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杭州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杭州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
中共浙江省委的
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
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
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
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
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工作原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
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
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现任领导
书记
刘 捷: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浙江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
杭州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副书记
其他常委
朱建明: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杭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兼)
胥伟华:中共杭州市委常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陈一行:中共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杭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 瑾:中共杭州市委常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常务副市长
方 毅:中共杭州市委常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任免信息
第十三届
2022年2月26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杭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刘捷当选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书记。
刘忻、
金志当选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书记。当选新一届市委常委的还有
柯吉欣、
马小秋、
朱建明、
唐春所、
陈一行、
黄海峰、
朱华、
刘颖、
陈瑾、
王敏等同志。
第十二届
2021年12月2日,中共杭州市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关于杭州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会议宣布:中央批准,
刘捷任浙江省委委员、常委和杭州市委书记。
2020年4月3日,中共杭州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宣读中央和省委任职决定:
刘忻同志任中共杭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为市长候选人。
2018年5月14日,中共杭州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和省委关于杭州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会议宣布:中央和省委决定,
周江勇同志任中共杭州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7年2月27日,中共杭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赵一德、
徐立毅、
马晓晖、
张仲灿、
佟桂莉(女)、
叶寒冰、
陈擎苍、
戚哮虎、
盛阅春、
许明、
戴建平、
毛溪浩为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赵一德为市委书记,
徐立毅、
马晓晖为市委副书记。
第十一届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
赵一德同志任中共杭州市委书记。
2013年10月8日上午,杭州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杭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人事调整的决定。
龚正任浙江省杭州市委委员、常委、市委书记。
2012年2月28日,中共杭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黄坤明、
邵占维、
王金财、
杨戌标、
许勤华、
翁卫军、
柯良栋、
罗悦明、
陈必凯、
俞志宏、
徐立毅、
张仲灿为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黄坤明为市委书记,
邵占维、
王金财为市委副书记。
内设机构
机构改革
根据中央备案通过、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杭州市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4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办公厅和工作部门39个。市委职能部门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
机构设置
中共杭州市委机构设置表:
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