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政工师是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种类有
高级政工师、
政工师等。
职称种类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种类有:
高级政工师、
政工师、助理政工师、
政工员。
申报条件
1、比较熟悉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
中国革命史及中国国情等知识;提交一篇思想政治工作的代表作。
3、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4、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七年以上或担任政工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
申报程序
1、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拟申报、晋升某一档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择优推荐。
2、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经所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写出详细考核材料(含实际工作能力鉴定)。
3、提供申报档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所必须的有关材料,交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后,送相应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委会,按规定程序
评审任职资格。
免考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
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