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大乘佛教经典,全名《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又名《中印度那烂陀大道场经,于灌顶部录出别行》,简称《楞严经》、《首楞严经》、《大佛顶经》、《大佛顶首楞严经》。唐般剌密谛传至中国,怀迪证义,
房融笔受。由于《楞严经》内容助人智解宇宙真相,古人曾有:“自从一读楞严后,不看人间糟粕书”的诗句
五阴魔境
第一节 五阴尽之境界
五阴尽之境界——证入圆通、诸根互用、入如来地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注释:
诸根互用此即于内不隔,故六根能互用;不但互用,且每一根皆可兼具其他五根之用,此即圆通的体用无隔之境;此当圆教初住,圆通之位,体用一如,理事圆融。五阴既尽,即解六结(六根之结),越三空(我空、法空、俱空;或人空、法空、空空):一切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即当此时。
菩萨金刚干慧“金刚”,即金刚三昧。“干慧”,即前所述之干慧地。以干慧地亲依金刚三昧而立,故干慧地菩萨得名为金刚。
圆明精心“圆明”,圆满明彻。“精心”,精纯无妄之妙心。此即圆通之体。
于中发化“于中”,于其中。“发化”,顿发无量德行之化。
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净琉璃”,指圆明精心之体所现之相。“内含宝月”,此即密教之月轮观或阿字观之所示者。盖本经系显密合辙,从初发心之以神咒救护、中经结坛持佛心咒,乃至于干慧地得金刚名,而证圆通时即现深秘阿字观之成就境界,下文菩萨十地亦称金刚十地,在在皆示本经外显内密,显密一体并修之境。
如是乃超十信:圆瑛老法师袭《楞严正脉》之说云:“此中复超十信者,全显此经十信,乃初住(之)十心也。”按古德诸家注疏,除《正脉》外,皆无此说。又,此说亦恐与经教不甚相合,以既然初住已含十信,为何还要重复立十信位更有进者,初住既已登入住位,为何还倒过来修十信 故此说实不通达。莫如依长水子璇法师等之说为妥。又,“超”者,藕益大师《楞严文句》云:“超字有二义,一者刹那顿证为超。二者,虽历尘劫,但以不遭枝歧,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亦名为超也。”意为:一、于刹那间(很短的时间内)一一证得,称为“超”;这是指在短时间内之“超”。二、即使在长时间内,也可以称为“超”,如纵然经过极长的时间(尘劫),但因为其中间都一直在向前进,没有走岔路、兜圈子、或走冤枉路,一路直进,也可叫作“超”。所以,所谓“一路顿超”,如藕益大师所言,“譬如利刀,一截千纸”,又如“在鹏一举九万(里),直是迅速(就这么快)”而并非‘叫废诸位“(并不是因为”顿超“,就六十阶位都可废弃不要,或就都不必修、不必成、不必经历了——而是:以其根利故犹如利),一切皆修、皆历、皆成,只是其成就极为迅速而已。是故禅宗行人,莫错会经义,经为经言”一超直入“,并且又自以圆顿之利根人自居,便谓只要顿悟、顿超,便什么都不用修了;如是即错解经义。
归无所得:“无所得”,指真如本体,一真法界,本自具足,非有一法从外而得,一切法皆是自心现量,本性中事,故实无所得,亦无所失。
义贯:
“识阴若尽,则汝现前”之“诸根”即得融通“互用”,且“从”此诸根融通“互用”、体用一如之“中”,即“能”从三渐次位“入菩萨”之“金刚”三昧“干慧”地,“圆”满“明”彻、“精”纯无妄之妙“心”,即“于”其精心“中”能顿“发”显“化”无量智德,身心犹“如净琉璃”,且“内含宝月”,故光明通彻;“如是乃”至能从干慧地一路直“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以及一切“菩萨所行金刚十地”逮至“等觉圆明”,而“入于如来”所证之“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于真如本性、一真法界、本自具足、“无所得”之真如本体。
第二节 教令护持
教令护持——令识魔相、除心垢、持神咒、摧破诸魔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
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
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无复出生。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盘心不迷闷。
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 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注释:
奢摩他中于定中。
毗婆舍那观。谓于定中修慧观。
觉明分析“觉明”智觉明了。“分析”,分明辨析。
