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促进会(简称“文促会”,英文名称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创立于1992年,常设机构设于中国北京市,是注册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中华文化促进会(简称“文促会”,英文名称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 缩写为CCPS)创立于1992年, 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
2023年3月18日,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燕赵文化委员会。
2023年8月19日,
中华文化促进会剪纸艺术分会揭牌仪式在温州大学隆重举行。
2023年9月15日,
中华文化促进会楚文化工作委员会在荆州成立。
2024年1月22日,由
中华文化促进会万里茶道协作体和海南亚洲文化艺术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万里茶道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
2024年5月26日,吉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华文化促进会签约成立
中华文化促进会庐陵文化工作委员会。
组织荣誉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地方及海外文促会的活动在内,文促会创会以来总计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近2000项。尤其以全面整理中华历史典籍为目标的《
今注本二十四史》编纂出版工程;以弘扬传统文化为主题的“中华文化论坛”及《
甲申文化宣言》;旨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国际文化产业论坛”;旨在表彰世界华人文化的“中华文化人物”年届评选;总结展示20世纪百年文艺创作成就的20世纪华人音乐经典、舞蹈经典、摄影经典系列活动;促进两岸文化交流的“两岸人文对话”及“两岸文化产业备忘录”;资助10个革命老根据地贫困学生就读高等院校的“山花工程”;以及创立“
节庆中华协作体”、“
文化产业(中国)协作体”、“
万里茶道(中国)协作体”、“非国有博物馆协作体”、“微电影(中国)协作体”、中央数字电视“
书画频道”、中央数字电视“音像世界频道”等项目,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文化促进会(CHINESE CULTURE PROMOTION SOCIETY,以下简称文促会)。
第二条 文促会是由海内外热忱中华文化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文促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
第四条 文促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社会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文促会会址设于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文促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旨在与弘扬中华文化有关的演出、展览、学术会议等活动;
(二)组派出席、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活动,弘扬中华文化;出席、开展各类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三)制定奖励法则,奖励对发展中华文化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以及优秀的学术著作和文艺作品。
(四)创办文化类经济实体与出版物,活跃文化产业市场。
(五)国内外文化咨询与培训。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文促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拥护文促会章程,在弘扬中华文化事业中成就杰出的海内外文艺家、学者、文化事业家和赞助人以及自愿加入文促会活动的单位,经驻会主席办公会议批准便可成为文促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驻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文促会的决议;
(二)维护文促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文促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召开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选举和罢免主席团委员;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委托主席办公会议吸收或除名本会会员;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 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一)主席团由下列人员组成:
1、本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2、地方、海外文促会主席;
3、热忱中华文化的其他人员;
(二)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三)主席团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委托常务副主席、驻会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议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5年。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出席理事会2 / 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常务副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主席办公会议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 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
