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1年是明世宗嘉靖四十年;日本
正亲町天皇永禄四年。辛酉年(鸡年)。这年是平年。全年365天。以下为本年发生大事。
记事
一月
1月9日日本战国时代的大将
尼子晴久去世。1月22日,
弗兰西斯·培根出生,英国散文作家、哲学家、政治家。
1月25日是圣保罗节
二月
2月20日,佩德罗·卡斯蒂利亚上校带领着从智利翻越安第斯山的一众殖民者到达了维塔塔谷地建立城市。
嘉靖四十年二月戊戌(1561年2月21日)“甘肃山丹卫(今山丹)等处地震有声,坏城堡庐舍。”
三月
四月
义镇于4月先以鉴连、田北鉴生、田北绍铁、
田原亲贤等大友军率六千余骑进攻丰前,攻击毛利方位于丰前的香春狱城,城将原田义种以落石一时击退大友军,但鉴连冷静的加入兵力,令追击的原田氏遭到分断,大友军再各个予以击破,
五月
5月1日,
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收到一株代表好运的
铃兰花,“龙颜”大悦。从此5月1日送铃兰的风气开始盛行法国
六月
七月
7月15日,日本原田义种自刃。
八月
8月3日,木下藤吉郎与弥弥结婚。
九月
9月2日义镇亲率鉴连、吉弘鉴理、
臼杵鉴速、吉冈长增、齐藤镇实、
田原亲贤等大军进攻丰前门
司城。
9月毛利军趁机攻落香春狱城,城将志贺常陆介败退至丰后。
9月龙虎相击原版剧本出书。
十月
10月,明代
戚继光在
台州编著的武术名著《纪效新书·拳经捷要》。
10月9日义镇策反了毛利方的稻田禅正、葛原兵库助。
十一月
11月01日,
吉川元春三男初代岩国藩主吉川広家出生。
11月22日,业正病逝。
十二月
12月20日 嘉靖皇帝导师葛平于崆峒逝世,享年52岁
12月31日,嘉靖皇帝怀抱他宠爱的尚美人,欣赏五颜六色的焰火,尚美人为了向嘉靖皇帝献媚,心血来潮地竟在寝宫的貂帐中试放小焰火。
出生
1月22日--
弗兰西斯·培根,英国散文作家、哲学家、政治家。
何和礼,亦作何和里,董鄂氏。明末
辽东栋鄂(今属辽宁桓仁)人,出生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61年)。
何和礼的先世居于东海瓦尔喀(今吉林省浑春),原姓觉罗氏,约于16世纪初迁居于佟佳江(今
浑江)中游栋鄂地区,自为一部,称为栋鄂部,并以栋鄂为姓。
逝世
1、荷兰宗教的改革者门诺西蒙斯逝世。
2、
王邦瑞死。
王邦瑞(1495—1561),明河南宜阳人,字维贤,或作惟贤,号凤泉。正德进士。改
庶吉士,出为广德知州。嘉靖中屡迁
吏部左侍郎。俺答兵临京师,他总督九门。因
兵部尚书丁汝夔被逮下狱,遂摄兵部,兼督团营。鞑靼兵退,改兵部左侍郎,专督营务。条上兴革六事,言宦官典兵,为古今大患,请尽撤提督监枪者。后被伊鸾构陷,以忤旨罢官。有《王襄毅公集》。
3、
武田信繁战死。
武田信繁官位:左马助。
武田信虎子,
武田信玄之弟。与信玄、信廉是同母所生。担任其兄的副将,表现活跃。文武兼备,对信玄十分忠诚,为战国少有的贤将。
永禄四年(1561年)九月,第四次
川中岛合战,为保护本阵,壮烈战死。
历史记载
嘉靖四十年(1561)正月二十四日,巡按直隶御史罗复疏论江南北
马政四事:一、平马价。请以江南、江北马匹尽准改征折价,每马一匹,征银二十四两。二、宽马额。淮安所属州县因水灾、倭患,人户消亡,近又令民计马饷军,民益逃亡,请将见在之民养马解表,其余逃户暂行豁免。三、严调拨。种马本资蕃育,不得借与民兵骑征,以防损耗。四、请增租。