微细魔事以此五十重阴魔,都是在定中所发生的现象,其相微细,凡夫俗眼无法觉察、了知,故称“微细魔事”(并非说这些魔事很小,称为“微细”——微细乃与粗显相对者。)
心垢洗除“心垢”,若于定中所现之境,而“生胜解者”(自以为殊胜),此即心垢。故《楞严经正脉》云:“成害虽似由魔致,魔实因心垢。”又云:“致魔虽由定,实乃由心。”
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内之阴魔若消灭,则外之天魔亦摧破粉碎。
褫魄逃逝:“褫”夺、黜革,解、脱。“褫魄”即丧失魂魄。
下劣增进:“下劣”,指愿智下劣之二乘。谓此等二乘人,苦依此法门而修,亦得回小向大,而于无上菩提,上上增进。
心不迷闷:“闷”,窒,不通。心不迷、不闷,好速能开通。
未识禅那:指不能识别禅中种种差别境相。盖欲习禅,须于禅那中种种现象,事先都了知,且能分辨,静坐才不会出差错;有境界出现时,也才能觉知、才能对付。东瀛有人倡“只管打坐”,而于禅道、禅理毫不研求,这样可说是硬碰硬的“土法炼钢打坐法”,或甚而是明明有眼而不用(有经教而不看、不依),故意闭趣眼来跑步,勇气固可嘉,难免愚痴、盲修瞎练之讥。又,西人所著《禅门××》中所载,许多“某某人开悟的实例”,多是一些西洋人,于初发心,即到东洋,依彼人所教“只管打坐”所发生的种种现象(如呕吐不止、就地打滚,乃至晕绝等);此等现象,彼书之中称为“开悟”的现象或前兆。然依本经,则知这些其实是诸小恶鬼神作弄行者的境界,或是行者自己业障现前的现象。呜呼,《楞严》不昌,众生愚迷,枉受辛勤,遭受魔事,还自以为是“开悟”,且著书立说,造大妄语(妄称开悟),误导群生。
不知说法:不知佛所说之法。
乐修三昧:谓对佛所说的法都不知道,却喜欢修三昧。当今之世,所在多有。尤其是西洋人,一提到佛法,就以为只是打坐(meditation),其他一概不知、不学。
汝恐同邪:谓你若恐怕他因为不能辨识魔境,而误入邪网,同于邪人。“同邪”,即与邪人相同。
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谓若自己的定力以及慧解不足,而不能辨魔、克服魔事;又如不识字,或学力不足,无法看经,或听经知解,致无闻慧,愚痴暗钝;如是之人,若想习禅,还是有办法令他修行不为魔所惑、所坏,即是教他一心受持大佛顶咒,依于神咒无上之威力,即令“一切诸魔所不能动”。如来最后还如是谆谆提醒,教令持咒破魔,可见此咒威神之力,实非泛泛。又,此咒称为“佛顶咒”,佛顶即是最上、最尊、最胜之法;而“陀罗尼”即总持义,误解持者,总一切法,持无量义,即一切法义尽在其中。故知持大佛顶咒,即是总持一切法义,以是之故,威神无量。
一切诸魔,所不能动:以此咒常有无量金刚藏王菩萨种族,并其眷属,昼夜随侍的缘故。
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此为十方一切如来所示究竟修进菩提之法门。
最后垂范:“垂范”,垂示规范。“最后”者,盖一切法尽粹于斯,无过于此者,故名“最后”。
义贯:
“此是过去先佛世尊”,自于“奢摩他”(定)“中”,行“
毗婆舍那”慧观,因此智“觉明”了、“分”明辨“析”之“微细”难觉的“魔事”现象。
若能信解奉我之所说,则当“魔境现前”之时,“汝”便“能谙识”辨别,故能令你于诸境界生胜解之 “心垢洗除”,而“不落”于凡外邪小之“邪见”,因此一切魔事皆无奈你何,由是,内之“阴魔”既“销灭”,则外之“天魔”便亦“摧”破粉“碎”,至于天魔以下之“大力鬼神”即皆丧魂“褫魄”而 “逃逝”,至于“魑、魅、魍、魉”等诸小鬼神便潜踪匿迹,“无复出生”。如是“直至”无上“菩提”,一切功德皆得具足成就,“无诸少乏”,乃至愿智“下劣”之二乘人亦能回小向大,上上“增进,于”无上“大涅盘”,其“心不迷”不“闷”(窒),速得开通。
“若诸末世愚”痴暗“钝众生,未”能“识”别“禅那”中种种差别境相,“不知”佛所“说”的辨魔之“法”,而却“乐修三昧,汝”若“恐”怕彼等未能辨识魔境,误入魔网,以致“同”于“邪”妄之人,你当“一心劝”彼,“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咒,便可“写于禅堂”中,“或带”在“身上”,则“一切诸魔,所不能动”。
“汝当恭”敬“钦”承“十方”一切“如来”所示之此“究竟修进”法门;此乃诸佛对于修菩提道“最后”之“垂”示规“范”。
全经
第一节 五阴之生灭与修断
一、重问五阴除灭之顿渐
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为次第尽。如是五重,诣何为界。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清明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注释:
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如佛在前面所说,五阴相中,有五种妄想以为根本;色阴中之坚固妄想,受阴中之虚明妄想,想阴中之融通妄想,行阴中之幽隐妄想,以及识阴中之虚无妄想。
