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下设二级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是兰州城市学院下设的二级学院。
学院简介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下设两大专业方向:音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专业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院机构
音乐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工办、团总支、作曲理论系、音乐教育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等行政、教学机构。
专业建设
音乐学是1997年国务院新出版的《学科目录》将艺术学定为文学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音乐学作为二级学科使用;同时,音乐学和舞蹈学等学科并列,作为三级学科使用;城市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发展到今天历经了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几个不同时期的发展,已有多届本专科毕业生踏入社会,承担了各自所属单位的音乐文化建设事业。
音乐学学科
本学科属艺术学中的二级学科。支撑本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主干学科和声学曲式学、中国音乐史概论、外国音乐史概论、艺术概论等学科与课程。本学科的建设依托凝炼出了有特色的学科和学科方向,在省内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是我院的重点学科。该学科自建成以来,积极组织,高效管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础条件建设、学术交流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总体来看,本学科学术队伍层次较高,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40%,专职人员年龄都在50岁以下,职称结构、年龄结构较合理,研究方向明确、集中,是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队伍。
2006年9月举办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11届国际会议。
音乐表演学科
是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的招牌学科,有器乐和声乐两个专业。
本学科共有专职人员16人,总体来看,硕士学位和即将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50%,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15%,本学科主要成员均在40岁以下,其中以30岁左右的年轻教师为主体,学缘结构互补,研究方向相互补充,是一支很有发展潜力的队伍。
作曲
本学科共有专职人员5人,总体来看,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40%,硕士毕业和在读人员占60%。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学缘结构合理并互补,研究方向集中。
音乐教育
本学科是我院最有积淀的学科,共有专职人员11人,总体来看,硕士学位和即将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45.5%,高职称人员占整个学术队伍的54.5%,本学科主要成员均在45岁以下,其中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教师两人,以30-40岁左右的年轻教师为主体,学缘结构互补,研究方向明确,是一支很有生气和实力的队伍。
人员结构和科学研究水平都达到了较高的层次,如能得到有效的支持,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学科建设
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基本思路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53人,教授5人、副教授9人、讲师11人、助教15人、党政管理人员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学科带头人3人、教学科研双骨干3人、硕士22人。
基础设施
音乐学院现有教学楼一座、琴房楼一座,琴房130间、教室18间、数码钢琴室1间、MIDI教室1间、数字录音棚1个、多功能教室4间,合唱教室1间、乐队排练室一间、舞蹈练功厅一个、音乐厅1个(508座)、排练厅1个、专家授课室2间、资料室一间。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厅是目前西北五省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功能最完善的音乐殿堂,拥有优雅舒适的环境及一流的设施。可以满足国内外各类音乐团体和艺术家演出,承办我省各种大型文艺演出,举办院系群众性音乐活动,开展音乐艺术教育活动。音乐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有508座,配备有德国原装钢琴(SEILER)一台,法国NEXO音响,升降式合唱台。作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该音乐厅是弘扬中外高雅音乐文化、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科研成果
一流的教学设施、敬业爱岗的师资队伍,音乐学院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
学院领导
院长:丛铁军
副院长:刘慧
副院长:刘锦院
办主任:赵江涛
学工办主任:王海涛
团总支书记:王旭
专业培养
教师教育本科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1、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扎实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和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表演的基本问题;
2、具备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器乐演奏能力,在掌握本专业的演唱(奏)方法的同时,掌握一门(或多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能力或技术理论,以适应当今社会对于音乐表演艺术人才的多层次需要;
3、了解掌握当今世界音乐艺术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以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理论研究及教学科研的能力;
5、了解掌握一定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拓宽就业实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能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精神和协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音乐学
四、主要课程:必修课
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声乐、钢琴(含歌曲伴奏)、乐器演奏(中外乐器各一种)、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四年总周数为:208周。学生至少应修满169.5学分,包括公共课程63.5学分,专业课程106学分。专业课程中,必修课58学分;选修课中的限选课8学分,任选课32学分;地方和学校课程8学分。
实践性环节以及学生自学、课外复习、训练等不计算在总学时数内。
六、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参考资料
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官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6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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