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属时期(
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时北属),又称“中国封建
郡县时代”,是指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时期。越南(古称
交州或
交趾等)被中国统治始于秦汉时期,直到五代十国时期才走向
独立。由于中间存在较短时间的中断,故
历史学家将10世纪以前中国对越南的统治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第一次北属时期(前214年-40年)、第二次北属时期(43年-544年)和第三次北属时期(603年–939年)。在五代十国时越南从中国独立后又过了几百年,越南再次短暂被中国的
明朝所统治,称为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共20年。此后越南再也未被中国统治过。
为了便于与
南亚、
东南亚国家的贸易,汉廷非常关注在肥沃的
红河三角洲的统治。在前1世纪时,汉朝在交趾等郡的统治十分宽松,
雒越的君长在自己的部族里依旧保持着他们世袭的权力。然而在公元
1世纪后,汉朝执行同化政策,鼓励越人与汉人通婚,并加强了
税收,将越南直接置于汉朝统治之下。公元40年(
东汉建武十六年),交趾郡爆发了由
征氏姐妹领导的起义,第一次北属时期结束。
越南第二次北属时期(43年-544年,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2)是
越南历史上一段被中国统治的时期,是
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
在这一时期,今
越南地区曾先后被置于
东汉、交州士氏政权、东吴、
曹魏、
晋朝、
刘宋、
南齐、南梁的统治之下。541年,交州爆发了李贲起义。544年,李贲称帝,建立
万春国政权,标志着第二北属时期的结束。
越南第三次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3),该时期的
越南受中国的
隋、
唐等王朝统治,是
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此一时期的起讫时间,越南史家
陈重金(即陈仲金)定为
603年至
939年;另有定为
602年-
905年。是
越南历史上被中国
隋朝及
唐朝统治,并过渡至独立建国的时期。
602年,
隋文帝派遣大将
刘方平定了前李朝
李佛子的势力,将今越南北部直接置于
隋朝的统治之下。
621年,
唐朝取代隋朝并继续统治安南,并设置
都护府(曾称作交州总管府、交州都督府、安南都护府、镇南都护府等)及
节度使等军政官署,管辖当地。在第三次北属期间,该地曾爆发多起民变,并受环王国(位于现今
越南中、南部)、
阇婆(位于
爪哇)、
南诏国(位于中国西南)的侵扰。到唐末五代时期,
曲承裕成为
静海节度使,其后,越南人士逐渐取得自主权力,标志着第三次北属时期结束。
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另亦有称为“第四次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4)或“属明时期”(越南语:Thời thuộc Minh),是
越南(安南)被中国
明朝永乐、洪熙、宣德三代
皇帝统治的历史时期,共20年,是
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在此一期间,明朝消灭越南
胡朝,改称越南为“
交址”(又作“交阯”及“交趾”,当时国境相当于现今的中部及北部),扫平意图恢复陈朝统治的
后陈朝势力,建立起府、州、县的中央直辖方式,采取移风易俗及推行儒学教化的政策。但明朝的统治激起越南人民反感及叛变,尤以蓝山豪族
黎利最具影响力,并于抗明十年战争(1418年─1427年)后结束属明时期。后世历史学家,如中国的
郭振铎、
张笑梅,指出明朝占领越南之举实属“非正义”,不过该时期里,
中越两国的文化、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对越南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