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寇是中国古代主管刑狱的官名。传统的观点认为,早在
西周初年便出现了掌管司法活动的司寇一职,但根据
出土文献显示,晚至西周中末期,司寇才作为执事出现在
金文中。其作为官职至少也应该在西周之后。春秋时,周王室和各诸侯国都设有司寇之官。司寇的职责是追捕盗贼和据法诛戮大臣等。宋、鲁的司寇又分为
大司寇和
少司寇,如
孔子曾做过
鲁国的司寇。战国时,不少国家仍旧把负责管理刑狱的官定名为司寇。至秦汉遂以
廷尉为
九卿之一而废司寇之名。后世除
北周外,均不设此官,但习惯上以大司寇为
刑部尚书的别称,
刑部侍郎则称为少司寇。
春秋时
诸侯国沿用,宋有
大司寇、少司寇、楚、陈、唐等国称为司败。其位低于司徒、司马、
司空。
据《左传》和铜器铭文所记,春秋时,周王室和鲁、宋、晋、齐、郑、卫、虞等国都置有司寇之官。其职责是驱捕盗贼和据法诛戮大臣等等。楚名司寇为司败,战国时不少国家仍名刑官为司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