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重点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隶属于中央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本、科研立院”为立院宗旨,以“财经法律”为品牌,以“复合型知识结构塑造”、“实践教学”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以“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规划和推进法学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
学院概述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学校未来的发展战略目标是: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
中央财经大学创办于1949年11月6日,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1952年8月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辅仁大学燕京大学四所大学经济系合并为中央财经学院,1996年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拥有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首批5个试点项目之一“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自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8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2012年,学校率先成为教育部、财政部与北京市共建财经院校。 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肇端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建系,2004年建院。学院坚持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立院宗旨,以“财经法律”为品牌,以“复合型知识结构塑造”、“实践教学”为特色,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以“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国际化高素质人才”为目标,规划和推进法学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7-2009年全国法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学院位居全国第19名,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了中央财经大学的三大主体学科。
法学院关于法学学科的定位、特色和发展战略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通识化的潮流,紧密依托我校财经、管理学科的优势、学术资源,以及和金融界、法律界的紧密联系,坚持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理论和实务相贯通,造就一批在学术界、教育界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具有国际化思维观念的教师队伍,致力于培养通法律、懂经济、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应用性人才,以地处首都的区位优势和财经法学的品牌定位,将法学院建成学界和社会认可的优秀法学院,力争在不久的将来将法学院建设成学科特色及优势突出的法学院,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法学院第一任院长为甘功仁教授,第二任院长为郭锋教授,现任院长为尹飞教授。
学院领导
书记:林剑锋
院长:尹飞
副书记:徐颖
副院长:刘权
副院长:殷秋实
学科建设
在学科发展上,法学院强调以民商法、经济法为基础,以财经私法、财经公法为特色,以理论法学为支撑,重点将证券法、金融法、物权法、房地产法、保险法、政府采购法、税法、拍卖法、金融刑法、法律经济学等三级学科建成全国一流、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
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行政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刑法学教研室、环境资源法教研室、知识产权教研室等8个教研室;设有财经法律研究所、法律与经济国际研究中心、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证券法研究中心、保险法研究中心、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拍卖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等校级、院级科研机构以及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院报《中财法学》编辑部等机构。
师资队伍
法学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教职工6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12人,另有兼职教授22人,名誉及客座教授29人,兼职研究生导师28人,外籍教师6人。法学院师资队伍的突出特点是:年轻化,大部分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领导团队成员年轻,富有朝气;学历高,绝大多数教授、副教授、讲师是从国内著名高校毕业或海归的博士,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以上;国际交流频繁,学院与多所国外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每年均有一批教师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从事学术交流,各学期也有多位海外学者来校授课。
法学院多名教师分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获得省部级多项荣誉称号,法学院教师的数十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的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著名高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导师。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 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主任王超、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丽洁、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副局长李佩霞、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郭林茂、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郑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珍 等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汤世生等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 J.M )导师,采取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以及担任 兼职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J.M )导师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人才培养
学院从1995年开始招生,共计招收本科生1400余人、研究生500余人,现有在校学生759人。为强化学生的专业意识,激励学生的奋斗精神,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法学院联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在法学院设立总额为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法学院设本科专业一个(法学),每年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140人左右。学院具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培养税法、金融法、商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经济法学专业下设金融法、税法、企业与公司法、竞争法、房地产法等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专业下设民法、商法、证券法、民事诉讼与仲裁等研究方向;国际法学专业下设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WTO等研究方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下设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房地产法、行政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研究方向,并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此外,学院还具有经济法学专业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举办资格。学院每年分别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5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00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学员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100余人。
在不断探索所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我院从2007年3月正式启动了《“法律之星”人才培养创新工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实务特色。在教学方法上,学院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学院着力打造基本理论塑造、实践能力培养和国际化视野三大人才培养平台。法学院与有关法院、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30多个专业性的社会实践基地;与十多个国外法学院系互派国际交流学生。
办学特色
侧重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 , 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和民商法、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实务特色。
课程设置
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既包括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法学核心课程,又包括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的法律实务类课程,如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法、信托法、仲裁法、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等;还包括突出本校特色的经济学、管理学主要课程,如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学、会计学、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信托与租赁等。法学院本科生培养目标为:向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金融保险业)、法律服务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尤其是财税审计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输送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0 %以上。
研究方向
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点设金融法、税法、公司企业法和 WTO 法律规则四个研究方向,民商法学硕士点设民法、商法、公司法、商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四个研究方向;国际法学硕士点设国际贸易法( WTO 法律规则)、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三个研究方向; 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硕士点 设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 WTO 法律规则)等三个研究方向 。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培养目标为: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能够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高层次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研究生课程主要有:法理学、民商法总论、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公司法专题、合同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经济法原理、金融法研究、税法研究、市场管理法专题、证券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 WTO 规则与案例研究、国际金融法研究、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专业课程。历届硕士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高达 100 %。
学术影响
法学院学术气氛浓厚,学术成果突出,学术声誉日益提高。学院持续举办 “中国财经法律论坛”、“资本市场法律论坛”、“保险法律论坛”、“中欧WTO规则政府采购法论坛”等国际性或者全国性大型学术研讨会,探讨经济法、民商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热点问题。为了奖掖学术、推动科研创新,学院组织出版了“中财法学文库”,现已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法学院还编辑出版学术性连续出版物《证券法律评论》、《财经法律评论》、《中国资本市场法律前沿》、《保险法律评论》,在学院支持下由学生自主编纂出版《中财法学评论》,在学术界及法律实务部门产生了较大影响。
学院教师共完成、承担的各项课题100多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国际性课题50多项;企事业单位委托课题、校内课题40多项;发表专业期刊论文60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100多部。凭借财经法律特色与比较优势,法学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在国内同类学科中优势突出,尤其是在证券法、税法、金融法、保险法、政府采购法、物权法、拍卖法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或较前地位。法学院部分学术带头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均有重要影响。
法学院教师共有40多人次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教育部、司法部、建设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所属学术团体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或出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2008年10月,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成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法学院成为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法学院多名教师参加了博士硕士学位点、国家精品课程、国家重点课题等重大项目的评审。
合作办学
在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还从 2003 年开始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财经法律评论》(甘功仁李轩主编),《财经法律评论》第 1 至 3 卷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法学院还从 2004 年开始编辑出版大型连续出版物《证券法律评论》(郭锋主编),《证券法律评论》第 4 卷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还在 2004 年与瑞方合作设立中央财经大学政府采购与公共工程研究中心,聘请美国政府采购法律专家 Daniel J. Mitterhoff( 丹尼尔 . 米德夫 ) 为专职主任,开展多方位的合作研究与对外学术交流项目。
此外,法学院还相继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日本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众多的高等院校和法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不断扩大对外交流。
未来发展
未来3——5年作为国家和我校“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时期,也是法学院实现学科合理布局与突破、创立学术品牌、优化人才培养机制、走国际化的办学之路、提高综合实力和办学竞争力的重要时期。法学院正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提出的“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术队伍、构筑学科平台”的要求积极规划和布局,力争获得后发优势。同时,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市场经济、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法学院决心紧紧把握新世纪全球变革趋向,以国家振兴为己任,加速教育创新,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水平,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能力,并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教育服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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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