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是指六种
感觉器官,或认识能力:眼、耳、鼻、舌、身、意。佛教中眼是视根,耳是听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触根,意是念虑之根。
六根均为无
色根,(有色根)色根均为
扶尘根。根者能生之义,如草木有根,能生枝干,识依根而生,有六根则能生六识,亦复如是。其中何根生何识,各有其界限,不相混,例如眼根只能生
眼识,并不能生耳鼻等识,余可类推。
【六根】《佛学大词典》:
梵语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它指五种
感觉器官,和反应能动能力,为十二处之内六处,
十八界之六根界。根,为认识器官之意。即眼根(
视觉器官与视觉能力)、耳根(
听觉器官及其能力)、
鼻根(
嗅觉器官及其能力)、舌根(
味觉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触觉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维器官及其能力)。前五种又称五根。五根乃物质上存在之色法,即色根。有二种之别,生理器官称为扶尘根,以四大为体,对取境生识仅起扶助作用;实际起取境生识作用者称为胜义根,以四大所生
净色为性。对此,意根则为心之所依
生起心理作用之心法,即无色根。据有部之说,前刹那之
六识落谢于过去,意根即是引起次刹那六识之等无间缘。故六识之作用,须常以意根为所依(通依)。然前
五识除依意根之外,另有特定之根为其所依(别依);意识则仅依意根,并无其他特定之根。
瑜伽行派等则由
唯识义上说六根,主张六根、
六境均为内识所变。又六根可视为我人之身心全体,如法华经说读诵、书写经典,六根即可清净。【
俱舍论卷一至卷三、
成唯识论卷一、顺正理论卷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参阅“五根”1137、“六境”1298、“六识”1312、“根”4131)
【六根】《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官也,根为能生之义,眼根对于色境而生眼识,乃至意根对于法境而生意识,故名为根。大乘义章四曰:“六根者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此之六能生六识,故名为根。”六根中前五根为四大所成之
色法,意根之一为心法,但
小乘以前念之意识为意根,大乘以八识中之第七
末那识为意根。
【六根】《
三藏法数》:【出
首楞严经】根即能生之义。谓六根能生
六识。故名六根。一眼根谓眼能于色境尽见诸色。瑜伽论云。能观众色。是也。二耳根谓耳能听闻众声。瑜伽论云。数由此故。声至能闻。是也。三
鼻根谓鼻能齅闻香气。瑜伽论云。数由此故。能尝于香。是也。四
舌根谓舌能尝于食味。瑜伽论云。能尝众味。数发言论。是也。五身根谓身为诸根之所依止。瑜伽论云。诸根积聚。是也。六意根谓意于
五尘境界。若好若恶。
悉能分别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
触尘也。)
【六根】《佛学次第统编(明·杨卓编)》:凡夫只认现境,不了自心。依于六根,接于
六尘,而生六识。所谓六根者,先言根义,次言其六。所言根者,能生之义。以能对境生识,故谓之根。言六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