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冰心、
吴文藻之孙吴山,在没有告知原告的情况下进入纪念园,并在
冰心、
吴文藻夫妇的纪念碑上用红油漆刷上8个大字:“教子无方枉为人表”。
其母亲陈凌霞听到这个消息很气愤,她介绍冰心夫妇的雕像从设计到建设一直到落成她都参与了。吴山的行为确实是无奈之举,她与丈夫离婚的官司打了好几年,吴山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才出此下策。
陈凌霞说,她是很传统的女性,丈夫因为外遇跟自己离婚,她都不好意思让人知道,因为生气自己进医院抢救了好几次。其次,这么多年她保持沉默就因为了维护
冰心的名誉,儿子看不下去为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才想用这种方式来引起大家的关注。
陵园管理方认为,因
冰心、
吴文藻夫妇的纪念碑属于文物,且价值不菲,吴山的行为毁损了财产。2012年10月19日,原告为清除该墓碑的红油漆,聘请北京一家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对清理墓碑上的红油漆进行了修复预算,预算费用共计9万元。原告起诉要求吴山
赔偿损失9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延庆法院暂定于11月19日
开庭审理此案。
2012年12月3日上午在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冰心嫡孙吴山并未到庭。庭审结束后,原告、被告表示愿就修复方案和预算进行调解。再次开庭或宣判的时间将由法院另行通知。
当天庭审过程中,被告吴山本人并未到庭。原告方提出,要求被告赔偿损失9万元,并且赔礼道歉。理由是
冰心墓碑属于文物,而且价值不菲,被告的行为已经对原告财产造成毁损。原告为清除该墓碑的红油漆,聘请北京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修复预算,预算费用共计9万元。
吴山
代理律师刘工对原告
起诉书中的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他表示,原告方一直称墓碑属于文物,但并没有提交证据,应该出示文物
行政部门认定的文件。
刘工还对原告聘请进行预算的公司是否具有专业资质提出异议。他认为,该公司是一家员工不足5人的贸易型公司,即使有营业执照,也不等于具有清洗
石材的相关行业资质和
文物修复资质。原告提出的9万元清洗方案的预算,也缺乏科学性、
合理性以及必要的依据。这9万元费用并没有实际发生,只是预算,法庭应予驳回。原告提交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墓碑损毁的程度,比如油漆是否渗入石碑等。
被告
代理律师当天还宣读了吴山的一封道歉信。吴山在信中说,自己的行为伤害了广大读者对
冰心的深厚情感,对此再次就自己的鲁莽行为向公众真挚道歉,同时也要向爷爷奶奶的在天之灵真挚道歉,“我爱他们”。
吴山说,半年前自己做下“逆天之举”,都是为了自己的母亲。她曾进行了长达6年的
离婚诉讼,但为了冰心的荣誉,她没有向任何人谈起。对自己的行为,吴山表示愿意接受法律裁判的结果,只希望父亲对母亲的情谊做出补偿。
刘工当庭出示材料,证明被告母亲陈凌霞患有
癌症以及
高血压等疾病。他表示,吴山本意不是为了侵害墓碑,而是为重病母亲才做出不理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