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柱楼诗
清代徐述夔创作的诗集
《一柱楼诗》是清代徐述夔创作的一部诗集。是清朝中后期文字狱的典型案例之一。
作品简介
一柱楼诗,清代徐述夔创作的诗集。因徐述夔有很强烈的民族气节,所以诗中处处体现其忧国忧民、反清复明的思想。所以,此书被列为禁书。后此书激怒乾隆,株连之人很多。《一柱楼诗》案是清朝中后期文字狱的典型案例之一。
作者简介
徐述夔撰。徐述夔(约1701年~1762年)原名赓雅,字孝文,室名笔炼阁,因自署笔炼阁主人,后又署五色石主人,寓愤世嫉时之意。徐为泰州栟茶场(今江苏如东县栟茶镇)人,乾隆戊午三年(1738)科举人,曾拣选知县。
其自编诗集《一柱楼诗》,内中有《一柱楼编年诗》六卷、《一柱楼小题诗》一卷、《一柱楼和陶诗》一卷。其他著作尚有《学庸讲义》、《拼茶场志》、《想诒琐笔》二卷、《五色石传奇》八卷以及《论语摘要》、《蘧堂杂著》、《杜诗序》、《古文》、《时文》、《诗余》等。现代学者孙楷第等认为,清代小说《五色石》即为徐述夔所著《五色石传奇》,此外小说集《八洞天》、《快士传》亦为其作品。除《快士传》外,以上各书都曾被列为禁书
人物生平
强烈的民族气节
沈德潜曾替徐述夔作传,传中说其“文章品行皆可法”,当非泛泛之语。徐述夔在自己的著作中曾引述过吕留良的言论,然而要据此推断徐有强烈的民族气节,还不可。因为吕留良的诗文、讲章中,也并非字字句句都有反清复明的微言大义在内的。
政治与不幸
我们所知道的是,徐述夔是一个有些才能,只做过一任知县小官的读书人,怀才不遇,发发牢骚,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他曾自诩其学问如在明朝可与唐荆川(顺之)、董其昌相比,可惜今人没人看得出。这样的想法在其诗中也时有流露,如“旧日天心原梦梦,近来世事益非非”云云,就显示出一种危险思想抬头的倾向。就因为这些不大不小的事,为其后辈贻下了大祸。事情应先从徐述夔死后说起。
祸因
其子徐怀祖在乾隆二十八年将《一柱楼编年诗》、《一柱楼小题诗》、《一柱楼和陶诗》以及《学庸讲义》刊刻成书,又将《论语摘要》、《想诒琐笔》、《蘧堂杂著》三种抄存于家中,从而种下了祸因。乾隆四十二年,东台县监生蔡嘉树因徐怀祖之子徐食田不许其赎田,两家由财产纠纷打起官司来了。蔡嘉树思谋报复徐食田,首告徐家藏有禁书,并诬陷说:《一柱楼诗》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诗句为“非常悖逆之词”。江苏布政使陶易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蔡嘉树告徐食田,完全是出于“挟嫌倾陷”的不良动机,并且要把蔡“以所诬之罪,依律反坐。”按说事情该平息下去了,谁知在这关头,恰逢江苏学政刘墉接试会坛。刘墉收到了董志?投递的《一柱楼诗》集和沈德潜所撰的《徐述夔传》。刘墉对这件事极为重视,立即具奏折呈报乾隆帝。
乾隆皇帝大怒
乾隆皇帝极为震动,旋派两江总督萨载江苏巡抚杨魁调查这件事。萨载对乾隆的旨意深有领会,果然不辱使命。他向乾隆帝奏称,《一柱楼诗》集中悖逆词句甚多,令人发指,并称“徐述夔虽已身死,其尸应锉戮,其子孙应从重治罪。”乾隆遂降谕云:“徐述夔身系举人,乃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诋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尸,以申国法。”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十月十九日,大学士九卿又以陶易处理逆诗重案,怠玩错谬,又欲反坐控告之人,应照故纵大逆者斩律,拟斩立决。乾隆皇帝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日处决。”不久,陶易在狱中惊病交加,惶惶地辞世了。二十五日,乾隆又说徐述夔的诗句是“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言‘到清都’,而云‘去清都’,显有欲兴明朝去本朝之意……实为罪大恶极。”
审判与惩罚
十一月二十七日,大学士、九卿会审,经乾隆皇帝钦准,判“徐述夔编造狂悖诗词,妄肆诋讥,其子徐怀祖将逆书公然刊刻流传,二人虽已身故,仍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徐食田藏匿逆书,照大逆知情隐藏律应拟斩立决;徐食书应依律缘坐,拟斩立决。徐首发、沈成韵列名校对,又不举发逆书,照大逆知情隐藏律,应拟斩立决。陆琰有意消弭重案,照故纵大逆律,应拟斩立决。——以上徐食田、徐食书、徐首发、沈成韵、陆琰五犯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秋后处决。为徐述夔诗文作跋之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已革扬州知府谢启昆难辞怠玩之咎,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已革东台知县涂跃龙玩延公事,杖一百,徒三年。”
