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震局实行
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
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
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主要职责
1.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安徽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加强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对省级以下(含省级)地震台网(站)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3.建立健全安徽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4.承担
安徽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组织编制安徽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完善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管理以
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省级以下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和监督抗震设防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7.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8.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9.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10.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
2017年2月省地震局现场工作队举行地震应急现场培训演练;
2020年7月,省联合检查组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现场调研检查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政务工作;负责局发重要文件起草和重要公文催、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性会议;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全局性会议会务工作。负责局政策调查、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震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文秘、接待、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工作。承担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档案室、宣传教育室(科级事业单位)。
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制度和
机构改革,管理人员编制,拟定本局防震减灾事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规划。负责管理科技干部和专家工作。负责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及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本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负责
重点建设项目和行政事业专项的立项、论证工作。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进行综合平衡与协调;负责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和
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局各类经费的管理和财务决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统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的
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相应的管理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局银行账号的管理。负责局
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项目决算工作。负责局房改工作,综合管理全局各类开发工作。负责管理财务室、国有资产管理室(科级事业单位)。
监测预报处
(科技发展处、外事办公室)
负责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布局调整及计划方案的编制;负责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负责全省三类台站的管理;负责组织处理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省地震预报管理及组织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负责组织地震异常核实工作。负责全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管理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工作;管理国家和省
自然科学基金、
地震科学联合基金、全省地震重点科技基金、合同制项目。管理全省地震外事工作,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地震行业标准化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管理全省地震科技信息工作,承担图书、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地震应急所需图件。承担省灾害防御协会、省地震学会、局科技委、预报意见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科技信息室(科级事业单位)。
应急救援处
负责全省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计划、管理及业务指导;组织制定各级
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全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地震事件应急事务的处理;组织全省地震系统应急演习,负责地震灾情收集和速报工作;负责地震应急装备库的管理;负责城市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震害防御处
(法规处、地方地震工作处)
负责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管理;管理地震灾害预测、震害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及震灾损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防震减灾法规、规章;负责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负责防震减灾法制人员及抗震设防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以及群测群防的管理;负责全省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和地震科普
教育基地建设。负责管理地震政务窗口工作室(科级事业单位)。
纪检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内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勤政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全局事业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内控制度、经济效益,以及对国家和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经济实体负债和损益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或审计调查,并适时提出审计意见或处理意见。
机关党委办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
离退干部处
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局老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负责全省震情监视和预测预报工作,提出全省地震中长期、短临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本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强化全省震情跟踪;负责全省地震监测台网数据、资料的分析处理工作和地震编目工作;负责制定震后趋势快速判定预案;承担核实地震前兆异常工作;开展地震预报方法及有关应用技术和理论的科学研究。
负责省属地震台站及数字化遥测台网室、仪器维护室、综合管理室的管理。负责震情值班、地震速报以及仪器设备的标定、维修工作。负责全省测震数据的汇集、传输、入库及归档工作。负责省属台站观测资料的检查与评比工作。承担省局专业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3 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
承担全省工程
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从事工程检测、形变观测等地震科技开发应用工作。承担地震现场的震灾考察和地震地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负责震害预测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地震地质考察及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地磁、重力、短水准的流动测量工作。
负责制订全省GIS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理信息分中心、培训中心开展工作;承担省政府GIS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网络中心及区域无线通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地震前兆数据的汇集、资料的及时传输、入库、上报、归档工作。负责防震减灾数据库更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及协助搞好密码通信工作。
5 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局卫生绿化、安徽地震局的日常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户籍、医疗、通讯保障、报刊分发以及房租、水电、电话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局打复印工作;承担全局办公用房及职工住宅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工作;承担局第三产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及开发创收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等后勤行政服务工作。
人员结构
安徽省地震局现有在职人员238人(截至2007年12月底)。其中机关工作人员40人,占总人数的17%,二级机构事业单位198人,占总人数的83%,其中地震台站65人,占总人数的27%。
全局处以上干部38人,其中局级干部5人。
全局
专业技术人员中,
研究员5人,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35人,工程师72人。
全局在职人员中,硕士研究生22人(另在读硕士研究生3人),大学本科97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4人,占总人数的73%。
现任领导
李远志【安徽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晓俊【安徽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黄显良【安徽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