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 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组织登记 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会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会员、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 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社会组织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 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 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9年5月1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机构领导
名誉主席:许嘉璐、高占祥
主席:王石
常务副主席:段先念、熊召政
副主席:万捷、王平、王永章、王纪言、王登渤、文明、印顺、石维亮、苏树辉、张玉文、张继钢、陈钢、李智平、姚赛、秦桂珍、徐嬿婷、高峰、高以俭、郭杰、姜新文、尉天池、董亚平、魏文彬
主席团委员:王进、王武伟、付林、孙万勇、孙晓、刘秀龙、吴友云、汪小玫、汪天行、寿光武、陈永芳、余锋光、张敏杰、李兴国、李毓玲、林争、林存安、金韬、赵晓雯、赵煜烽、夏骏、郭汝宸、陶国相、傅丹、惠宣、管峻、戴东
秘书长:张玉文
常务副秘书长:林争
副秘书长:司晴川、冯学东、江力、陈倩、林平、张建忠、赵雪男、胡梅林、徐钡、唐飒、梅芳馨、韩阳、韩煜、谢新、潘春丞、霍志钊
主席助理:张敏杰、韩威、王进
驻会常设机构党支部及各部门负责人
党支部书记:潘春丞
宣传委员:杜亚娜
党员:张玉文、姚赛、邵光
分支机构
中华文化促进会舞蹈艺术委员会(主任:崔振庆)
中华文化促进会少年舞团(主任:王晨)
中华文化促进会社区舞蹈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维亚)
中华文化促进会剪纸艺术委员会(主任:张树贤)
中华文化促进会公共艺术委员会(主任:李象群)
中华文化促进会书画艺术委员会(主任:王洁)
中华文化促进会篆刻艺术委员会(主任:朱伟)
中华文化促进会古典建筑艺术委员会(主任:何宝成)
中华文化促进会动画艺术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磊)
中华文化促进会陶瓷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天行)
中华文化促进会紫砂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裴美君)
中华文化促进会摄影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海汶)
中华文化促进会摄影UPA(主任:雷章明)
中华文化促进会艺展工作委员会(主任:姜瀛 副主任:韩小午)
中华文化促进会会展工作委员会(主任:韩铮)
中华文化促进会艺术品国际交流委员会(秘书长:肖红)
中华文化促进会朗读专业委员会(主任:高峰)
中华文化促进会语言文化委员会(主任:张开言)
中华文化促进会文化旅游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董玉斌)
中华文化促进会冰雪产业与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文彦)
中华文化促进会佛教艺术品专业委员会(主任:林洪荣)
中华文化促进会佛教文化艺术委员会(主任:李荣胜)
中华文化促进会传统文化委员会(主任:董德军)
中华文化促进会生态文化委员会(主任:张晓)
中华文化促进会姓氏文化委员会(主任:崔宝国)
中华文化促进会经典车文化委员会(主任:吴峥)
中华文化促进会游艇文化委员会(主任:谢伟明)
中华文化促进会香文化委员会(主任:张籣馨)
中华文化促进会奇楠沉香专业委员会(主任:周麟)
中华文化促进会电音专业委员会(主任:业丹)
中华文化促进会旗袍艺术委员会(主任:邵光)
中华文化促进会美食工作委员会(主任:孙立新)
中华文化促进会儿童文化委员会(主任:吴琳)
中华文化促进会青少年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张国丽)
中华文化促进会互联网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甘凌)
中华文化促进会艺术融合与创新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郝涛)
中华文化促进会文化创新与传播委员会(主任:朱建声)
中华文化促进会文物与传播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宇迅)
中华文化促进会汉文化与汉学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耕)
中华文化促进会高傒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路加)
中华文化促进会挥公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国淞)
中华文化促进会吕尚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吕强)
中华文化促进会颜子文化委员会(主任:颜世忠)
中华文化促进会周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周东昕)
中华文化促进会楚熊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熊德宏)
中华文化促进会连称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连式林)
中华文化促进会崔季子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立新)
中华文化促进会企业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谢海宽)
中华文化促进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主任:付林 秘书长:陈海丰)
