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Grand Justi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制度中的第一等和第二等,第一等为
首席大法官,第二等为大法官,大法官又分为一级大法官和二级大法官两种。
根据
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中国建立、发展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制度,实行
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和法官的
职务序列。
二级大法官:刘家琛、李国光、姜兴长、曹建明、万鄂湘、张军、苏泽林、丁世发、尹忠显、巴士杰(蒙古族)、王发荣、白钊(藏族)、买买提·肉孜(维吾尔族)、吕伯涛、
吴家友、吴振汉、张轩(女)、张启楣、张林春、张柏峰、张树兰、李玉成、李玉臻、李佩佑、李修源、李道民、陈旭、赵仕杰、赵祥娃、徐衍东、秦正安、钱应学、敬瑞祥、曾浩荣、覃日飞(壮族)、韩云萍(女)、
黑俊英(女,回族)、蔡彰、滕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