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0号)、《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办〔2019〕7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职责
(一)拟订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起草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和依法治教工作,编制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组织实施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指导教育领域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或协助做好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选拔和推荐工作。
(四)负责基础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拟订教育、体育经费和基础建设投资的政策措施。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归口管理教育、体育援助资金,学生资助和贷款。督促检查县(区)教育财政拨款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
(七)负责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维稳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和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管理、教育培训以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
(十)负责全市教育招生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教育考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教育、体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规划,指导语言文字应用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拟订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规划、计划,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负责市兼职督学聘任和督学培训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社会体育和民族体育等工作。指导体育社团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参加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协调组织市级综合性
体育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活动。
(十五)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事务服务、新闻发布等工作。统筹做好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
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舆论宣传、网络文化建设,建立
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和处置工作机制。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和群团工作。指导系统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体制改革方案编制、监测评估与推进落实。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有关工作。指导落实教学场地、教学器材和设施的配备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拟订教育、体育经费和基础建设投资、学生资助等政策措施,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编制市本级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承担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统筹管理各类专项经费和援助资金。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及教育经费统计、核查、分析和发布。做好教育扶贫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指导监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拟订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措施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教育收费标准及管理政策。
(三)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等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考、
公费师范生任教岗位落实和机关公务员招录等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市属学校人员信息统计工作,以及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教师人事档案。负责或协助做好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选拔、推荐和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报批工作。
(四)教育科。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和评估标准。拟订各类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承担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和教辅材料管理,负责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管理使用和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导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和高中教育招生计划,指导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指导学校德育、
校园文化建设、科普和校外教育以及初中以下学段创新素养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指导职业学校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产教融合等工作。负责终身教育有关工作。协助拟订将职业培训纳入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指导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工作。
(五)体育卫生艺术科。负责全市体育工作和体育人才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民族体育等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监督、检查《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培训、审批、申报二级以上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行业体协和单项协会的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市业余训练,做好各级教练员的培训和全市重点体育项目的布局。完善训练体制,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的建设。负责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单项比赛和自治区体育局委托我市承办的国内体育比赛的组织管理。负责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指导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监督和管理体育市场。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上报和年检。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政策措施,指导学生军训工作。参与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及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学校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各类学校学生参加体育、艺术交流活动。负责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指导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加强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教育体系。协助制定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督查学校维护稳定,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应急管理工作。
(六)教师工作科。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等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及表彰奖励、特级教师推选等工作。负责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体检、教师社保补助的有关工作。协调中小学教师招录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管理,名师工作室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教师外出研修挂职、支援基层、交流轮岗等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及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和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出国留学合作项目。负责教育对外联络、团组组织、外事活动有关工作,管理和指导民间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落实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管理协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
(七)教育督导科。拟订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规划、计划,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督导评估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督导评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情况,督导评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监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负责市兼职督学聘任和督学培训工作。开展教育督导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事务。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监督指导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人员编制
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兼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
其他事项
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分工
马凤贤(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 主持教育工委、教育体育局党组、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
赵万仓(局长)
张国文(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成员) 协助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舆论宣传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一战线和群团,负责行风建设,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及事务管理服务、信访、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完成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科、教育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联系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一中、市第一小学、市幼儿园
杨维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学校卫生健康艺术教育与国防教育、学校安全维稳、校园风险及应急管理、综合治理、环境整治。负责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教、法制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民族体育、各类体育赛事、体育社团、体育产业等方面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测、行政复议和诉讼、教育行政执法、教育信息化、信息、
互联网+教育等方面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体育卫生艺术科、教育督导科、体育活动中心、信息办
联系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固原八中、市
特殊教育学校张树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教育体育发展规划与改革、政策法规、教育体育重点项目,负责教育体育收费、装备、财务、审计,负责民办教育管理、招商引资、新型城镇化建设、节能及节水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教育扶贫,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及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语言文字、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科、教师工作科、师资培训中心
联系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五原中学、弘文中学
刘永年(副局长)
张 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部门帮扶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4月,被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