中华文化促进会《今注本二十四史》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玉文)
中华文化促进会《今注本二十四史》编辑委员会(执行总编纂:孙晓)
中华文化促进会戏剧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欣怡)
中华文化促进会礼仪专业委员会(主任:姜成刚)
中华文化促进会汉江文化发展委员会(主任:王云柏)
中华文化促进会品牌文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孙伟)
中华文化促进会胡公满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建雄)
中华文化促进会羊祜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羊光杰)
中华文化促进会体育文化与产业委员会(主任:崔乐泉)
中华文化促进会四知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志刚)
中华文化促进会仲奚文化研究工作委员会(主任:薛云)
中华文化促进会新兴音乐发展委员会(主任:俞子正)
中华文化促进会生肖文化委员会(主任:李军)
中华文化促进会康养文旅委员会(主任:刘焕兰)
中华文化促进会科技文化委员会(主任:田欣)
中华文化促进会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徐迪旻)
中华文化促进会国际交流中心(主任:井水清 副主任:陈倩)
中华文化促进会书房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饶满林)
中华文化促进会紫砂文化艺术中心(主任:汪成琼)
中华文化促进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梁霞)
中华文化促进会两岸企业文化中心(主任:赵宁)
中华文化促进会艺术品交易中心(秘书长:张崇檀)
中华文化促进会新媒体中心(主任:刘兴东)
中华文化促进会传媒中心(主任:林平 秘书长:冯学东)
中华文化促进会(亚太)传媒中心(主任:李光玉)
中华文化促进会(浙江)传媒中心(常务副主任:朱建波)
中华文化促进会大数据中心(主任:向开兵)
中华文化促进会创投中心(秘书长:张铎)
中华文化促进会未来影像文化艺术教育培训中心(主任:王劲松)
中华文化促进会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中华文化促进会文化扶贫中心(主任:韩开年)
中华文化促进会文创推广中心(主任:严偲颖)
中华文化促进会上海代表机构(主任:李智平)
中华文化促进会珠海代表机构(主任:李农)
中华文化促进会苏州代表机构(主任:顾纯郡)
中华文化促进会洛阳代表机构(主任:吴西照)
中华文化促进会太原代表机构(主任:刘藏林)
中华文化促进会佳木斯代表机构(主任:曹云峰)
中华文化促进会大连代表机构(主任:李琪)
中华文化促进会西安代表机构(主任:马涛)
中华文化促进会日本东京代表机构(主任:张丽玲)
中华文化促进会新西兰奥兰多代表机构(主任:谢雅荷)
中华文化促进会俄罗斯圣彼得堡代表机构(主任:乔翔鹏)
中华文化促进会媒体实验室(主任:徐钡)
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董事局主席:王平)
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央数字电视音像世界频道
发展事记
2010年
一月
■我会与
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举行签定“联合举办中华文化论坛”框架协议仪式,高占祥主席和周强省长分别代表文促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在协议上签字;仪式后,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会见高占祥主席一行。
■湖南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高占祥主席,王石、于广华、黄丕通副主席到会祝贺。
■我会传媒中心联合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广西区委宣传部、广西文促会等摄制完成文献纪录电影《五星红旗》。
■我会主办,摄影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10定格中国:民族·生存状态” 大型主题摄影活动在京启动。
■我会与
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主办,舞蹈艺术委员会等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青少儿优秀舞蹈作品展演—暨青少儿教学成果展”活动在京举行。
◎湖南文促会魏文彬主席带领主席团成员到湖南省炎陵县考察,与株洲市及炎陵县领导共商首届“中华文化论坛”的举办工作。
◎山东华夏文促会重大文化工程《山东文化世家研究丛书》启动仪式暨第一次编纂会议在济南举行,会长王修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山东华夏文促会、
齐鲁文化研究中心与30位作者签订了编撰协议。
◎广西文促会与广西文化厅共同主办的首届“百益杯”广场舞蹈大赛在南宁举行,各市县有28支代表队600多人参加比赛。
◎江西南昌文促会主席王乔林被
中国楹联学会授予“中国联坛十大新闻人物”荣誉称号。
二月
■我会书画频道与
中国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2010年中国书法家协会新春联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张思卿,中国文联名誉主席周巍峙,中国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覃志刚,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冯远,国家人事部副部长杨士秋,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司法部纪检组长韩亨林,总后勤部原政委张文台,海军原副政委康成元等,以及在京著名书法家、新闻媒体、各界嘉宾900余人,共庆2010年新春佳节。
■“2010定格中国:民族·生存状态” 大型主题摄影活动走进云南瑞丽、腾冲。
■我会动画艺术委员会自主编写《幼儿绘画课教材》《少儿动漫培训教材》等并展开教学实践活动,举办 “动漫之旅”冬令营。
◎广西文促会倡议、策划、发起的创作和书赠春联活动从2005年开始连续举办五次,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文联的大力支持,并正式纳入自治区
