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地质演变过程中,煤田受到多种地质因素的作用;由于成煤年代、
成煤原始物质、还原程度及成因类型上的差异,再加上各种
变质作用并存,致使中国
煤炭品种多样化。中国从低
变质程度的褐煤到高变质程度的
无烟煤都有储存。
相关种类
中国从低变质程度的
褐煤到高变质程度的
无烟煤都有储存。按中国的
煤种分类,其中
炼焦煤类占27.65%,
非炼焦煤类占72.35%,前者包括气煤(占13.75%),肥煤(占3.53%),
主焦煤(占 5.81%),瘦煤(占4.01%),其它为未分牌号的煤(占 0.55%);后者包括无烟煤(占10.93%),贫煤(占5.55 %), 弱粘煤(占1.74%),不粘煤(占13.8%),长焰煤(占 12.52%),褐煤(占12.76%),天然焦(占0.19%),未分牌号的煤(占13.80%)和牌号不清的煤(占1.06%)。
分类参数
2.干燥无灰基氢含量
符号为,以质量分数表示。
符号为(简记)。
符号为,以百分数表示。
术语定义
煤炭:主要由植物遗体经
煤化作用转化而成的富含碳的固体可燃有机
沉积岩,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相应的
灰分产率小于或等于50%(
干基质量分数)。
类别:根据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艺
性能指标把煤划分成的大类。
小类:根据煤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把大类进一步细分的类别。
褐煤:煤化程度低的煤,外观多呈褐色,光泽暗淡,含有较高的
内在水分和不同数量的
腐殖酸。
次烟煤:
国际煤层煤分类中,含水无灰基
高位发热量为等于、大于20到小于24MJ/kg的低煤阶煤。
烟煤:煤化程度高于
褐煤而低于
无烟煤的煤,其特点是挥发分产率范围宽,单独炼焦时从不
结焦到强结焦均有,燃烧时有烟。
无烟煤:煤化程度高的煤,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无
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
硬煤:烟煤和无烟煤的总称,或者指恒温(应该是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等于或大于24MJ/kg或小于
24MJ/kg但
镜质组平均随即
反射率等于或大于0.6%的煤。
长焰煤:
变质程度最低,挥发分最高的烟煤,一般不结焦,燃烧时火焰长。
不粘煤: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范围较宽、无
黏结性的烟煤。
弱粘煤: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范围较宽的烟煤。粘结性介于不粘煤和
1/2中粘煤之间。
1/2中粘煤:粘结性介于气煤和弱粘煤之间的、挥发分范围较宽的烟煤。
气煤: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焦炭多细长、易碎,并有较多的纵裂纹。
1/3焦煤:介于焦煤、肥煤、与气煤之间的含中等或较高挥发分的强粘结性煤。单独炼焦时,能生成强度较高的焦炭。
气肥煤:挥发分高、粘结性强的烟煤。单独炼焦时,能生成强度较高的焦炭。
肥煤:变质程度中等的烟煤。单独炼焦时,能生成熔融性良好的焦炭,但有较多的横裂纹,焦根部分有蜂焦。
焦煤: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产生的
胶质体热稳定性好,所得焦炭的
块度大、裂纹少、强度高。
瘦煤: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大部分能结焦。焦炭的块度大。裂纹少,但熔融较差,
耐磨强度低。
贫瘦煤:变质程度高,粘结性较差,挥发分低的烟煤。
结焦性低于瘦煤。
风化煤:受
风化作用,使
含氧量增高,
发热量降低,并含有再生
腐植酸等性质有明显变化的煤。
天然焦:煤受岩浆侵入,在高温的烘烤和岩浆中热液、挥发气体等的影响下受热
干馏而形成的焦炭。
基本介绍
中国煤炭分类,首先按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等指标,将所有煤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
对于无烟煤和褐煤,再分别按其煤化程度和工业利用的特点分为3个和2个亚类。
烟煤部分按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0.0%~20.0%、>20.0%~28.0%、>28.0%~37.0%和>37.0%的四个阶段分为低、中、中高及高挥发分烟煤。
关于烟煤粘结性,则按
粘结指数区分:0~5为不粘结和微粘结煤;>5~20为弱粘结煤;>20~50为中等偏弱粘结煤;>50~65为中等偏强粘结煤;>65则为强粘结煤。对于强粘结煤,又把其中胶质层最大厚度>25mm或奥阿膨胀度> 150%(对于>28%的烟煤,>220%)的煤分为特强粘结煤。
在煤类的命名上,考虑到新旧分类的延续性,仍保留
气煤、
肥煤、焦煤、
瘦煤、
贫煤、
弱粘煤、不粘煤和
长焰煤8个煤类。
在烟煤类中,对>85的煤需再测定胶质层最大厚度值或奥阿膨胀度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烟煤类的界限。
当值大于25mm时,如>37%,则划分为气肥煤;如<37%,则划分为肥煤。如值<25mm,则按其 值的大小而划分为相应的其它煤类。如 >37%,则应划分为气煤类,如>28.0%~37.0%,则应划分为1/3焦煤,如在28%以下,则应划分为焦煤类。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值大于100的煤来说,尤其是矿井或煤层若干样品的平均值在100以上时,则一般可不测值而确定为肥煤或气肥煤类。
在我国的煤类分类国标中还规定,对值大于85的烟煤,如果不测值,也可用
奥亚膨胀度值(%)来确定肥煤、气煤与其它煤类的界限,即对<28%的煤,暂定值>150%的为肥煤;对>28%的煤,暂定值>220%的为肥煤(当 值<37%时)或气肥煤(当 值>37%时)。当按值划分的煤类与按值划分的煤类有矛盾时,则以值确定的煤类为准。因而在确定新分类的强粘结性煤的牌号时,可只测值而暂不测值。
分类标准
2009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国家标准《中国煤炭分类》(
GB/T 5751—2009,代替
GB 5751—1986),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标准规定了基于应用的中国煤炭分类体系,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勘查、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的煤炭。
1.G>85,再用Y值或b值来区分
肥煤、
气肥煤与其它煤类,当Y>25.0mm时,应划分为肥煤或
气煤,如Y≤25mm,则根据其Vdaf的大小而划分为响应的其它煤类。
按b值分类时,Vdaf≤28%,暂定b>150%的为肥煤,Vdaf>28%,暂定b>220%的为肥煤或气肥煤,如按b值和Y值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Y值划分的为准。
2. 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来区分其为长焰煤或褐煤。
3. Vdaf>37%,PM>30%-50%的煤,再测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应划分为
长焰煤。
分类体系表
中国煤炭分类简表
煤炭分类总表
(1) 凡Vdaf>37.0%,G<5,再用透光率PM来区分烟煤和褐煤(在
地质勘探中,Vdaf>37.0,在不
压饼的条件下测定的
焦渣特征为1-2号的煤,再用PM来区分烟煤和褐煤)。
(2) 凡Vdaf>37.0,PM >50%者,为烟煤,PM >30%-50%的煤,如Qgr,maf>24MJ/kg(5739cal/g),则为长焰煤。
无烟煤亚类的划分
烟煤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