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租补贴
无偿性补助支出
提租补贴,又称住房提租补贴, 是对住房在规定标准以内的低收入职工家庭,符合当地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补助条件的,企业可适当给予困难补助。是一种无偿性补助支出,属于统筹项目内补贴,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一起同属于住房补贴范畴。
会计处理
企业按规定给予职工各种住房补贴,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企业按规定给予职工的住房提租补贴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应付工资
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因此,发给职工的通信费、交通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住房补贴或提租补贴,以及租赁住房给职工住宿所发生的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企业发生的上述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文件依据
《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19:00
目录
概述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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