文化惠民工程; 2010年2月在全区开展优秀春联征集活动,共评出一、二、三等奖90名;月底在南宁民族广场组织50名书法家为市民现场免费书写、赠送春联,部分青壮年书法家驱车送春联下乡。
◎江西南昌文促会与楹联家协会联合创意、江西圆通文化公司出资打造的南昌市绳金塔大成殿“孔子论语楹联园”荣获中国楹联学会授予的“中国第一座孔子论语楹联园”荣誉称号。
◎江西进贤文促会副主席夏国平、邹农耕和副秘书长文先国主编的,以重点介绍江西及全国各地中华文化渊源及文化现状的对外交流刊物《文笔》,被评为江西省2009年度出版期刊一等奖。
◎北海文促会编撰,收录了广西区内外53位史学、文学家及诗人的77篇作品及图片,介绍了北海市南万渔村历史、文化、地理、民俗、美食等方面史实及传说的图书《北海第一村》首发,全书约20万字,由
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北海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系列片《北海儿女》在“2009年度广西广播电视奖”评选中获得电视文艺专题类一等奖等数个奖项。
三月
■我会启动中国艺术长远国际推广计划——“中国艺术环球行动”,艺展工作委员会承办了法国梅斯艺博会“中国特展”和
美国纽约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艺术展”。
■我会埙文化专业委员会启动“7000年古乐器埙的出土文物复制”工程,负责该项目的是张荣华副会长。
■云南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高占祥主席,王石、丰国勋副主席到会祝贺。
◎黑龙江省文促会在省委、省政府有关单位领导大力支持下启动大型电视纪录片《知青的故事》的拍摄。
◎甘肃文促会承办的《第二届全国中青年名家百人艺术书法大展》开幕。
◎湖北文促会等单位组织三个年龄段的少年儿童家庭参加武汉电视台《快乐家庭》互动联欢节目,给广大市民带去春的气息和快乐。
◎云南文促会组织,副主席李松出资,为云南大旱灾区小学捐赠大米10吨,另组织会员向灾区捐款。
◎合肥文促会组织具有原创作品和能力的动漫企业前往香港参加“
香港国际影视展”;共有24家企业参加,8家企业参展,33个项目展出,有意向客户56个,签署合同6个,为本省动漫企业拓开国际市场通道。
◎枣庄华夏文促会与台儿庄运河古城保护开发建设管委会联合组织全市文化艺术家开展 “走进运河,相约古城”采风活动;多名艺术家向古城开城仪式捐赠了巨幅书画作品。
四月
■我会领导邀集文化产业专家、学者及文化企业人士赴河北保定考察座谈。
■“第三届全国重点城市节庆工作会议”在广东江门召开。
■我会艺展工作委员会承办“中国艺术环球行动”——迪拜《中国水墨艺术展》。
■我会岩彩艺术中心在西安陕西历史博物馆召开“唐代岩彩壁画保护、修复、探索与认知研讨会”。
■书画频道全程录播报道“第九届北京法源寺丁香诗会”与“第六届北京丁香笔会”。
◎湖北文促会根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剪纸艺术委员会提出的人选和湖北省中华剪纸艺术人才等级评定专业标准,评出34位在传承中华剪纸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士,其中“湖北民间剪纸大师”9名,“湖北民间著名剪纸艺术家”15名,命名10位2007年度湖北省 “工艺美术大师”为“湖北民间剪纸大师”。周韶华主席签发荣誉证书。许多老剪纸艺术家感慨地说:终于得到对他们剪纸艺术生涯的褒奖,湖北文促会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五月
■我会、节庆中华协作体邀请北京相关学者、官员和记者,举行 “节庆产业”概念专题研讨会。
■我会与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在
全国政协礼堂共同主办“两岸同歌·高占祥诗歌作品文艺晚会”。贾庆林、李建国、陈云林、胡德平等领导同志出席观看。
■金坚范副主席、张玉文秘书长一行前往山东枣庄考察,与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及枣庄华夏文促会就在台儿庄古城建立被国家批准的首个
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商讨对台文化交流事宜进行了会谈;我会提出对台(港澳)文化交流方面的8条意见和设想。
■我会
木作文化工作委员会在浙江省宁海主办了主题为“人居灵感与自然的共鸣”的“2010年木作文化高峰论坛”,金坚范、潘震宙副主席出席;论坛旨在探讨宁海木作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发展及在当代宁海人生活中的意义和价值;论坛发表了《2010年宁海木作文化宣言》。
■埙文化专业委员会组成由副会长周世斌带队的
音乐治疗救援队,在汶川地震灾区为受灾儿童开展第三期音乐治疗。
■书画频道系列报道 “上海世博会美术作品邀请展”;主办“纪念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两周年全国书画名家作品邀请展”,并制作资讯、专题节目;全面报道“中国风格·时代丹青——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我会剪纸艺术委员会与山西右玉县人民政府合办“中国婚俗剪纸大赛”,该展览是“中国右玉第六届生态旅游节”活动的主要项目。
■菏泽市华夏文化促进会成立,金坚范副主席到会祝贺。
◎广西文促会协办并参与整个活动策划、创作和实施的为救助14岁以下贫困家庭
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八桂行”义演募捐晚会在广西南宁、桂林、柳州等14个地市巡回演出。此次活动由
广西红十字会等主办,共募集善款1500多万元。
◎山东华夏文促会启动与济南高校联合开展的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并创办了文化论坛,会长王修智到会致辞并作了《
齐鲁文化与山东人》专题报告。
◎云南文促会参与策划、创作并承制的青春励志儿童剧《春天的童话》上演,为昆明市中小学等单位演出20余场,观众达18000多人,该剧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校园戏剧节“优秀奖”;参与策划和摄制的大型原创民族动漫电影《阿诗玛》,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完成前期宣传片制作。
◎江西南昌文促会王乔林主席主编的《孔子论语对联精选》,荣获上海世博会组委会与
中国国学研究会联合颁发的上海世博年度艺术突出贡献奖。
◎湖北文促会主办“湖北省首届中老年‘黄鹤情·茶寿福杯’艺术展演”活动,共展演46个节目,有430人次参加,参演年龄最大的79岁,观众年龄最大的94岁。
◎柳州市文促会参与承办“第五届中国青少年艺术节柳州赛区”大赛。
六月
