主要有:刁难索贿、挟制主官、监守自盗、依仗强豪,欺压百姓、敲诈勒索,盘剥平民、操纵司法,徇私舞弊等等。其中,尤以胥吏凭借对律例的精通操纵司法、借诉生财的现象最为典型,它最突出地暴露了明清时期官僚体制的弊端,而胥吏恶名的形成,也与它有着最密切的关系。
汉语词汇
拼音
xū lì
释义
[petty official] 旧时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吏。
例句
《
北齐书·彭城王浟传》:“守令参佐,下及胥吏,行游往来,皆自赉粮食。”
唐 柳宗元 《
梓人传》:“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其下有胥吏。”
宋
程大昌 《演繁露续集·太祖右文》:“武人多不知书,案牍、法令、书判、行移悉仰胥吏。”
明
孔贞运《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苏当
轮蹄之冲,财富刑狱甲于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
抱牍如山,公片言立决,如风扫箨,
爰书无只字出入。
清
钱谦益 《与蒋明府论优免事宜》:“窃见所颁书册,似犹出胥吏
笔牍,有意
上下其手,未经台览者也。”
梁启超 《
变法通议》:“官制不善,习非所用,用非所习,委权胥吏,百弊蝟起。”
制度简介
16世纪末期,西班牙和
荷兰等国水手从远东带回西方许多奇闻逸事,其中有些关于中国
文官制度的故事。这些故事所塑造出的中国政府形象,让人以为中国的治理者是一群由学者兼决策者同时又是哲学家所组成的精英团体,他们都经过竞争激烈的考试,证明自己是
中国社会中最能干、最睿智,而且最有学问的成员。在17世纪中叶之前,许多向往遥远中国的
人本主义者将这个形象更进一步理想化,结果它引发了各种改革运动,促使欧洲几个主要国家改变其政府的行政结构和措施,成为建立近代
西方文官制度的主要
影响因素。
人们才了解
文官不过是帝制中国
官僚体系的一部分,而且文官的数目远不如属于政府结构中下阶层的胥吏和僚属。也许西方人大都被
文官制度中的官吏所迷住,很少有人注意到官僚科层的这些下级阶层。由于中国的历史文献几乎忽略掉他们,即使是学者,通常也只是模糊地意识到这些“其他阶层”的存在。
社会影响
在
儒家有关政府结构的
意识形态中,
官僚体系内的
基层人员地位甚低,甚或毫无地位,因此官方
历史学家通常将他们大都忽略掉。
近代的研究发现:帝制中国的
行政管理其实是由官僚体系内的基层人员所操纵,其严重程度远超出以往学者的想象。由于这些基层僚属一方面惯于使用欺骗、蒙蔽、行诈、勾结等技巧,选择性地执行分派给他们的任务,一方面又精熟行政细节和运作程序,他们遂能够蒙蔽、妨碍、误导,甚至胁迫比他们更具声望的上司。
帝制中国到处充斥的腐化情形,虽然是肇因于各阶层官员的共谋,不过其主要祸首却是基层的胥吏。他们比别人更有机会,而且更能够大规模地为私人目的而改变、扭曲和破坏
行政程序。因为基层人员的贪污有赖于彼此的包庇和共谋,他们始终是
文官制度中的一项困扰。因此,在帝制中国大约1300年的历史上,每隔一段时间,官员便要发起一项运动,以整肃胥吏及其同伙。
职务特点
胥吏大多出身自贫穷而清白的家庭。有些则来自受过教育的阶层,但因为本身性情不合或学识不足,而无法进入仕途,成为文官。少数胥吏也曾经做过官,他们或者因为行为不检而被革职,或者在极不寻常的大幅裁员下,丧失职位。
就整个群体而言,胥吏的
社会地位是很低的。直到帝制中国晚期,他们都不被准允参加
科举考试,而参加考试是连农民都可以享有的权利。一般民众不信任、惧怕,甚至讨厌胥吏,而高级官员则鄙视他们。然而,尽管他们到处不受欢迎,他们仍然是帝制中国
官僚体系中最根本的一个重要阶层。
这是一个因供而生求的有趣例子:中国人发明造纸技术之后,即将行政上的文书作业提升成为一种艺术。无数的报告、记录和各种文件都成为例行公事,通常还需要制作各种副本。每种文件都有独特格式,不得有丝毫偏差。由于胥吏精通这些烦琐的细节,他们遂成为官僚
体制内不可或缺的角色。
虽然大多数胥吏没有受过
正式教育,他们却能够靠自己的努力学得工作所需的基本文书和算数技能。他们对于繁文缛节的了解,一部分是从工作中一点一滴累积起来的,一部分是得自其亲戚或其他人的私下传授。有些关键性的程序通常是父子相传,或者可以用一笔可观的代价售予新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在制度中操纵自如,显然是有效地掌握了
应用心理学的原理,而且对当时的政治气候有通盘的了解。
工作内容
胥吏的职务也因为他们在
政府组织中占有的地位而有所不同。有关胥吏职务的确切内涵,大多数史料的记载都相当含混。
瞿同祖曾经简明描述清代(公元1634年至1911年)县级胥吏的主要
工作内容,兹将其摘录并改写如下:
1.为重要文件起草初稿。
2.清誊完整的文稿。
4.根据档案中的文件整理出备忘录。