诣何为界:“诣”,至。“界”,界限。谓若欲破除此五阴,须破到什么界限,才已达到其边际亦即:须修到什么地步才算完成
作将来眼:作将来正法之眼目,而能辨识一切邪妄。
义贯:
此时“阿难即从座起”,以“闻佛”无上开“示”教“诲”,而“顶礼钦”敬“奉”承法旨,记“忆”受“持”而“无”忘“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五阴相中” 以“五种虚妄”之想(妄想)“为”根“本想心;我等平常” (平日)“未”曾“蒙如来微细开示” 此五种妄想为五阴根本。“又此五阴” 之破除,“为”一“并”顿然“销除”抑“为次第”渐“尽如是”五阴之“五重”覆盖,若欲破除,当“诣”(至)“何为界”限(须修到什么地步,才算完成)“惟愿如来发宣大慈。为此大众” 得“清明”之“心目”,并“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 正法之“眼”目,得以辨识一切法。
二、总答五阴生灭本因:同是妄想——妄元无因
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死生及诸尘垢。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多,迷头认影。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阿难。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注释:
本觉圆净“留”,留滞。“生死”,界内之分段生死。谓本觉本自圆满清净,从本以来,本觉不曾留滞于生死;以本不生灭故,生死须拘它不得。
及诸尘垢“尘垢”,此指微细尘垢,亦即微细生死,也就是变易生死。易而言之,此即是界外(三界外、出世间)之有余依涅盘。合上句:本觉本自圆净,既不留滞世间生死中,亦不留滞在出世间涅盘里,生死涅盘皆拘它不得。
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 有情本觉既不住生死,亦不住涅盘,是故一切法,如凡夫生死、圣贤涅盘,乃至无情界的虚空,皆因妄想而生起,而现为有。也就是说,一切皆以妄想故,非有而有。
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斯”,这些五阴等法。“妄”,一念妄动。“发生”,发生见分、相分及一切有情、无情界。谓这些原来都是本觉的妙明精真中,一念妄动之所发生。
如演若多,迷头认影“迷头”,迷失自头。“认影”,错认镜中影像,以为镜中这头不是我本来的头,我本来头已失,是故四处狂走,觅本来头,而不知头本不失,还在原处,只是自心错乱认它不得,而成不认本头,于是轩本头不顾而去找本头。比喻众生以自心迷,即使见了自己之本觉,也不认得,且自以为本觉已失,因而到处奔走寻找本觉、求菩提,各色人等即各从不同途径去“求觉”,例如有从因缘法、或世间法、或四大、六尘、六根,乃至凡外邪小种种妄想中去求“觉”,皆是迷头觅头之暴走族,与演若达多一般失心疯狂。
妄元无因“妄”,一切妄相,包括五阴相。“元”,原来,本来。“无因”,无真因;以无真因故成妄,若有因,即非妄矣。
于妄想中立因缘性“妄想”,妄想所生法。“立”,权立。然如来为了接引权小之机,悲智双运,而权立“因缘性”(一切法因缘生),须知这已是方便,非为实谛。
迷因缘者,称为自然 “迷”,迷失,不解。迷失因缘法者,指外道。经因缘法虽为权教,然仍是甚深之理,外道之人根机浅薄,不能解了,因而以自妄心忖度,而称万法之生因,为自然而有。若主“自然而有”,等于是说没有因缘而自生。
彼虚空性,犹实幻生“犹”,尚,尚且。“实”,实在,实际上。就连虚空这一样东西,就是自然本来而有,尚且实在是由幻妄所生。
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因缘”,权小之法。“自然”,外道之法。是故权小之因缘法,以及外道之自然所生,皆是众生妄心计度故现有。
知妄所起,说妄因缘“妄”,妄想。“妄因缘”,妄想生起之因缘。谓若我们真能知道妄想所起之处(知道妄想在哪里出生的),便可说妄想是由因缘所生。
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 但如果妄想连自体都无(妄想本无),则所谓妄想生起的“因缘”,则更加是没有的。换言之,亦即:连妄想本身都没有了,哪里妄想生起之因缘或:妄想本身既无,其因缘性岂非妄上加妄,依妄起妄
何况不知,推自然者 谓连内教权小的因缘都不离妄想,更何况外道连因缘法都不能了知,而妄推一切法无因,自然而生者
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五阴生起的根本之因,同是妄想;此是总相。而五阴各有不同之妄想为其各别生因,如色阴为坚固妄想、受阴为虚明妄想等,详如下述。
义贯:
