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天聪三年(1629),
皇太极在
盛京设立文馆,十年,改文馆为
内三院,称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及实录,撰拟
表章并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
外交文书及
敕谕祭文并录各衙门疏状;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 ,向皇帝和皇子进讲并教诸亲王等 。各院设
大学士1人 ,掌领其事。
顺治元年(1644),增设学士。二年,以
翰林院官分隶内三院,称内翰林国史院、
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顺治十五年戊戌年九月
辛丑,沿用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
中和殿、
保和殿、
文华殿、
武英殿、东阁和
文渊阁。大学士俱改内阁衔,始有保和殿大学士,仍分设翰林院。
顺治十八年康熙帝幼年继位,
鳌拜等四辅臣以恢复祖制旧章为名,复改旧制,设内秘书院、国史院、弘文院,裁翰林院。康熙九年(1670),康熙皇帝亲政后,仍改
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遂为定制。
顺治十五年
内三院改为内阁,
洪承畴九月
甲寅,改为
武英殿大学士,兼管
兵部尚书。
额色黑九月甲寅,改为保和殿大学士,兼管户部尚书。图海、成克巩九月甲寅,改为保和殿大学士,兼管户部尚书。
刘正宗九月甲寅,改为
文华殿大学士,兼
礼部尚书。
雍正三年(1725年),礼部尚书
张廷玉署大学士事。四年(1726年),晋
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
掌院学士,并
兼充康熙实录总裁官。 六年(1728年),转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七年(1729年),加
少保衔。同年,因西北用兵,设军机房於
隆宗门内,与
怡亲王允祥、大学士
蒋廷锡董其事。雍正皇帝临终,命其与
鄂尔泰并为
顾命大臣。
乾隆朝,以两朝元老为朝廷所重,死后
配享太庙。终清一代,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