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务序列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确定中国法官等级制度以来,大法官们就是中国司法系统最有权力的群体。截至2023年3月,共有43名,其中首席大法官1名,一级大法官3名,二级大法官41名。
基本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Grand Justi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制度中的第一等和第二等,第一等为首席大法官,第二等为大法官,大法官又分为一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法官两种。
根据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中国建立、发展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实行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的职务序列。
2002年3月21日召开的首次中国大法官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评定、晋升了41位首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首届名单
首席大法官:肖扬
一级大法官:祝铭山
二级大法官:刘家琛、李国光、姜兴长、曹建明、万鄂湘、张军、苏泽林、丁世发、尹忠显、巴士杰(蒙古族)、王发荣、白钊(藏族)、买买提·肉孜(维吾尔族)、吕伯涛、吴家友、吴振汉、张轩(女)、张启楣、张林春、张柏峰、张树兰、李玉成、李玉臻、李佩佑、李修源、李道民、陈旭、赵仕杰、赵祥娃、徐衍东、秦正安、钱应学、敬瑞祥、曾浩荣、覃日飞(壮族)、韩云萍(女)、黑俊英(女,回族)、蔡彰、滕一龙。
现任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名单
首席大法官:张军
一级大法官:程东方邓修明刘少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4 10:18
目录
概述
基本定义
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