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期权是一种与利率挂钩的期权产品。买方在支付一定
金额的
期权费之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这样当
市场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动时,买方可固定其利率水平;当市场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买方可获得利率变化的好处。
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
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短期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借款人通过买入一项
利率期权,可以在利率水平向不利方向变化时得到保护,而在利率水平向有利方向变化时得益。
利率上限是客户与银行达成一项协议,双方确定一个利率上限水平,在此基础上,利率上限的卖方向买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市场参考利率高于协定的利率上限,则卖方向买方支付
市场利率高于协定利率上限的差额部分;如果市场利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的利率上限,卖方无任何支付义务,同时,买方由于获得了上述权利,必须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手续费。
利率下限是指客户与银行达成一个协议,双方规定一个利率下限,卖方向买方承诺: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如果市场参考利率低于协定的利率下限,则卖方向买方支付市场参考利率低于协定的率下限的差额部分,若市场参考利率大于或等于协定的利率下限,则卖方没有任何支付义务。作为补偿,卖方向买方收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
它是通过签订
合同,规定
利率上限的方法来限制
浮动利率贷款或其他负债形式
成本的增加,一般在国际银行同业间市场成交,若
市场利率超过协定的利率上限,则期权的卖方付给
期权买方利率差额;反之,买方则放弃该权利,签订利率上限合约时,期权的买方即持有者向卖方即签署者支付一定比例的封顶费用为转移
利率风险的成本,利率封顶期权的期限一般为2~5年,比较适合于
中长期贷款。
它是指在卖方收到手续费后,即承担在协议期内当
市场参考利率下降到预订的最低利率以下时,按协定的
利率水平,向买方补偿超过部分利差损失的买卖双方的
合约。当某一
债务人认为市场的利率下降到某一水平的可能性较小时,就考虑采取“封底”方式,将某一水平之下的益处卖给
银行,并同意在签定的期限内,如果市场利率水平下降到协定利率水平之下时,债务人承担向银行支付协定利率的部分的
利差,由于债务人是卖方利率期权,因而可以从银行收到一定的
保费,这笔保费可用来降低
债务成本。利率“封底”使
浮动利率贷款的债务人利用对市场的
预测的准确性,收取保费,降低贷款成本,但是一旦利率下降到“封底”水平之下,债务人将承担一定损失。
上述两种利率期权方式都是将
浮动利率上、下敞口各封一半,以此来防范利率上升所带来的
风险,或减少
借贷成本,但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两头封”期权业务就综合这两者的长处,将上、下浮息敞口全封起来,形成一个有限的防范范围,具
期货合约的操作。利率期权的案例分析
假设某A公司,手头上现有金额为500万美元,期限为6个月,以LIBOR计息的浮动债务,那么从公司的角度出发,既希望在
市场利率降低的时候能够享受到低利率的好处,又想避免市场利率上涨时利息成本增加的风险。这个时候企业就可以选择与
银行利率期权交易,向银行买入6个月,协定利率为6%的
利率上限期权。如果6个月之后,
LIBOR利率上升到了7%(大于原来的合约利率),那么A公司就会选择行使该期权,那么作为
期权卖方的银行就应当向其支付
市场利率和协议利率的差价5万美元(500×(7%-6%)),作为
期权合约的买方,A公司由于判断正确有效地固定了其
债务成本。
那么如果LIBOR的走势出现了下跌,低于6%的话,那么A公司就可以选择放弃执行该期权,而以较低的
市场利率支付债务
利息,其
损失掉就仅仅是一笔
期权费。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期权交易的
金额,期限,到期日,
行使价,买方付出
期权费,控制风险,增加盈利机会。卖方收取
期权费,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