“佛告阿难:精” 纯至“真”、奥“妙明”彻之“本觉”,本自“圆”满清“净”,从本以来“非”曾“留”滞于界内之分段“死生及”界外“诸”微细“尘垢”之有余涅盘;是故一切生死、涅盘,“乃至”无情界之“虚空,皆因” 自心“妄想之所生起。斯” 五阴等法“元”是“本觉,妙明精真” 中,一念“妄”动“以发生”见分、相分,一切有情,及“诸器世间。如演若多”,不了唯心,“迷”失本“头”错“认”镜中“影”像而狂走四方,追求本头。
一切“妄”相从妄而生,“元无”真“因”(以其因妄,故其体亦妄),然而如来大悲大智,为化权小,“于妄想”所生法“中”,权“立因缘性”,此已是方便,非是实谛,更何况外道“迷因缘”法“者”,拨无因果,而“称”五阴“为自然”性即使连“彼虚空”之“性”,照凡夫看,应是自然、本来而有,“犹”(尚且)“实”在是由“幻”妄所“生”;是故,权小之“因缘”生、以及外道之“自然”生论,“皆是众生”以虚“妄心计度”而有,非有而现有。
“阿难”,你若真能“知妄”想“所起”之处,你便可宣“说妄”想生起之“因缘”;但“若妄”想“元”来都“无”自体(连自体都是虚妄),则任何阐“说妄”想生起之“因缘”,实“元无所有。何况” 外道人连因缘法都 “不”能了“知”,而妄“推”度妄想之生起为“自然”而无因“者”,则更是虚妄。
“是故如来”今“与汝”阐“发明”示“五阴”根“本”之生“因”虽有坚固、虚明等五种差别,但它们“同是妄想”。
三、别答五阴根本生因
(1)色阴之生因——坚固之妄想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
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醋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因谈醋出。
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注释:
汝体先因父母想生“先”,最先。“父母想”,父母之欲爱妄想。
汝心非想若你的中阴身没有欲爱之想。
传命传续命根。
汝体必非虚妄通伦“体”,身体。“通伦”,通为一伦,即同一类。谓你的身体是实体。并不是想像的(虚妄的);实在的身体与虚妄的妄想,一实一虚,必定是不同类的。
口水如何因谈醋出“身体是实际的东西,口水亦是实际之物,为何实际的口水,会由于并不存在的谈醋之想而流出来呢。故知虚妄的妄想,确能出生实物;因此可知,实存在的色阴,也是由虚妄的妄想而生。
坚固坚实牢固。谓此身被心取著,其力甚强,坚固而不可分解。
义贯:
阿难,“汝”之形“体”,最“先因”是从你自己以及“父母”之欲爱妄“想”而“生”,若“汝”中阴之“心”中,“非”有欲爱之“想,则不能来想中传” 续“命”根。
“如我先”前(于想阴章中)“言”:只是“心想醋味”便能令“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然而那“悬崖”实“不有,醋物” 亦“未来”到,而且“汝”现前之身“体”(色身)“必非”(一定不是)与并无实际存在的“虚妄”之物“通”为一 “伦”(一实一虚,必非同类);并且“口水”亦是实际有的,“如何”会只“因谈醋”之妄想便流“出”呢。
“是故当知,汝现” 前的“色身”(色阴)当体便“名为坚”实牢“固”的“第一妄想”。
(2)受阴之生因——虚明之妄想
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注释:
临高想心 谓光是听到在悬崖边缘临高而下望,并夫实际到悬崖;光是这样凭空的思虑想像之心。
由因受生“受”,受阴。由想心为因,故受阴生起。
能动色体能触动色阴之形体,令真受酸涩之妄境。
顺益违损“顺益”,顺之则益,即得乐受;故乐受称之为“益”。“违损”,违之则损,即得苦受;故苦受名之为“损”。
二现驱驰“二”,苦乐二受。“驱驰”,驱驰自心。
虚明:体虽虚妄却如有所明;以受阴无体,乃虚有所明。“明”者,明白,明知。亦即明明觉得自己心中有某种感受,然而一旦深究起来,则发觉这感受却又很空虚,并不实在,故说受是虚明。
义贯:
“即此”经中“所说”,光是听至悬崖“临高”这句话,因而凭空虚“想”之妄想“心”,便“能令汝”之“形”体(足心)“真”正地感“受”到有“酸涩”之感,这是“由”于以想心为“因”,便得令“受”阴“生”起,以致“能”触“动色体”真正产生酸涩之妄受,是故须知“汝今现前” 身中,“顺”之则得“益”之乐受,“违”之则得“损”之苦受,此苦乐“二”受显“现”有“驱驰”自心乃至形体之功能,是故受阴“名为虚”妄却仿如有所“明”的“第二妄想”。
(3)想阴之生因——融通之妄想
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取像。心生形取,与念相应。寤即想心。寐为诸梦。则汝想念摇动妄情,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注释:
使汝色身“使”,役使。
身非念伦“伦”,类。身与念非同一类;因为身是色法,念是心法,故不同类。
种种取像 根尘相对时,想阴亦现可取种种境像;乃至虽然根尘不偶(根不对境,亦即当前并无尘境现前),种种尘境只是自心所现时,在此情况下,想阴也会现出能缘取这些自心所现之种种相。
