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西安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西安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选举任免
2017年1月25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王永康当选为市委书记,上官吉庆、韩松当选为市委副书记。
2019年8月,中央批准:王浩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2021年11月7日,西安市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央任职决定。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方红卫任西安市委书记。
2022年3月15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四届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方红卫当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书记。李明远、赵璟当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方红卫、李明远、赵璟、康军、王晓林、刘海成、马鲜萍、贠笑冬、和文全、吕来升、王瑞峰、杨建强、姚立军13位同志当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任领导
书记
方红卫: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
副书记
叶牛平: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李婧: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长(院长),市法学会会长;
市委常委
王晓林: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委组织部部长;
刘海成: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警备区政治委员;
马鲜萍: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贠笑冬: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委统战部部长;
和文全: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委秘书长;
吕来升: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王晓江: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代理主任;
杨建强: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孟浩: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仵江: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许克涛: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市委机构
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复的《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西安市共设置党政机构54个,其中党委机构16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政府办公厅和工作部门38个。
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委机构设置表:
办公地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04 12:1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