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璟
明朝刑部尚书
刘璟(1450-1522),字德辉,河南鄢陵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官至刑部尚书太子少保
人物生平
刘璟弱冠时补学官弟子员同邑司徒张公谢政归,一见器之曰:“公辅器也,他日名位当不下我。”刘昌时任提举河南学政,刘璟考试优等,理应当廪,刘璟把资格让给了家贫的同学。
成化十年(1474)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试政刑部,按原则应该外补刑部尚书林庄敏疏留刑部,任刑部主事
成化十九年(1483),升刑部署员外郎,平反江南多件冤案。
成化二十年(1484),署刑部郎中,充副使,册封蜀王
成化二十二年(1486),升松江府(今上海知府,督率吏民,勤职业,劝农桑,修水利,敦士习举入。宋论凶戾杀人,前任知府莫能治,刘璟公正执法,豪右皆敛迹。海上有“城隍威灵,太守廉明”之谣。郡人张某曾为鄢陵学谕,曾是刘璟的老师,致仕后居住在家,非公事未尝一至,后来有疾,刘璟早晚探视,自进汤药,等到去世的时候,为其主持心丧,其旧第很早以前抵押给他人,刘璟出俸金赎回归还其子。松江人至今认为两人都很贤能。
丁外艰,改任太原府知府,有惠政。升任四川参政汉州(今四川广汉)屯军杀人为乱,巡按御史欲调兵围剿,刘璟说:“是不可激,我亲往招谕之。”首恶就擒,叛乱遂定。以内艰,改任山西参政,随御史按察泽州宗室有诉州守者袖刀截耳,以胁御史,众皆走避,刘璟挺身入,谕以理法,引臂出之血,涴其衣闻者壮公之义。
弘治十八年(1505),升任山东右布政使
正德元年(1506),转任左布政使,御吏严而赋民宽,部使者交荐之。
正德二年(1507),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赐金绯衣一袭,不久,召为刑部右侍郎大同人有诉将官不法者,命刘璟前往审查。
正德四年(1509),转任左侍郎,不久,进刑部尚书刘瑾乱政,刘璟委曲调护,禆益亦多。
正德五年(1510),以宁夏平,加太子少保。廷臣会鞫刘瑾,有微斥刘瑾者,则被刘瑾反唇相讥,刘璟厉声叱曰:“朝廷有大法在,尚尔私怼邪?”致仕归家,恩进荣禄大夫
嘉靖元年(1522)十一月十日晨,卒,得年七十三,讣闻,命礼部工部治葬事。
家庭成员
曾祖父:刘聚
祖父:刘义
祖母:田氏
父:刘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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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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