心生形取 心中虽只是想生,而却能以形体去取相。
与念相应 如是身形如何与心念相应,而共造一事
寤即想心。寐为诸梦 想阴于醒时即是想心,而在睡时则现为种种梦境。
融通 可知想阴能够融通五根及前五识,因此它在色心二法之间,皆得无碍,而且不论睡时醒时,亦皆能作业不息。
义贯:
阿难,“由汝”想阴(第六意识)之想“念”思“虑”,便得役“使汝”现前之“色身”,然而“身”是色法,本“非”与“念”(心法)同“伦”(同一类);身既非念类,照理即不应随念而动,但“汝身”今以“何因”缘故,辄“随”心“念”之“所使”而动又“种种取像”之举,“心”只是有想“生”却能继之以“形”去撷“取”诸相,如是身形又如何“与”心“念相应”。而共造一事
想阴于醒“寤”时“即”是“想心”,而于睡“寐”中即现“为诸梦,则汝” 之“想念”从来不息,于寤于寐,皆会“摇动”你的“妄情”,是故想阴“名为”能够“融通”六根与六识的“第三妄想”。
(4)行阴之生因——幽隐之妄想
化理不住,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销容皱。日夜相代,曾无觉悟。
阿难。此若非汝,云何体迁。如必是真,汝何无觉。则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注释:
化理不住:“化理”,迁化之理,指行阴。此谓行阴迁化之理,念念不住。
运运密移“运运”,运行与运动。“密移”,秘密推移。
曾无觉悟“曾”,乃,却。谓自古却无一凡人能觉悟到此行阴的密移之相,盖此乃圣人所证之境界,非凡夫能知能受。
此若非汝“此”,指行阴。“汝”,指汝心。谓此行阴若不是你的心的话。
云何体迁“体”,身体。“迁”,变迁。此谓,那么为何你的身体竟会随着它而变迁呢
如必是真“真”,真汝心。谓如果说此行阴真正是你的心的一部分。
则汝诸行 那么你现前的行阴相。
幽隐 其生灭相,十分幽深隐微,甚难觉察。
义贯:
行阴迁“化”之“理”念念“不住”,其生住异灭四相之“运”行与“运”动乃如秘“密”一般而推“移”;如人在少壮时,“甲”之“长、发”之“生”;如年老时,“气”渐“销、容”渐“皱”。“是谁使之然的呢殆行阴之所为也。此诸相之生住异灭日夜” 互“相”嬗“代”(天天都在不断轮流发生),然而从古至“曾无”一凡人能“觉悟”之。
“阿难,此” 迁流不息之行阴“若”果“非汝”心,“云何”汝之身“体”竟会随之而变“迁”呢(可见此行阴并非不是你的真心。)然而“如”果此行阴“必是真”汝心,那么“汝”云“何”于一生中,念念皆从“无觉”知(可见此行阴非即汝之真心。如此,是汝真心,或非治理真心,两者皆不可定;行阴之体既无有定实,即可知行阴本自虚妄。)“则汝”现前“诸行”阴相“念念”迁流“不停”,且其生灭相幽深隐微,是故行阴“名为幽隐” 之“第四妄想”。
(5)识阴之生因——罔象之妄想
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何因汝等,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妄俱无,于后忽然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则此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
阿难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若非想元,宁受妄习。非汝六根互用开合,此之妄想无时得灭。故汝见闻觉知中串习几,则湛了内罔象虚无,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阿难。是五受阴,五妄想成。
注释:
又汝精明“精明”,精纯妙明,指第八识。
湛不摇处 湛然不动摇之处。
名恒常者“者”,语尾助词,表假定。谓如果即称这就是恒常不变性之本体的话。
于身不出见、闻、觉、知 对众生身而言,则不出于见、闻、觉、知分别之用;可见此实为“六和合”,并非恒常如一的“一精明”。
若实精真,不容习妄“精真”,一精无杂,真实不虚妄。谓若此实是一精真实之体,则不应该会串习种种染妄。
奇物 奇异之物。
忆妄俱无 连忆忘都没有;谓虽没有专门去记住它,也没有故意去忘掉它。
前异先前所见之异物。
记忆宛然,曾不遗失 其记忆却又能浮现,宛然如昔,就象从来没有忘失过一般。此为由前六识熏习之习,熏成种子,纳在八识田中。《楞严经正脉》云:“理实(依理而言)此识尚能忆持多劫(中)无量种习,而令之次第成熟,岂止(忆持)现生之多年乎
有何筹算“筹算”,筹量计算。有何可筹量计算的也就是说:记忆储藏的能力是没办法去计算的;例如此心中到底能忆持多少年,或多少事。
非是无流 不是没有流动。
若非想元“想元”,妄想之根元。谓此识阴若非前四阴的妄想根元。
宁受妄习“宁”,怎么。谓识阴怎么会受前七识之妄习所熏故可知第八识本身亦有极细的妄想性;因此唯识学上称第八识为“真妄和合”。
非汝六根互用开合 然此第八识极微细妄想性之消灭,若非你的六根(身心),已经达到能开合互用、体用圆通的地步,故能化“六和合”复归于“一精明”之境。
