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震办公室1985年改为合肥市地震局,是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三大体系等各项工作。根据市编委关于合肥市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市地震局强化的职能是: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新建、扩建、改建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内设办公室、抗震设防管理处(震害防御处)、科技监测处三个职能处室,编制 11人。
历史沿革
1996年,合肥市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1998年市政府发布《合肥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2004年初市政府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修订了《合肥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承担领导小组处理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方案;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方案的准备落实情况。
合肥市现有测震、应力、水位、水温、动物宏观等地震前兆观测手段,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震情信息,每年召开半年和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编写半年地震趋势会商会议纪要和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合肥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3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又是中国地震局确定的全国5个重点防震减灾示范城市之一。“合肥市震害预测及防震减灾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专题研究是中国地震局“九五”重点攻关项目,2000年完成以原中市区为示范区的专题研究,建立了
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通过验收并获
安徽省地震局科学进步壹等奖,提升了合肥市防震减灾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合肥市地震局1994年被评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获市政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获全省防震减灾先进集体, 2002年获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获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第二名,2005、2006年荣获全省防震减灾综合评比第一名,全省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和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一等奖。2003、2004、2005年获全国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优秀奖、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和法制工作单项奖,2006年荣获全国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第二名。2004、2005、2006年连续三年获合肥市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责任单位”称号,2007年7月
合肥市人民政府发文通报表彰市地震局。
主要职责
合肥市地震局为主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拟定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组织起草本行政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
(二)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检查落实《合肥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分预案,不断提高
地震应急反应能力。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城市震害预测及防震减灾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以
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的实施;负责农村村镇规划抗震设防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六)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科技进步,组织防震减灾科技研究、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内外防震减灾科技合作与交流;指导防震减灾有关学会和协会工作。
(七)监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防震减灾群测群防信息网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八)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应急疏散通道以及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联合平息地震谣传、误传;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新闻稿件及出版物。
(九)指导所辖县、区和开发区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监测台网(站)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地震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市地震局设置3个职能处室:
(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市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负责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信息、保密、财务、统计、工资福利、政工、行政后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文档等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震害防御处(法规处)
负责全市震害防御和法制工作。负责本行政区贯彻国家和安徽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的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和震害防御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参与震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负责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
指导有关学会、协会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格审查及登记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宣传活动;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计划及地震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我市
地震应急预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地震应急预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地震震情、灾情速报系统建设;负责全市地震系统应急培训与演练;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与培训演练、应急疏散通道以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三) 科技监测处
监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地震测报数据收集与处理并报上级防震减灾部门;组织召开地震监测专业会议,进行震情分析研究,编写半年及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究报告;负责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各种地震宏微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负责防震减灾信息网络及通信传输管理工作;负责地震局门户网站及局域网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地震科学技术的科研、应用与交流工作。
主要领导
局长:武丹田
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海东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高红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各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王世保同志负责局全面工作。
许海东同志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管理、目标管理、地震应急管理、干部人事、财务、文秘、档案、保密、统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行政后勤、计划生育、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统一战线、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地震应急救援处、机关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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