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是中国国际政治领域从事教学与科研人员进行广泛联系与交流的平台,是沟通全国高校国际政治和
国际关系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和学术单位的桥梁,也是联系中国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学者与外国同行与学界进行学术交流的纽带。现有会员单位70余所高等院校。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多次举办有影响的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论坛,在国际政治领域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简介
一.成立
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于2003年10月18日在
北京大学成立。
教育部、
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及北京大学的领导出席了成立大会。国内40余所大学向成立大会派出了50余名代表。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钱其琛致信祝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几十所高等院校以及数省市的社会科学联合会发来贺电,台湾中国大陆研究会、
中国统一联盟等社会团体和
台湾政治大学等高等院校也分别发电祝贺。人民日报、
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
北京电视台、浙江在线等多家媒体对研究会的成立进行了报道。成立大会通过了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梁守德教授当选为理事长,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李义虎教授当选为秘书长。
二.性质、宗旨与任务
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是由国内各有关高校的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和世界政治与经济专业的教学研究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社会团体。研究会服务于中国高校国际政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服务于中国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理念与实践。本会的任务是:
1.加强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联系,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与科研经验及成果,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推动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类课程的学科建设和改革。
2.大力开展国际政治基础理论的研究及其在当代国际关系和中国外交实践中应用的研究;举办学术研讨会和专题学术论坛,并出版有关书刊、资料,促进中国国际政治学科的发展与繁荣。
3.开展相关学术研究的国际交流活动,促进国内高校同国外有关大学、学术研究机构和民间社团的学术往来与合作。
4.接受中国政府部门委托的任务,组织专业调研和有关专题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三.组织机构与经费来源
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国内各高校从事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和世界政治与经济课程与研究的教学、科研单位及个人均可申请参加。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理事长是研究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研究会经费来源为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接受各方面的资助。
四.举办活动
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每年召开一届年会,所有理事单位均派代表参加。每年多次不定期举办一些小型论坛、会议,邀请部分理事单位参加。此外,研究会还为加强国内外及两岸之间的学术交流举办了各种活动。
五.出版刊物
在每年召开的学术研讨会后,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均将会上发表的论文结集出版。南京会议论文集《伊拉克战争后的国际政治走势》由
军事谊文出版社于2004年4月出版,兰州年会论文集《
21世纪国际环境与中国外交》由
兰州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3月出版,沈阳年会议论文集《国际环境与中国和平发展》由
辽宁大学出版社于2006年2月出版。
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与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达成协议,共同主办和编辑出版季刊《
国际政治研究》。现在该刊物已成为中国国际政治学科的核心期刊,是中国国际政治学者研究问题,加强交流的重要园地。
理事会
常务副理事长:倪世雄教授(复旦大学)
李义虎教授(北京大学)
顾问委员会主任:李而炳将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原政委)
副理事长:(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序)
蔡 拓教授(兼)
程 伟教授(辽宁大学)
刘丽华教授(内蒙古大学)
肖 宪教授(云南大学)
杨 恕教授(兰州大学)
俞正梁教授(兼)
秘书长:李义虎教授(兼)
陈玉刚教授(复旦大学)
孙君健副教授(河南大学)
刘贞晔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
助理秘书长:耿喜梅博士(中央财经大学)
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高校国际政治研究会是由全国各有关高校国际政治(含世界政治与经济)教学研究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全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属的二级学会,接受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和全国高等教育学会的领导。
第二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全国高校国际政治(含世界政治与经济)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和学术单位,为我国高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三条 任务
(一) 凝聚会员力量,加强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工作联系,在会员及会员与主管部门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 举办各种类型的教学研讨会和专业培训班,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推动全国高校国际政治(含世界政治与经济)课程的建设与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 承担或自行设计研究课题,大力开展国际政治基础理论的研究,高度重视对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应用研究,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并出版有关书刊、资料,以促进国际政治学科的发展与繁荣;
(四) 积极开展社会咨询活动,组织专家、学者为党、政、企、群等部门解决有关疑难问题,为改革开放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五) 开展有关的教学、学术研究等国际交流活动,促进国内高校同国外有关大学、学术研究机构和民间社团的学术往来与合作;
(六) 组织专业调研和有关专题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谋,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任务;
(七) 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开展为会员服务的其他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和个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全国高校系统的国际政治(含世界政治与经济)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及单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 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 行使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三)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 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五) 向本会介绍新会员;
(六) 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 向本会提供教学、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信息;
(四) 按本会章程缴纳会费,并有责任帮助本会筹集经费。
第七条 对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可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三章 组 织
第九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各成员单位推选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 决定本会工作任务;
(四) 选举理事会;
(五) 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其职责为:
(一)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二) 听取、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 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和建议;
(四) 讨论和决定会员单位提出的重大问题;
(五) 选举本会常务理事及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六) 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理事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本会章程、协议和计划。其职权为:
(一) 领导本会工作;
(二) 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三) 临时增补或更换个别理事、常务理事及本会领导人。上述人员的增补或更换须经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通过,并提请理事会予以追认。
第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
第十五条 本会聘请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和专家为顾问,长期担任本会领导工作的老同志为荣誉理事。顾问和荣誉理事对本会工作予以指导并自愿参加各项活动。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自筹,其来源为:
(一) 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 接受各方面的资助;
(三) 其他收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属于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本会的终止由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决定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