此之妄想无时得灭 这妄想就没有能消灭的一天。《楞严经正脉》云:“五阴始从妄想而生,虽(现)有而恒无;终依(颠)倒(妄)计而住,(因此变成)虽(实)无(而)恒有,(即)所谓‘从毕竟无,成究竟有。’是故(若)二计不亡,则阴牢不可破矣。”
故汝见闻觉知现前存在的。“见闻觉知”,此系含尝与嗅在内,共为六精。
中串习几“串”,贯、惯。“几”,微,微细。其中除了串心微细之妄想外。
则湛了内罔象虚无“湛了”,湛然明彻之体。“罔象”,无像、无相。谓则于此湛然明了之体内,只是罔象虚无,若无不无,似有非有;因此这第八识之体,凡夫便计之为命根,外道即认作是涅盘之体。
义贯:
阿难,“又汝”识阴之“精”纯妙“明、湛”然“不”动“摇处”,汝若“名”此即为“恒常”不变之性“者,于”众生“身”而言,则“不”超“出见、闻、觉、知” 等分别之用,故知此识阴实为六和合,而非一精明,以“若”彼“实”是“精”一无杂、“真”实不虚者,则它必“不容”串“习”种种染“妄”(譬如纯金不应混杂泥沙)。以“何因”缘“汝等”若“曾于昔年睹一奇” 异之“物”,虽“经历”深“年岁”久,连“忆妄俱无”,你“于后”来“忽然覆睹”先“前”所见“异”物,却又能令“记忆”浮现,“宛然”如昔,“曾不遗失则” 可知,“此”八识“精了”于其“湛”然“不摇”之体“中”,系“念念受”六识之见、闻、觉、知及七识所 “熏”,无有停息,其数无计,“有何”可“筹”量计“算”的
“阿难,当知,此” 第八识“湛”然不摇者,并“非真”常不可动摇之性;“如”深沉“急流”之河“水,望”之“如恬静”,正因其“流急”而深故“不见”其动,“非是”真“无流”动;此识阴“若非”前四阴妄“想”之根“元,宁”(怎么会)“受”前七识之“妄习”所熏故可知第八只亦有极微细之妄想性。
然此极微细妄想必之消灭,若“非汝”之身心“六根”已达到“互用开合”,体用圆通,化六和合复归于一精明者,“此之妄想”即“无时”而“得灭”。
“故汝现”前存“在”之“见、闻、觉、知”、尝、嗅六精,其“中”除了“串习几”微之妄相外,“则”于此“湛了”之体“内”,但是“罔象”(无象)“虚无”,若无而不无,似有而非有,是故识阴即是“第五颠倒”之“微细精想”。
“阿难,是五受阴” 即是由以上所说的“五妄想”所“成”。
诠论:
《楞严经宝镜疏》云:“良以众生自迷如来藏性,而有妄色妄心;(复)依此色心,而成五阴,(因此)故有世间凡、圣(之)差别也。若以众生知见,执此五阴为实有者,即(成)世间法。若以二乘知见,执此五阴为空寂者,即(成)出世法。若在诸菩萨,善得中道,了色即(是)空,达空即(是)色,即为出世上上法;(此)乃第一义谛,不思议境界也。设若离此五阴之法,则五乘圣教亦无安立之处也。以(此之)故,(此五阴)迷之则凡,悟之则圣,皆不出此。凡修定者,苟能于是,用金刚观智,荡涤空有(之妄)情计(度),扫除断常(之)知见,了一真之本具,达诸妄以本空,则其五阴妄想之心,当体清净,即是本如来藏妙真如性矣”善哉斯言。
四、五阴各自之边际
汝今欲知因界浅深。唯色与空,是色边际。唯触及离,是受边际。唯记与妄,是想边际。惟灭与生,是行边际。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注释:
因界浅深谓五阴的因界边际之浅深。
唯色与空,是色边际“色”,有相之色。“空”,无相之空。“边际”者,即范畴之义。此谓,有相的色与无相的空,皆是色阴的范畴,因为色与空皆是色阴所摄,故并非“达于无色”就是修到了“色阴已尽”,而是要“并空亦尽”(连空的妄想都尽),才可说达到“色阴尽”(因为依于本经了义,“色阴”是包含了色与空——色与空二者皆是色阴妄想所摄,故空并非在色阴妄想之外。)
唯触及离“触”,取著;“离”,厌舍。忻与厌皆是受阴的范围;故并非厌离、或无触便已达到受阴尽。
“唯记与妄记”,有念。“忘”,无念。有念与无念皆是想阴的范畴。是故并非达到“无念”即是想阴灭。
惟灭与生“灭”,定心之细行。“生”,散心之粗行。由于细心的灭相及粗心的生相,都是在行阴的范畴之内,故并非只要达到细心的灭相即是行阴灭。
湛入合湛“湛入”,湛然而有所入。“合湛”,无所入而合于湛然。此二者皆是识阴的范畴,故并非只要入于湛然即是识阴灭。
义贯:
阿难,“汝今”所“欲知”的五阴的“因界”边际之“浅深”者为:
“惟”有相之“色与”无相之“空”皆“是色”阴之“边际”(范畴);
“惟”取著之“触及”厌舍之“离”皆“是”在“受”阴之“边际”内;
“惟”有念之“记”忆“与”无念之“忘”失皆“是”在“想”阴之“边际”中;
“惟”定心细行之“灭与”散心粗行之“生”皆“是”在“行”阴之“边际”中;
“湛”然而有所“入”与无所入二者相泯“合”之“湛”然,皆“归”属于“识”阴之“边际”中。
五、灭除五阴之顿——理为顿悟,事非顿除
此五阴元,重叠生起。生因识有,灭从色除。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我已示汝劫波巾结,何所不明,再此诣问。
注释:
生因识有,灭从色除五阴生起时,是先从识阴而有;但要灭时,却须先灭色阴。亦即,生时从细向粗,灭时则从粗向细。犹如穿衣与脱衣,穿时先穿内衣,脱时则须先脱外衣。