判决中还将徐述夔家的全部财产入官,其家属照例缘坐,后入官家为奴。而那个挟私诬告的蔡嘉树虽“挟嫌告发,且诬告徐食田贿属县书,但徐述夔书重案系蔡举发,将功抵罪,从宽免议,即予开释。”终于逃脱了应有的惩罚。而那个为徐述夔作传的沈德潜尽管已去世,却因该案连累,其礼部侍郎官爵、尚书加衔及“文悫”谥号尽被革去,御制祭葬碑文一并仆毁,其在乡贤祠内的牌位亦被撤去。
莫须有的罪名
其实,如果不能说徐述夔的诗完全与反对清朝统治的重案脱了干系,平心而论,他那些作品顶多也只是发几句怨言,指控其诗中有大逆不道的内容,实在是冤枉了他了。即如徐诗“市朝虽乱山林治,江北久无干净土”,“旧日天心原梦梦,近来世事日非非”,“乾隆何处可为家”等句,表面上看来确实似乎能联想到一些极其危险的反对朝廷的思想倾向,然而联系其性情、际遇,会发现这样的推测极不可靠,徐述夔如果是一个彻底反清复明的人,那他根本就不会嫌自己生不逢时,才能得不到发挥了,因为一个立志于复明的人,怎么会有被清朝统治者重用的念头呢?所以这几句诗即便是消极的,也只是说时世不公,自己找不到可以一展鸿才的地方,根本联系不到去除清朝之意。而这一点也可从“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的引自的诗的题目《鹤立鸡群》上看出:一个孤高的知识分子,觉得自己有很大的才学,非一般人可以相比,而境遇却不怎么样。他心里暗暗地说:等着瞧吧,等我飞黄腾达了,才让你们知道我是谁!这里流露出强烈的世俗功利色彩,却少有高远的“复国”大志。
剃头惹的祸
如果说还有什么证据能直接指证徐述夔大逆不道的话,那就是徐曾对他的两个学生说过:“本朝剃头不如明朝不剃头好看。”语气中流露出对旧日作为大明子民生活的些许留恋。但一个人经历过世事沧桑,常有怀旧的习惯,连鲁迅小说中的那个没有文化的九斤老太也说“一代不如一代了”,何况徐述夔这么一个满腹经纶,自诩才学可与明朝唐顺之董其昌比肩的一介书生呢?大学士阿桂在呈乾隆帝的奏折中曾报告,徐述夔曾为其两个学生取名,一个取名为“首发”,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意,故取字为“受之”;另一个取名“成濯”,并说:“明朝有头发,如今剃了头,就是濯濯”(光秃貌)的意思。两个名字连读,便成“首发成濯”(头发光秃)。
一字多义的错
阿桂以为乃“隐刺本朝剃发之制”。这或许可能,但更加可能的是纯属取名时巧合所致。人常谓汉字简洁且寓意丰富,有着极强的表现力。的确是这样,几个汉字拼成一组,便会表达一个“大逆不道”的意思。而且一字多音,一字多义现象很多,像乾隆偏要把“朝夕”之“朝(zhāo)”读成“朝代”之“朝(cháo)”,天子之言,一言九鼎,小老百姓真是百口莫辩。所谓“深文周纳”,大概是对这样用语言害人做法的精辟概括了。
西方哲人福柯毕其一生探讨语言(话语)和权力的关系,固然其“权力”涵义与本文中所讲的“权力”之意不尽相同,却也有较密切的联系。语言一经与权力,尤其是封建专制权力联盟,便会产生强大的压制性力量,它能使人家破人亡,祸灭九族;也可使人飞黄腾达,倍享荣华,而其间全凭统治者的一句话来定夺,所谓“金口玉言”也。
而更有如蔡嘉树这样的无赖,利用语言的种种潜力,发挥其罪恶的想象力,随意编织罪名,诟陷无辜,图谋私欲。霍桑曾说:“词汇——当它们排列在词典中时显得如此单纯纤弱,但若是掌握在一个懂得如何组合它们的人手中,会变得何其强大啊!”(《美国札记》)而语言何其无辜!
史书记载
萧一山所著《清代通史》中记述徐述夔还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之句,借“壶儿”与“胡儿”谐音,讥讽清统治者,并有缅怀故国之意。然而《一柱楼诗》中并未见有此诗。是以可以肯定徐氏书案并非缘由于此。其实,乾隆在《一柱楼诗》书案上如此大做文章,是有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的。其时查办禁书虽三令五申,但三年以来,各直省,尤其是江浙两省仍成绩平平。
乾隆皇帝认为,原因在于查办禁书的谕旨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梗阻”,而这些“梗阻”即地方各级官吏。头年乾隆拿江西巡抚海成开刀,局面略有改观,但毕竟只是触动了皮毛,还未动筋骨。徐氏一案发生在江苏,又抓到了县书吏的罪证,上至藩司玩视查办禁书,以至包庇藏禁书者的一些罪证,可收一网打尽和杀一儆百之效,所以乾隆要迫不及待地将之定为特大逆案,以便造成声势,使查禁书运动得以全面开展起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哪管徐氏一家上下人的无辜与否呢?《一柱楼诗》案为清朝中后期文字狱的典型案例之一,为历来治清史者所重视。
产生影响
东台历史上一桩轰动全国的文字狱大案,使之成为惊天大案的幕后推手竟是“刘罗锅”刘墉,这桩血腥冤案导致东台一有渊源的诗书人家就此湮灭
历史评价
纵观“一柱楼诗案”,引发事端的其实也不过是徐述夔这个失意文人的几句牢骚诗,根本谈不上“逆反”之心。然而清廷刻意深挖,造成惨案,意在杀一儆百,巩固满清基业。
《一柱楼诗》未见传本行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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