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史补》,
北宋陶岳著。五卷。采
五代十国遗事,于
大中祥符五年(1012)成书。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记载一百零七事,按今本载
后梁二十一事,
后唐、
后晋、
后汉各二十事,
后周二十三事,共一百零四事,当有脱漏。是书历代目录家多归之杂史,因其「不拘类例」,多聚遗闻逸事,作者与《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均以为近同小说。所载难免有疏失处,其中问题最多是人物姓名错乱,有的史实存在明显错误,但叙事「首尾详具」,文笔也简洁,为《
新五代史》、《
资治通鉴》等书引用,诚可补
薛居正《
旧五代史》所未及。今存
汲古阁校宋本、
四库全书本、《紫藤阁书屋丛刊》刻本、《忏花庵丛书》刊本、《
豫章丛书》刊本等。
岳字介立,
浔阳人。宋初薛居正等《五代史》成,岳嫌其尚多阙略,因取诸国窃据,累朝创业事迹,编次成书,以补所未及。《自序》云:时皇宋祀
汾阴之后,岁在
壬子。盖
真宗之祥符五年也。
晁公武《读书志》载此书,作《五代补录》。然考岳《自序》,实称《五代史补》,则公武所记为误。公武又云共一百七事。今是书所载梁二十一事、后唐二十事、晋二十事、汉二十事、周二十三事,共一百四事,较公武所记少三事。考
王明清《
挥麈录》,载母邱俭贫贱时,借《文选》于交游,间有难色。发愤异日若贵,当版镂之,遗学者。后仕
蜀为宰相,遂践其言刊之。印行书籍,创见于此。事载
陶岳《五代史补》云云。今本无此条,殆传写有遗漏矣。此书虽颇近小说,然叙事首尾详具,率得其实。故欧阳修《新五代史》、
司马光《通鉴》多采用之。其间如“庄宗(
李存勖)猎
中牟为县令所谏”一条云:忘其姓名。据《通鉴》则县令乃
何泽。又“
杨行密诈盲”一条云:首尾仅三年。考行密诈盲至杀朱三郎(
朱延寿),实不及三年之久。又“王氏据
福建”一条云,
王审知卒,弟延钧(
王延钧)嗣。据《薛史》、《通鉴》,延钧乃审知之子。又“梁震裨赞”一条云,庄宗令
高季兴归,行已浃旬。庄宗易虑,遽以诏命
襄州节度
刘训伺便囚之。季兴行至襄州,心动,遂弃辎车南走。至
凤林关,已昏黑,于是斩关而去。是夜三更,向之急递果至。《通鉴考异》辨庄宗当时并无诏命遣急递之事,岳所据乃传闻之误。凡此之类,虽亦不免疏失,然当《薛史》既出之后,能纲罗散失,裨益阙遗,于史学要不为无助也。
陶岳,字介立,一云字舜咨。宋
永州祁阳(今
湖南祁阳)人。
太平兴国五年(980)登第,一云
雍熙二年(985)登第。岳曾为
密州幕,又历端、宾等五州郡守,累官
太常博士,
尚书职方员外郎,赠
刑部侍郎。岳知宾州在
乾兴壬戌年(1022),其卒年当不早于於此年。为官有清名,
端州人言前后太守不
求砚者,惟
包拯及岳二人。又以
儒学知名,所著除《五代史补》,另有《荆湘近事》十卷、《货泉录》一卷以上上二书皆佚、《零陵总记》十五卷(今仅存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