理则顿悟理上则为顿悟,因为悟实无次第;亦即,要悟,即是一时顿悟,并非慢慢地悟。
乘悟并销若一念心开,则乘此开悟之力,五阴的五重妄想即一并消除;此即是见道位。
事非顿除,因次第尽然而事相上则非可一时顿除,必须以次第修断而尽。譬如脱衣入浴,一次只能脱一件,不可能一时内外褪尽。《楞严经正脉》云:“如暗夜惊杌(杌wù 树木无枝丫 <动>摇,动摇<名>小凳:~凳。)为鬼(以为无枝之树为鬼,因而惊慌)奔驰(到)荒越(荒郊野外),一旦被人说破,鬼想全消。”这就是理可顿悟,乘悟并销亿劫颠倒想的例子。“事非顿除,因次第尽”者,《正脉》又云:“如鬼想虽以(已)全消,驰途岂能遽返(惊迷中所跑过的路,怎能一下就回得来)要须历返前途,方归旧处矣。”
劫波巾结“劫波巾”,劫波罗天(夜摩天)所奉于如来之华巾。此事为如来在前面第五章中所开示者,以明六根解结;于彼经文中阿难亦说:“是结本以次第绾(绾wǎn⒈系,盘结:~个结。~头发。⒉卷:把裤脚~起。)生,当须次第而解。
义贯:
“此五阴”之根“元”乃由“重叠”而“生起”,其“生”时最先为“因识”阴而“有”,然其“灭”则须“从色”阴先“除”。
于“理”上“则”为“顿悟”,以悟无次第,一念心开,“乘”此开“悟”之力,即五重妄想(亿劫颠倒想)一“并”皆得“销”除。然而“事”上则“非”可“顿除”,须“因”(以)“次第”修断而“尽。我已示汝劫波” 罗天所奉拭“巾”之解“结”“法,六解一亡(六结既解,一巾之名亦亡),汝尚何所不明,再此诣问”
诠论:
阿难再问顿渐之意,盖恐末世狂徒,以为只须顿悟即可,不须渐修,而落于狂解及狂禅、狂密,坏无上法,自害害他;为诫众生勿落于此,特再请示世尊,实系阿难之大慈心故也。
第二节 结劝传示未来
汝应将此妄想根元,心得开通,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识虚妄。深厌自生,知有涅盘,不恋三界。
阿难。若复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盈满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养,心无虚度。于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昔有众生施佛七钱,舍身犹获转轮王位。况复现前虚空既穷,佛土充遍,皆施珍宝。穷劫思议,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边际。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是人罪障,应念销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如我广说,穷劫不尽。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及诸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注释:
令识虚妄“识”,识知。谓令他们皆识得五阴体性乃属虚妄。
深厌自生“深厌”,深切的厌离心。“自生”,自然生起。
知有涅盘确知本有不生不灭的无上大涅盘。
不恋三界“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若教人勿迷恋三界,出离三界生死苦难的,即是佛菩萨、是善知识;反之,若教人贪恋三界生死的,即是邪魔、是恶知识。因此,行者若依佛所教而奉行之,则连色界、无色界的长劫天寿、天福,乃至二乘的有余涅盘都不迷惑了,更何况还会去贪恋比杂染多难的欲界人间,而妄计贪著人间有净土,令人贪恋世间,永受沉沦,堕魔邪网。
昔有众生施佛七钱:此即无灭尊者,亦即阿那律尊者(见《达磨显宗论》)诸佛如来,语无虚妄
诸佛如来,语无虚妄:佛语谛实,决定不虚;佛无妄语。然末世众生信根微薄,许多人虽研究佛经,但常不信。尤其是依其凡夫心量,以有限的五根、五识,用世间学术、半科学性的(Semi-Scientific)“考据”,而妄言:此是伪经、彼是真经;或依凡夫心量,而说如来所说法,如三界六道、地狱、饿鬼,都是因为佛“很聪明”,想出这样的“比喻”、“象征”、“表法”,来“哄”我们修行,或令我们因害怕而不敢造恶如是以凡忖圣,自以为是,其实皆犯了谤佛、谤法、谤经,而不自知须知佛不妄语;不要说佛不妄语,即使连菩萨、阿罗汉、小乘四双八辈圣人,甚至好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佛的在家出家已受戒、虽未入圣位的持戒弟子,也不会轻犯妄语戒,更何况是佛故为佛弟子,第一首要之务为:必须确定“佛不妄语”、“佛语谛实,决定不虚”。又,从理上来看,“妄语”是属于烦恼之一(在五位百法中,属于二十随烦恼中的“诳”心所),此烦恼连小乘圣人都已断了,更何况是佛又,佛若自妄语诳人,则佛自犯戒、有烦恼杂染心,不但不能证清净法身,三业清净,便连阿罗汉、或小乘圣人都不如,甚至连受五戒的在家居士也比不上,这如何中佛是故须知,佛定无妄语。