5.发给执照证状。
6.准备并检查税收纪录。
7.将文件分类归档并加以保管。(Chu,1962:41-42)
以上列举的只是其正式工作内容,但胥吏却经常因为僭越职权而恶名昭彰。在软弱、生疏、散漫或无能的官员之下,他们随时准备揽权。
国家控制
自唐代以降,高阶官员也明了,
官僚体系很容易因为胥吏的贪污和行政过失而受到损害。大体而言,当权者很少想要彻底解决造成此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他们偶尔也会推动某些措施试图去除或减低上述弊病,然而,通常他们都认为:这些问题不过是因为胥吏的品德缺陷所致,其解决之道,也不外下列三途:
(一)对罪证确凿的过失加重刑罚;
(二)扩大侦查并且检举作奸犯科者;
(三)改进监督管制的方式以吓阻或避免胥吏的恶行。
经常采用的措施是将犯罪的胥吏加以逮捕,然后处以重刑,处分方式包括公开指责、罚金、革职、鞭笞、拷打以及死刑。不过这些处罚手段平常很少使用,因为触犯规章的案件很少被查获或揭发出来,遑论被判刑定罪。
负责检举胥吏违法乱纪的主要机构是
御史台。这是一个地位和主要部会不相上下的独特机关,其权限可以监督整个行政体系。御史台可以接受并调查来自任何一方的控诉,同时
定期检查整个帝国之内的行政机关,调阅记录并访谈民众。罪证确凿的恶行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时甚至转呈给皇帝本人。可是,许多证据显示:有意出面检举的人、证人,甚至御史本身都经常因为受到恐吓或收受贿赂,而保持缄默。
有时
中央政府也会采取某些措施鼓励官员严格督导并管制胥吏,例如宋代末期便曾经刊行一些小册子,传授监督管制的特殊技巧。
刘子健提到,书中推荐的手法包括“突击检查、详细核对、档案管制、质问技巧、报表传递和决定轻重缓急与一般日程”。可是由于这些手法实行起来必然会给官员带来“巨大的工作负担”,有些手册也主张采行宽大、容忍的放任策略。
另外一项监督并管制胥吏的办法是由官员聘用熟谙行政流程,而且了解方言民情的私人秘书。这些私人秘书必须随时督促日常行政工作的进度,同时借由
定期报告,以减轻官员对胥吏的依赖。理论上来说,这些私人秘书的个人远景,完全取决于雇用他们的官员在宦途上的成败,实际情况却往往正好相反。他们时常和别人狼狈为奸,结果不过是在原来的体制中加入一个新的阶层,使得原已十分紧张的行政结构变得更有腐化的可能。
改革方案
宋代大政治家
王安石曾经提出涵盖范围十分广泛的改革方案,并且其中一部分方案曾经付诸实施。他的方案中,有关防止胥吏弊病的措施,比其他任何补救办法都更能够正本清源。他了解到,只要官员无法掌握实际行政的细节,他们便只能继续听凭属下摆布;同时,只要胥吏继续处于体制之外,而且必须依赖各种手腕来谋求生活,他们一定会继续为本身的私利而设法把持体制。因此,王安石主张,
公职人员的教育和考试应该朝着比较实用的方向改弦更张。
一般人认为,现行
考试制度能够拔擢人才。其实这不过是因为考试是出仕的惟一之途。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理想的制度。一个精力充沛的青年人在理当修习哲学和政治的基本原理之际,却强迫他闭门钻研经书,吟诗作对,这种做法显然只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他们在担任公职之前,根本没有机会学得对其工作有实用价值的知识。
在文官教育的改革方面,王安石主张,即将出任公职的人都应当先担任胥吏的职务,让他们预先学习将来自己所要指导和监督的工作。
其次,他主张提高胥吏和下级僚属的地位,以消弭或缩短他们被隔绝于
文官制度之外所造成的差距,希望将他们纳入儒家伦理和
社会规范的约束之下,并启发他们忠诚奉献的精神。当时他的确曾将胥吏纳入支领国家薪饷的行列。可是,不久以后,他的政敌便将这项成就和他的其他改革措施一起废止,他们提出的
替代方案,仍然只是加重处罚公职人员的
不法行为而已。
从现代的观点来看,王安石了解危害中国行政体制的主要弊病在于
组织设计上的缺失,而不是人性的意志薄弱和容易犯错。他制定和主张的改革措施是否能够使帝国的官僚体系变得更有效率或更加清廉,这个问题虽然有待商榷;但是,大多数研究
中国历史的现代学者都认为,他所主张的改革方向基本上是正确的。
经过接触和审慎研究之后,帝制中国
官僚体系所展现出来的形象,比起十七、十八世纪时
孟德斯鸠、
伏尔泰、卢梭、
狄德罗等人所想像的要黯淡得多。在胥吏和僚属把持下的暗盘管理,以及官员对控制其下属的无能为力,一经揭开之后,旧日形象的吸引力遂大为减弱。虽然中国行政官员兼为儒雅学者的美誉未曾消灭,中国学者出仕时能否成为称职能干的
行政人员,却愈来愈受到怀疑。
然而,只要在甄选公职人员时继续采用
竞争性的考试,同时留任和升迁资格也继续经由
考绩制度所决定,现代世界就应该感谢帝制中国所创下的行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