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
规范性文件。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
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
党纪处分。
(三)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2022年3月15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四届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方红卫当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书记。李明远、赵璟当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方红卫、李明远、赵璟、康军、王晓林、刘海成、马鲜萍、贠笑冬、和文全、吕来升、王瑞峰、杨建强、姚立军13位同志当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李婧: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长(院长),市法学会会长;
吕来升: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王晓江: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代理主任;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复的
《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
机构改革后,西安市共设置党政机构54个,其中党委机构16个(
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政府办公厅和工作部门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