又,有人邪妄、不正知,而说:有时候妄语也是一种“方便”。或说:那是“方便妄语”。其实那是错解了“方便”一词;须知“方便”即是好方法,梵语为“沤和俱舍罗”,或简称“沤和”,那是大菩萨入地以上,乃至八地菩萨才有的“度生智慧”,故“沤和俱舍罗”又译为“方便胜智”,即依于大悲本怀,能以无量好方法、妙法门,引摄众生入菩提道,教授众生修行菩提,乃至成正觉,这才叫佛所说的“正方便”;反之即是“邪方便”。所以,须知“方便”并非“随便”,亦非妄语的同义词,更非破戒、犯戒的合理化藉口。又,佛经上更无“方便妄语”一词,那是霜世愚人杜撰出来的,作为毁犯的挡箭牌,如是掩耳盗铃便以为无犯。又,末世众生,道心浅薄,一遇欲境现前,辄说:“方便方便么”于是便堂而皇之地毁犯戒律,乃至对于一切毁犯,都称为“方便”,如是,从造杀盗淫妄,以至于占卜、看相、贪求世间名利、权位、威势、琴棋书画、词章考据,贪爱不舍,自作教他,皆云是“度生方便”(其实应是“堕落方便”);如是实为坏法误人之事,正法修行者应知所避忌。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以其所施为无上法宝,十方如来成佛之真体,能化魔界为佛界,故所得这福德无量。亦即法施这福远远超胜财施,无可计量。
能诵此经,能持此咒:此即如来最后再明白地开示:本经之法门系显密并修。“诵经”,为诵持本经,故须含“信解”在内,此为显修。“持咒”,此为密修。如此,显密并修,得福无量。所言福者,在此则含世间福及出世间福也。对修行人而言,“世间福”就是:得暇满之身、六根具足、聪慧体健、四事无缺、眷属各合,能堪修行。“出世间福”即是:得遇大善知识及善友,得闻正法、得信解无上正法,依法起修,克服障难,圆成种种断证,乃至究竟证悟无上甚深义谛;此即修行者出世之大福德也。
义贯:
“汝应将此” 五阴“妄想”之“根”本“元”由,一一深究,俾“心得开”悟“通”达,了其同一虚妄,更无端绪可得;自修自悟之后,进而“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 彼皆“识”知五阴体性“虚妄”,则“深”切“厌”离之志“自”然“生”起,确“知”本“有”不生不灭之无上大“涅盘,不” 更眷“恋三界”有漏因果境界。
“阿难,若复有人” 于“遍满十方”世界之“所有虚空”广袤之体中,将之“盈满七宝,持以奉上” 供养如“微尘”数之“诸佛”世尊,“承事供养,心无虚度” 者,“于”汝“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 之“因缘”,其所“得”之“福”为“多不”
“阿难答言:虚空” 之量已经“无尽”,则遍满其中之“珍宝”应亦如是无量“无边”;我曾闻“昔有”一“众生”(无灭尊者),仅“施佛七钱”,至其“舍”当世报“身”之后,至后世中“犹获转轮王位” 之报;“况复现前”有人,欲令“虚空既”皆“穷”尽,“佛土充遍,皆施珍宝”,则其珍宝之量,乃“穷劫思议,尚不能及”,如“是福”报“云何更有边际”
“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 其“身具”造“四重”禁(杀盗淫妄)、大乘菩萨之“十波罗夷” 重罪(十弃罪),彼人于寿终之后,堕于此方地狱中受一大劫报尽,“瞬息”之间、无有停息,“即经”由“此方”而转于“他方”世界之“阿鼻地狱”,又具足受一大劫之罪报,“乃至”展转“穷尽十方”世界之“无间”地狱,“靡不”(无不)“经历”。然而如是之人,若“能”但“以一念”顷(极短的时间内),“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则“是人”所造的一切“罪障,应” 其弘扬经法之“念”而“销灭”无遗,并且更转“变其所”应“受”之“地狱苦因,成安乐国” 之因,来世生于佛前,从佛修行菩提。是故其所“得”之“福”乃“超越前之施” 宝之“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 及“譬喻”皆“所不能及”。
“阿难,若有众生,能诵” 持“此经”,并“能持此咒”,显密齐修,则其所得之世出世福“如我广说” 者,即使经于“穷劫”亦“不”能“尽”。如此,汝当“依我教” 敕之“言”传示末法,“如教”修“行”此自他两利之“道”,显密齐修,即得一往“直成”无上“菩提”,于其中间“无复魔业”娆扰等诸留难委曲相。
“佛说此经已”,众会之中,所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八部众,“及诸他方”世界来之“菩萨、二乘”、内修“圣”道外现“仙”身之“童子”(金刚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终
——佛历二五四五年(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沙门释成观完稿于美国密西根州·遍照寺
二○○六年三月一日于台北·大毗卢寺校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