■我会三届三次主席团(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
■
陕西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许嘉璐名誉主席为陕西文促会揭牌,高占祥主席到会祝贺。
■由中央文明办支持,我会、节庆中华协作体和
西安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华民族七大传统节日文化论坛”在西安曲江新区举行;名誉主席许嘉璐出席论坛并作重要讲话;论坛通过并发布了《七节纪要》,并开通“节庆中华网”。
■我会与
中央音乐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央音乐学院弹拨乐团 “点对点——聆听弹拨”音乐会在该院音乐厅举行,严隽琪、孙家正等领导同志出席欣赏。
■我会主办,我会古典音乐研究中心承办,埙文化专业委员会参与,重现汉风古韵的民族室内乐新作品音乐会——《乐府·意象》在北京音乐厅上演。
■由我会、世界华商联合促进会、上海中外艺术交流协会共同主办、我会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等承办的“中国恒好·迎世博纪念品全球华人设计大奖赛”在沪举行颁奖仪式。
■动画艺术委员会统一编写完成全国漫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教师培训手册及教材,开始对签约教师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级教师将持证上岗。
◎江西进贤文促会操办的“曹雪芹家族文化研讨会” 在进贤县举行,研讨会由
北京曹雪芹学会主办,进贤县委、县政府与北京曹雪芹纪念馆承办。
◎北海文促会牵头组织,北海市、玉林市电视台联合摄制的26集大型电视文献片《南流江》开机;该片对广西南流江流域丰富的历史、地理、人文资源进行深层挖掘,全面展示南流江流域的古今风韵和魅力,展现改革开放以来南流江流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辉煌成就。
七月
■我会与唐山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办的“感恩、博爱、开放、超越,弘扬新唐山人文精神座谈会”及“纪念唐山抗震救灾胜利34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在唐山市举行。
■书画频道会与中国书法家协会联合推出大型文献系列专题片《中国书法名城展播》电视节目,通过全国的书画专业电视频道,强力打造各书法名城的文化品牌,推动书法名城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书画频道开播4周年,提出“书画频道是大家的频道”的口号;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政府共同举办“2010乌海国际书法产业博览会”。
八月
■我会、节庆中华协作体、教育部语用司、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湖南省旅游局、北京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祥和中国节’申遗声援大行动”在京启动。
■我会与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主办,舞蹈艺术委员会等承办的“舞向未来·第四届全国校园舞蹈汇演”在京举行。
■由我会、节庆中华协作体、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共同主办,新浪独家网络支持、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承办的“2010‘七夕·中华’系列活动”在京启动。系列活动同时在西安曲江、
湖南张家界、杭州、石家庄、无锡和宁波镇海等地举行,形成国内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形式最为多样的“七夕”节庆文化活动。
■敦煌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高占祥主席,金坚范副主席到会祝贺。
■岩彩艺术中心在京举办第25届中国岩彩画高级研究班。
■动画艺术委员会和传媒中心等联合摄制的“华表奖·优秀影片奖”动画电影《快乐奔跑》在中东地区发行;52集动画片《晶能战记》在全国30多家黄金媒体播出,全国收视率最高达到4.0,衍生系列玩具、VCD/DVD及图书制品风靡全国;在《晶能战记》制作前已被日本最大的玩具公司——万代公司买断开发权和销售权,这在中日动画交往史上尚属首次。
■书画频道隆重推出《军旗飘飘——八一特别节目》;书画频道与CCTV合作,正式登陆联通IPHONE手机电视,全国联通IPHONE用户可随时收看书画频道电视节目直播。
■我会书画艺术委员会在国防大学组织“庆八一建军节联谊笔会”。
◎广西文促会主办第八届“中国·东盟青少年艺术盛典”活动, 500多名中外青少年参加;与广西文化厅、旅游局及中国单簧管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国际单簧管萨克斯艺术节暨大明山国际森林音乐节”在南宁举行,来自美国、巴西、日本等国及国内知名单簧管和萨克斯演奏家先后登场,共演出12场。
◎湖南文促会主办的“2010年两岸(长沙)茶文化节” 在长沙开幕。
◎云南文促会组织创作的大型儿童剧《童谣·我们的1949》,从2月起已陆续在盘龙区青少年宫演出70余场,观众达25000多人次;该剧获昆明市第五届“茶花奖”一等奖。
◎甘肃文促会等多家单位共同主办了兰州地区“水车杯”第四届舞蹈大赛,其产生的优秀舞蹈《妙手观音》参加了全国社区健身舞蹈比赛获金奖。
◎合肥文促会召开一届三次理事会,决定更名为
合肥中华文化促进会,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北海文促会成立朗诵艺术研究会,并举办“七夕长歌朗诵会”。
九月
■“中国艺术环球行动”第四站——“中国动漫展”在第五届韩国国际
文化创意产业展亮相。
■江苏省中华文化促进会成立,高占祥主席致贺信,王石副主席到会祝贺。
■我会在浙江余姚召开主题为“发展文化产业,壮大团体实力”的三届二次理事会议,高占祥主席作了《用新的思维方式引领文促会工作的未来》的重要报告。
■《高占祥岩彩和水墨艺术展》在宁波美术馆隆重开幕,同时召开由岩彩艺术中心主办的“高占祥岩彩艺术座谈会”,数十位著名中外岩彩画家、美术评论家应邀出席研讨。
■“‘祥和中国节’申遗声援大行动·中华诵暨璀璨湘江赏月会”在长沙举行,王石、金坚范副主席出席。
■书画频道与中国书法家协会、沈阳军区政治部共同举办为期两周的“军旅边疆行——走进沈阳军区”书法慰问、调研、采风活动。
■玉文化工作委员会编撰出版《中国古代玉器与传统文化学术讨论会文集(四)》(中华玉文化特刊)。
■邱家儒副主席参与编纂的《
