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斯提卜(Aristippos)约公元前435—前360年, 亦译作“阿里斯提卜”、“亚里士提卜”等。
古希腊哲学家,
昔勒尼学派的创始人。
生于昔勒尼(北非)。他早年就学于
普罗塔哥拉,是
智者派人物。约前416年来到雅典,从师
苏格拉底。曾与
柏拉图一起,在叙拉古的僭主
狄奥尼修一世的宫廷中共事,很受宠爱。曾在希腊各地执教。后终返故乡,建立学派。亚里斯提卜提出
感觉主义的主张,认为感觉是真与善的标准,因为在认识方面,只能由感觉给人以真理,在
道德领域,真实的东西或目的(比如
至善),也是有感觉提供的。又认为,感觉是主观的,不能反映外界的事物,故事物是不可知的。亚里斯提卜把认识论中的
感觉论和伦理学中的
快乐主义相结合,创立了独特的
享乐主义学说。这种学说不仅认为感觉是认识论的原则,而且也是人们
道德行为的原则。他把苏格拉底的至善解释为
快乐,声称感官快乐和个人享受是人生所追求的目的,伦理学也就是求得最大快乐的知识。他指出寻求肉体感官快乐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天职。幸福就是寻求快乐,
德行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为它给人以幸福,德行不能给人以快乐是无价值的。在他看来,最高的善只能在快乐之中,快乐则是衡量一切价值的尺度。他并认为过去的快乐已无法追回,未来的快乐虚无飘渺,所以
应当努力追求个人的现实的肉体的快乐。但是他也主张对快乐或享乐应加以
理性的
自我控制,强调“要能主宰快乐,而不为快乐所主宰。”例如在谈到他与名妓莱伊斯的关系时说,我是占有她,而不是被她占有。他并宣称,有知识或有
智慧的人才能真正谈得上快乐。公开主张为求得肉体的快乐可以不择手段,知识和智慧为人提供了达到快乐的方法和手段。据说他的为人,就是他的快乐主义的伦理学实践。亚里斯提卜以快乐为至善的理论与实践,反映了富有奴隶主追求享乐的生活要求和
道德理想,反映了希腊城邦奴隶制即将瓦解的趋势。亚里斯提卜的快乐
至善论,为后来的
伊壁鸠鲁学派所继承并加以改造。其著作已散佚,在荷兰马纳巴赫编的《亚里士提卜与昔勒尼学派著作残篇》中有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