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岳
明朝右佥都御史、贵州巡抚
吴维岳(1514~1569),字峻伯,号霁寰,浙江孝丰(今安吉县孝丰镇)人,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贵州巡抚
生平经历
嘉靖十六年(1537),考中乡试第五名。
嘉靖十七年(1538),考中进士,任江阴知县,为政廉能。升任刑部主事,奉诏草拟审理刑案的条例,详尽周密,符合旨意,诏令推行。前往江西核查刑案,平反大反冤狱。历任刑部郎中
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之变爆发,兵部尚书入狱,吴维岳为他辩护。升任山东按察副使,提督学政。历任湖广参政江西按察使。升任右佥都御史贵州巡抚。吴维岳刚直不阿,因得罪权贵,被谤免职,返归乡里,不久病逝。
文学成就
吴维岳擅长书法,精通文学,尤卓于诗。曾与王世贞李攀龙等倡诗社。吴维岳与俞允文卢柟李先芳欧大任并称“嘉靖广五子”。著有《天目山斋岁编》、《奏议》与《海岱集》等。
轶事典故
吴维岳曾于南宫考选士子,所举10人,皆海内名俊。其中张居正殷士儋汪道昆胡正蒙陆光祖5人,后皆为朝廷显官,余5人亦均官至藩臬郡守。以此,时人颇赞其识俊拔才之能。
亲属成员
父:吴麟
叔父:吴龙,嘉靖五年(1526)进士,历任吏部郎中福建参政
弟:吴维京,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
 
参考资料
吴维岳.安吉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4 09:22
目录
概述
生平经历
文学成就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