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丙类传染病包括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除
霍乱、细菌性和
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08年5月2日,
卫生部已将
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
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流行性感冒(influenza,简称
流感)是
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
呼吸道感染,也是一种
传染性强、
传播速度快的疾病。其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或与被污染物品的
接触传播。典型的临床症状是:急起
高热、全身疼痛、显著乏力和轻度呼吸道症状。一般秋冬季节是其高发期,所引起的
并发症和死亡现象非常严重。
风疹(rubella,German measles),又称“
风痧”,
痧子等 ,是儿童常见的一种
呼吸道传染病。
风疹由
风疹病毒引起,
病毒存在于
出疹前5~7天病儿唾液及血液中,但出疹2天后就不易找到。
风疹病毒在体外
生活力很弱,但传染性与
麻疹一样强。一般通过
咳嗽、谈话或
喷嚏等传播。本病多见于1~5岁儿童,6个月以内婴儿因有来自母体的
抗体获得
抵抗力,很少发病。一次得病,可终身免疫,很少再次患病。
英文名为:Hand-foot-and-mouth disease
手足口病是由
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的
疱疹,少数患儿可引起
心肌炎、
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如果病情发展快,导致死亡。引发
手足口病的
肠道病毒有20多种(型),
柯萨奇病毒A组的16、4、5、9、10型,B组的2、5型,以及
肠道病毒71型均为手足口病较常见的
病原体,其中以
柯萨奇病毒A16型(Cox A16)和
肠道病毒71型(EV 71)最为常见。
注:《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
疫情报告人发现
甲类传染病和
乙类传染病中的
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
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
乡镇卫生院、城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