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
规范性文件。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
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三)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张红文: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合肥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罗云峰:合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合肥滨湖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合肥滨湖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主任、临时党委副书记
袁 飞:合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刘卫宝: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虞爱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书记,
罗云峰、
马军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合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书记,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还有
华克思、
陈晓波、
方涛、
路军、
葛建荣、
程雪涛、
葛斌、
单虎、
袁飞。
根据中共
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的
《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后,合肥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55个。其中,市委机构1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