中国姓氏大辞典》正式出版,辞典中共收录了23813个汉字姓氏。
■动画艺术委员会摄制的动画剧集《欢乐正前方》72-121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我会召公文化研究中心甘棠苑举办第一届“‘甘棠杯’诗歌散文朗诵大赛”。
◎广西文促会创意、策划、运作,历时近四年完成的文献纪录电影《五星红旗》及同名图书,在《国旗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前夕,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首映首发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出席并讲话;电影在中央电视台和广西电视台播出后,得到各方面好评。
◎山东省华夏文促会教育文化参访团一行11人赴台湾参观访问,就传统文化教育问题与台湾有关人士进行了深入交流。
◎湖南文促会与
湖南省文物局共同编辑出版《湖南古城古镇古村》,该书集中展现湖南古城古镇古村文化独特魅力,获得国家文物局高度评价,魏文彬主席作序。
◎哈尔滨文促会策划并组织2010-2011大型冰上杂技舞蹈《COOL·哈尔滨》演出活动。
◎敦煌文促会等承办的“‘敦煌山庄杯’魅力敦煌-2010国际友谊小姐世界大会”在鸣沙山·月牙泉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60名佳丽参会,并参加“最佳比基尼小姐”和“敦煌国际形象大使” 竞选及颁授典礼。
十月
■我会与中国贸促会支持,安徽省政府主办的“
第十一届中国(铜陵)青铜文化博览会”开幕。
■我会与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和合肥市政府共同主办的“2010中国(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工艺美术精品展览会”在合肥开幕;《高占祥岩彩与水墨艺术展》应邀参展。
■王石、金坚范副主席会见美国纽约艺术博览会(ARTEXPO NY)主席Eric先生一行;我会接受纽约艺博会邀请,同意艺展工作委员会作为其中国地区的唯一合作伙伴,全面负责纽约艺博会在中国的推广与组织;初步确定于2012年10月份正式启动 “美国纽约艺术(中国)博览会”。
■由我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和世界对华交流协会联合发起主办的“2010中国(北京)国际文化产业论坛”在上海世博会联合国馆“全球南南创意周”期间展开推介。
■我会舞蹈艺术委员会等主办的“舞动社区—第三届全国社区健身舞蹈汇演”在西安举行。
■我会与杭州市委、市政府共同主办的,以“创意与传承”为主题的“2010良渚论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十人谈”在杭州良渚开幕,王石、金坚范副主席出席;王石副主席等为良渚玉文化产业园开园。
■玉文化工作委员会启动、推进中华玉文化中心良渚玉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亿元;在“2010良渚论坛”召开期间,举行良渚玉文化产业园开园仪式,并成功举办了精品玉雕展、中华玉发布仪式、中国当代玉雕大师作品专场拍卖会等一系列产业交流活动;
良渚文化玉器中最具代表性与原创性的玉琮、玉璧和玉
三叉形器三件玉器被正式命名为“中华玉”; 82件当代玉雕优秀作品在中国当代玉雕大师作品专场拍卖会现场拍卖,其中由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吴德升于2004年完成的 《太白醉酒》白玉摆件起拍价就达580万元,最终以900万元价格成交,拍卖会成交总金额达3900万元。
■岩彩艺术中心举办“第四届大漠寻源——古丝绸之路岩彩画巡礼、考察活动”。
■“2010定格中国:民族·生存状态” 大型主题摄影活动走进贵州都匀、黔东南等地。
■我会旅游文化研究中心策划、实施的“名人名家走中国·诗画系列”丛书的创作及出版活动在江苏如东启动。
■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我会彩灯艺术委员会与新东城区政府联合举办了为时15天的第五届龙潭灯会,游园人数超过70多万,创下历届游园人数之最。
■动画艺术委员会为适应考点增加和范围扩大加强培训工作,为2010年全国漫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新增3名年轻考官。
■剪纸艺术委员会顾问力强出版《趣味剪纸》。
◎江苏省文促会、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海洋渔业局联合主办的“杨建侯遗作展暨杨左棠书法展”开幕,名誉主席方祖歧上将出席开幕式;杨建侯教授是徐悲鸿入室弟子,当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是继承和发展徐悲鸿画派的代表人物。
◎山东省华夏文促会莲花山书画院揭牌并举办笔会;参与主办“山东临沂传统文化研讨会”和“山东日照传统文化研讨会”。
◎黑龙江省文促会举办 “学习传统文化,做有道德的中国人”大型论坛,邀请外交部原驻联合国大使、世界知识出版社社长沈国放等17位专家、学者作精彩演讲, 论坛历时4天,1800余人出席。
◎由
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在黑龙江实地拍摄的30集大型电视纪录片《知青的故事》开机。
◎广西文促会等机构主办的“2010法国卢浮宫画展”中国选区作品选拔活动在广西博物馆举行,活动从近300幅作品中选出的34幅作品于12月在巴黎卢浮宫正式展出。
◎江西南昌文促会参与协办的南昌绳金塔庙会开幕。
◎哈尔滨文促会筹建以收藏、创作、展示、交流为目的油画创作基地。
◎敦煌文促会与天津市群艺馆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共同举办 “天津—敦煌美术摄影展”。
◎菏泽华夏文促会举办第二期“菏泽文化论坛”,邀请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历史学家安作璋作题为《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的演讲。
十一月
■我会与
中国旅游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文化旅游发展贡献奖”在湖南张家界揭晓; 27部(件)作品最终获得九大奖项的金奖、银奖各3名。
■“第六届亚洲国际青少年电影节暨未来影像·亚洲国际青少年影像作品展映活动”在广东江门举行,
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学生杜晓雨作品《双喜》获最佳影像作品、最佳导演、最佳设影和最佳女演员四项大奖;王石、于广华副主席,我会理事、电影节评委会主席冯小宁等出席并为获奖导演颁奖。
