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属时期
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时期
越南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时北属),又称“中国封建郡县时代”,是指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时期。越南(古称交州交趾等)被中国统治始于秦汉时期,直到五代十国时期才走向独立。由于中间存在较短时间的中断,故历史学家将10世纪以前中国对越南的统治划分为三个时期,即第一次北属时期(前214年-40年)、第二次北属时期(43年-544年)和第三次北属时期(603年–939年)。在五代十国时越南从中国独立后又过了几百年,越南再次短暂被中国的明朝所统治,称为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共20年。此后越南再也未被中国统治过。
第一次北属
越南第一次北属时期是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一个时期,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关于其开始时间,主要有三种说法:
前111年,西汉攻灭南越国后,在南越设置九郡:南海郡合浦郡苍梧郡郁林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其中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位于今越南北部和中部。
为了便于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贸易,汉廷非常关注在肥沃的红河三角洲的统治。在前1世纪时,汉朝在交趾等郡的统治十分宽松,雒越的君长在自己的部族里依旧保持着他们世袭的权力。然而在公元1世纪后,汉朝执行同化政策,鼓励越人与汉人通婚,并加强了税收,将越南直接置于汉朝统治之下。公元40年(东汉建武十六年),交趾郡爆发了由征氏姐妹领导的起义,第一次北属时期结束。
第二次北属
越南第二次北属时期(43年-544年,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2)是越南历史上一段被中国统治的时期,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
公元40年,在征氏姐妹的领导下,交州爆发了反汉的起义。43年,汉伏波将军马援领兵平叛,杀死二征。交州重归汉朝管辖,第二次北属时期开始。
在这一时期,今越南地区曾先后被置于东汉、交州士氏政权、东吴、曹魏晋朝刘宋南齐、南梁的统治之下。541年,交州爆发了李贲起义。544年,李贲称帝,建立万春国政权,标志着第二北属时期的结束。
第三次北属
越南第三次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3),该时期的越南受中国的等王朝统治,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此一时期的起讫时间,越南史家陈重金(即陈仲金)定为603年939年;另有定为602年905年。是越南历史上被中国隋朝唐朝统治,并过渡至独立建国的时期。602年隋文帝派遣大将刘方平定了前李朝李佛子的势力,将今越南北部直接置于隋朝的统治之下。621年唐朝取代隋朝并继续统治安南,并设置都护府(曾称作交州总管府、交州都督府、安南都护府、镇南都护府等)及节度使等军政官署,管辖当地。在第三次北属期间,该地曾爆发多起民变,并受环王国(位于现今越南中、南部)、阇婆(位于爪哇)、南诏国(位于中国西南)的侵扰。到唐末五代时期,曲承裕成为静海节度使,其后,越南人士逐渐取得自主权力,标志着第三次北属时期结束。
第四次北属
安南属明时期(1407年─1427年),另亦有称为“第四次北属时期”(越南语:Thời Bắc thuộc lần 4)或“属明时期”(越南语:Thời thuộc Minh),是越南(安南)被中国明朝永乐、洪熙、宣德三代皇帝统治的历史时期,共20年,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在此一期间,明朝消灭越南胡朝,改称越南为“交址”(又作“交阯”及“交趾”,当时国境相当于现今的中部及北部),扫平意图恢复陈朝统治的后陈朝势力,建立起府、州、县的中央直辖方式,采取移风易俗及推行儒学教化的政策。但明朝的统治激起越南人民反感及叛变,尤以蓝山豪族黎利最具影响力,并于抗明十年战争(1418年─1427年)后结束属明时期。后世历史学家,如中国的郭振铎张笑梅,指出明朝占领越南之举实属“非正义”,不过该时期里,两国的文化、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对越南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参考资料
清化历史.越南清化省政府官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9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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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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