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为
长期资本和短期资本。长期资本是指合同规定偿还期超过1年的资本或未定偿还期的资本(如公司股本),其主要形式有
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政府和银行的长期借款及企业
信贷等。短期资本指即期付款的资本和合同规定借款期为1年或1年以下的资本。 实现
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避免国际收支的过度
逆差或
顺差,可以维持适当的
国际储备水平和相对稳定的
汇率水平。.
基本简介
资本项目
国际收支(就是我们说的外汇)分为两大项,一为
经常项目,包括进出口的外汇,劳务收入,侨汇等等。二为资本项目,主要是直接、间接的投资造成的外汇流动。现在我国经常项目已经开放,就是说一个公司进口需要外汇,个人出国旅游,留学需要外汇可以直接从银行用人民币换,而资本项目还未开放,比如你想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就为了存起来,没有实际用途,银行不给办理。如果全部开放了,就是可以完全
自由兑换了。
本币项目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将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业的要求和内容来运作,到2005年外商独资银行可以全方位经营银行
零售业,此时如果我们仍坚持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不可
自由兑换,将是不现实的:一方面,加入了WTO还坚持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显然会违背同等
国民待遇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即便我国引用各种例外规则坚持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在全方位放开经营银行零售业之后,监管资本项目资金流动的成本将会非常高,监管的效果也不可能好。因此,我国加入WTO后5年或稍长一点,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巨大的外部压力之下,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都要成为既定的事实。
途径步骤
货币自由兑换是世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一国实行对外经济开放必须实行对外货币开放,同时,一国货币
自由兑换又是以一定高度的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国内经济相对自由为前提的。国内经济自由程度越高,市场经济越发达,作为连接世界市场与国内市场桥梁的货币自由兑换才具有更为可靠的和扎实的基础,国家保证的民间
通货兑换权才更有保障,其范围才更广阔,更具有普遍性和平等性。
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标志着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将促使外资企业进入外贸商业和其他服务领域等重要的产业,从而加强我国与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联系,加快与
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
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
自由兑换,必须谨慎而积极地推进:
在“有序、积极、稳妥”的开放原则下,首先实现资本项目有条件的可兑换,在此基础上再实现资本项目的完全可兑换。即使实现了完全可兑换,在必要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实行必要的
资本管制。因此,人民币可兑换的总体战略是有序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既不应过分超前,也不能错失良机而滞后。在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情况下,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的紧迫性已提到议事日程。根据国际上开放资本项目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人民币
经常项目可兑换成功的经验,具体可采取“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宽入严出”的方针。
根据多数
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开放的步骤一般为:先放宽
长期资本流动入不敷出的管制,再放宽短期资本流出入管制:先放宽对
直接投资的管制,再放宽对
间接投资的管制;先放开对证券投资的管制,再放开对银行信贷的管制;先放开对境外筹资的管制,再放开
非居民境内筹资的管制;先放开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再放开对
非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的管制。
我国可采取的步骤为:容易的即不影响
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平衡的,可在人民币经常项目
自由兑换后就可放宽,影响经常项目平衡,影响资本频繁移动的,可先试行取得经验后再推广,有的可逐步放宽。在促进资金流入方面,对于外商直接投资可逐渐实行
外国直接投资的
汇兑自由;可逐步适当放宽外国投资者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的投资,加大证券资本的流入;逐步放松国内企业向境内外资银行融资的限制。在对待资本流出方面,应放松境内居民机构对海外投资;适当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向
非居民融资;谨慎对待非居民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筹资。
从国际上
货币可兑换进程来看,在
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后,逐步推进
资本项目可兑换大体要10年时间。1993年10月,在
人民币汇率并轨前,我国承诺在2000年以前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并已在1996年12月1日提前实现了
经常项目可兑换,鉴于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比预定计划提前完成,因此按此时间推算,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在2015年左右完成。人民币实现完全可兑换,走向国际化的时间大体为15—25年,只会提前,不会推后。届时,人民币成为国际支付结算手段,减少了对美元等国际货币的依赖,使外商更多地通过中国金融机构结算,这必然推动我国金融机构在世界上迅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国
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的
铸币税和
储备货币职能的扩大,将提高人民币的地位和作用,增强我国商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中的地位和作用必然增强。同时,必将对国际经济
金融秩序和
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作出积极的重要的贡献。
学者观点
郭树清: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条件有利
2012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
郭树清在国际证监会组织第37届年会上发表演讲,郭树清发表了题为《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和人民币
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演讲,就资本市场开放路径、可兑换实现程度评估、开放路径利弊,以及前景展望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昨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作出乐观预期。他说,现阶段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各方面的条件非常有利”,应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他指出,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转变我国
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阶段各方面的条件也非常有利。要按照准确定位、权衡利弊、控制风险、抓住重点、注重实质的思路,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
资本项目可兑换,以此推动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在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目前需要做的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按照名实相符的原则,开正门,“暗翻明”,清理有关的法律文件;二是向国际社会澄清
相关原则的适用差异,说明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的特殊紧密联系,逐项评估
资本账户真实情况,尽快达成新的共识。人民币成为完全
可兑换货币,不仅有利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势必会为
国际金融体系重建和世界经济秩序改善做出巨大贡献。
“30多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走过了一条特殊的道路,其主要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始终把引进外商直接投资放在最主要的地位;引进外资有效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造;香港等地区成为资本双向流动的桥梁和屏障;证券市场通过渐进迂回方式实现了高度开放,等等。这条开放路径在总体上适应了
国际经济的发展潮流,符合中国国情,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郭树清说,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具有高度重视“
绿地投资”、坚持金融为
实体经济服务、有效建立“防火墙”机制、从涉外经济部门开始、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等优点,使得中国经济金融保持了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但是,我们的不足之处在于资本和
金融市场体系发展不平衡,市场运行效率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如何兼顾安全性与便利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必须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郭树清说,多年来,中国在资本市场和
货币市场工具可兑换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从事实出发进行考察,初步评估结果是:中国资本项目中事实上可兑换的有16个子项,基本可兑换的有17个子项,部分可兑换的有7个子项,没有完全不可兑换的项目,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大大高于IMF等相关机构的评估结果。
他强调,
资本项目可兑换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标准,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必须根据各自对外资开放的具体路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应当十分审慎地对待所谓“完全自由可兑换”,这个概念所描述的状态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在任何国家,资本项目可兑换都不意味着完全放弃管控措施。特别是当国家经济和
金融部门受到跨境
资本流动冲击、发生严重的
国际收支失衡时,也确需采取必要的临时性管制措施。这一点,在此次金融危机后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国际金融体系的重构必须将此作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同时及早修正过去的错误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