■《今注本二十四史》工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成都召开;我会名誉主席、《今注本二十四史》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嘉璐,副主席、《今注本二十四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石,副主席、《今注本二十四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席于友先,副主席、《今注本二十四史》工作委员会委员金坚范出席会议;许嘉璐名誉主席作重要讲话;会上专家点评了《梁书》试行本,《梁书》的出版标志着《今注本二十四史》的出版拉开大幕。
■由我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和世界对华交流协会联合主办的“2010中国(北京)国际文化产业论坛”在京隆重举行;“国际文化产业论坛”是年届性论坛,是联合国相关组织和国际机构共同参与、全球文化产业年度形势报告唯一的发布平台;出席论坛的有联合国相关机构、权威组织和行业协会代表及海内外嘉宾36名;论坛举行了联合国5大机构发布的《2010年创意经济报告》(中文版)首发仪式,发布了5个国际文化产业报告和7个国际创意经济领域的行业报告;论坛期间,10个国内外重要机构共同倡议发起“世界文化多样性论坛”;50多家海内外媒体对论坛进行了报道。
■薄熙来同志出席由本会等单位主办的《如梦如歌》演唱会,并会见于广华副主席。
■“舞向未来·第五届全国校园舞蹈研讨会”在遵义市召开。
■我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与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共同出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小学生读本》正式出版发行。
■“书画频道是大家的频道”研讨会在京举行,于广华副主席,国家画院院长杨晓阳,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赵长青,中国书协委员、海军中将康成元,
清华美术学院常务副院长赵萌,中国楹联学会会长孟繁锦,首都博物馆副馆长安理等嘉宾出席研讨会。
■埙文化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 “中国埙文化高校行”活动,8月启动以来,在黑龙江、内蒙古、西安、广州、香港等地高校进行了埙、箫、笛、陶笛等民族音乐文化的普及工作。
■动画艺术委员会摄制的120集动画片《大明王朝》在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播出。
◎甘肃文促会承办的“甘肃省青少年国学道德经典诵读大赛”决赛在兰州成功举办,来自省内的600余名选手,19个代表队和个人参赛。
◎江苏省文促会主办的“江苏省中华文化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南京举行,同时发布《江苏省中华文化示范基地联络、交流、合作办法》;与高淳陶瓷集团协商建立江苏省文促会创作基地,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著名书法家尉天池为创作基地题写了匾额。
◎广西文促会倡导、组织并推动摄制的电视连续剧《红七军》在央视一套次黄金时段首播。
◎黑龙江省文促会等单位承办的“《虎韵长卷》作品研讨会”在哈尔滨举行;《虎韵长卷》是黑龙江省著名画家阴衍江创作的100幅水黑虎和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寇铁将军创作的100首咏虎诗并书写的100幅书法共同构成的书画作品。
◎云南文促会参与策划举办的“纪念著名音乐家马玉昆音乐会”在昆明剧院上演;组织云南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健身秧歌比赛,选送的舞蹈《红猜猜,绿猜猜》《鲁南秧歌》获全国三等奖。
◎合肥文促会举办“2010百脑汇第三届电子竞技节”,推广绿色网游概念,建立健康竞技平台。
◎应泰国华人演艺中心、世界华人音乐舞蹈总会邀请,湖北文促会副主席吴健华等6人出席在曼谷举行的“2010泰中国际‘金象奖’音乐舞蹈服饰艺术大赛”,并担任评委。
十二月
■我会邀请并主办了澳门乐团行第八次内地巡回演出;澳门文化局副局长王世红和乐团总经理梁晓鸣率领澳门乐团分别在山东青岛、济南,安徽合肥,河南郑州,湖北武汉等四省五市举行了交响音乐会,王石、于广华、王修智副主席分别出席欣赏了音乐会;巡演受到当地党政军领导和广大音乐爱好者的热烈欢迎。
■“2010中华文化人物” 评颁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召开。
■我会主办、剪纸艺术委员会承办的《中华剪纸艺术回顾展》在北京国粹苑盛大开幕;该展以“中华剪纸,人类遗产”为主题,通过展示中华剪纸悠久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文化积淀、多元的艺术形式及全国不同时期剪纸艺术家、民间爱好者的剪纸精品,系统、全面展示中国剪纸艺术的发展历程和创作盛况,展期为两个月。
■我会和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共同主办的“山花工程”慈善晚会及筹款活动在上海启动。
■我会三届四次主席团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授予周有光等11位人士‘2010中华文化人物’荣誉称号”的决议及对11位获荣誉称号人士的评语。
■由我会、
南京市人民政府、香港凤凰卫视主办,南京市委宣传部、雨润集团协办的“2010中华文化人物”颁授典礼在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年逾百岁,在多个人文领域不倦探索的世纪老人周有光;以成功设计上海世博会中国馆而享誉中外的建筑师何镜堂;踏遍峡江两岸,为历史拍摄珍贵留影的摄影家郑云峰;以史识和散文笔法,成功创作《苦难辉煌》的学者和作家金一南;“开幕一炮,广州爆红”的编导家陈维亚;当代最具创新精神的京剧梅派传人魏海敏(台湾);以敦煌为至爱,以文化为职责的市委书记孙玉龙;活跃于当代中外乐坛的杰出指挥家余隆;对中国民族音乐独特演绎而享誉国际的音乐人朱泽琴;致力中日文化交流,屡推佳作的
电视艺术家张丽玲(日本);坚守龟兹石窟,从事壁画临摹、保存和学术研究的杰出美术家王征,共11位卓越的海内外文化人士,获颁第二届“中华文化人物” 荣誉称号;我会名誉主席许嘉璐,主席高占祥,顾问万绍芬,副主席王石、于广华、金坚范、于友先、潘震宙、王立平、李振潜、费明仪、马博敏、顾浩、尉天池,主席团成员才起、陆文虎、张炳玉、林存安,秘书长张玉文,荣誉会员田华及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长乐,江苏文促会名誉主席方祖岐,雨润集团总经理祝义亮等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文化人物进行评述并颁发荣誉状及评颁活动纪念物“人文杯”。2000多名南京市民和雨润集团职工参加颁授典礼;凤凰卫视和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录播颁授典礼盛况。
■出席“2010中华文化人物”颁授典礼的名誉主席许嘉璐、顾问万绍芬,副主席王石、金坚范、费明仪,主席团成员张炳玉、陆文虎,荣誉称号获得者孙玉龙,文化名人刘诗昆、张森根及南京市委宣传部长叶皓等参加南京电视台“市民论坛”节目。
■我会市长书画艺术中心与
中国扇子艺术学会联合在琉璃厂西街中华书局画廊举办了《中国当代扇画艺术展》,出版了《中国当代扇画艺术展》画册,书画频道、中国美术报等作了报导。
■为纪念建党90周年及
红军长征胜利75周年,由我会主办,联合田汉艺术基金、湖南文促会、我会传媒中心等机构策划承办,组织复排红色经典话剧《万水千山》,于广华副主席等出席复排启动仪式。
■传媒中心摄制的电视连续剧《大爱无声》在京举行专家研讨会,该剧表现聋哑人平凡生活,以情动人获专家好评,该剧拟于5月15日“
全国助残日”前后在央视首播。
■动画艺术委员会属下的
北京梦幻动画科技有限公司被文化部认定为全国首批18家(北京3家)重点动漫企业之一;“华表奖·优秀影片奖”动画电影《快乐奔跑》被文化部认定为首批重点动漫产品。
■“2010定格中国:民族·生存状态” 大型主题摄影活动历时一年,摄影专业委员会先后组织了近300名摄影家分赴所在省(自治区)、市,拍摄中华大地各民族真实的生存现状态,已收到稿件近40000余幅。
■书画频道与北京市文联、
北京市书法家协会、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电视中心、闽龙陶瓷艺术馆共同举办的“‘闽龙杯’第五届北京电视书法大奖赛”圆满落幕。
■
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与青岛啤酒集团达成合作意向,共同推出文化系列啤酒,打造非遗文化与国际知名品牌的合作平台。
机构条例
文促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本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的管理,实践 “弘扬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照民政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法律释义而设立;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根据本会工作需要而设立。
第三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内设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接受本会的管理和监督,并按照本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领域,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分支机构不应再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也不应独立发展会员。
第四条 分支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负责主持机构日常工作的主任或秘书长,由本会聘任,其他任职由主任或秘书长聘任,报本会备案;代表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负责主持机构日常工作,由本会聘任,其他任职由主任聘任,报本会备案;协作机构、内设机构参照上述架构办理。
第五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由本会聘任之主任或秘书长负责保管、使用和缴回机构的公章。
第六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基本职责如下:1.服从本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2.在本会授权范围内的各自专业领域开展活动;3.完成本会委托开展的活动或交办的工作;4.重要人事安排和主要工作须向本会请示汇报;5.确定专人,定时向本会报告活动资讯、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6.按时交纳商定的管理费用(每年3月底前,交纳上年度管理费)。
第七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举行全国性文化活动、涉及港澳台地区活动以及中外文化交流活动,须经本会批准;需由本会主办的活动,应向本会交纳主办费。
第八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的经费,原则上自筹自管、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凡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经费往来应纳入本会统一管理。
第九条 本会有权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涉及的事项进行考评,作为任免机构负责人和指导工作的依据。
第十条 本会有权处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各类协作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消和负责人的聘任、解聘事宜。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驻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生效,有效期至本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其解释权归本会驻会主席办公会议。
协会事件
2021年3月2日,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4日上午,海南出版社、中华文化促进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座谈暨《儒释道600条》新书发布会”在北京海南大厦召开。
2023年3月18日,中华文化促进会在北京举办“燕赵文化委员会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