无为州、和州牧地,往往妄夺民田,执为新垦草场,加增租银,重贻民害,请复其旧,仍以荒地可垦者,课租,抵其半。疏上,兵部议复:本色马匹系祖宗旧制,不宜尽折,应为故解表。其近准暂时改折者方许征银解部。其余各款由抚按官酌行。诏如部议。
潘季驯巡按广东,倡行均平里甲之议。其法:先计州县之冲僻,以为用度之繁简,令民各随丁力输银于官。每遇供应过客及一切公费,官为发银,使吏胥、老人承买。其里长止于在官勾摄公务,甲首悉放归农。广人皆以为便。
潘季驯恐后任者不能守其法,于嘉靖四十年(1561)正月二十九日上疏,说:京师离广东绝远,地方官视广东为利薮,屠剥万状,而小民愁苦之声,无路上达,故相聚为盗。臣为之痛心疾首,已将里甲弊政,更张一新。疏上,户部请以其言通行广东全省,如法遵守,年终报告用银数目。得旨允准。
代府奉国将军请令有司催补积欠禄粮
嘉靖四十年(1561)二月二十三日,山西代府奉国将军朱职浸等以禄粮积欠数年,赴京奏言:臣等身系封城,动作有禁,无产可鬻,无人可依,数日之中,曾不一食,老幼嗷嗷,艰难万状。有年过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尸十年而不得埋葬,有行乞市井,有为民间做工,有流移他乡,有饿死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请令有司清查积欠代府禄米,催征给补,使父母妻子得沾一饱。世宗览其疏,甚悯之,令山西抚按官核报。
赵大佑奏报伊王朱典楧不法事
嘉靖四十年(1561)三月初三日,刑部左侍郎赵大佑、
锦衣卫都指挥佥事万文明等奉命复勘伊王典楧不法诸事,回京据实奏报:典楧以修理府第为名,将方城王府、桐城郡主第宅、
洛阳县狱等尽逼夺,侵占官街五道,抑买民房一百余家。又遣军校赴洛阳等县催征钱银,强迫洛阳居民一千余人入府中做工,并擅立
东厂,缉捕百姓。其府第为砖城一座,重城一座,各有正门,环城红铺十座。除王正宫外,又建槐椿、清和、鸳鸯、腾光宫殿,百花台、乘风御气阁十一所。又遣内使、军校四出强夺居民妻女四百余人。选民女十二岁以上者七百余人,选留不中,令以金赎。随意逮治地方官,严刑拷掠。世宗诏毁其宫殿,退还官民房舍,放还民女,速图自新。
吴鹏致仕
吴鹏(1500-1579),字万里,号默泉,浙江秀水县(今浙江嘉兴)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授工部主事,历福建参议,出使安南(今越南)。后总理河漕,督兵镇压河南
师尚诏起义。嘉靖三十五年三月由
工部侍郎进为
吏部尚书。时
严嵩父子柄政,吴鹏在吏部,凡百官进退,悉听命于
严世蕃,无敢自专,实充位而已,中外人心,无不鄙薄。嘉靖四十年三月十五日致仕。万历七年(1579)卒,年八十。有《飞鸿亭集》。
吴山(1500-1577),字曰静,号筠泉,江西高安县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授编修,累官礼部左侍郎。嘉靖三十五年四月,出任礼部尚书。次年,加
太子太保。
吴山为人正直,不媚权贵,与
严嵩同乡,
严嵩子世蕃欲与通婚姻,吴山不可,世蕃不悦而罢。后世宗欲用
吴山入内阁,
严嵩遂密疏阻之。嘉靖四十年二月,因言日食事,世宗责其卖其沽名。三月十五日勒其闲住,时人不平。穆宗即位,召为南京礼部尚书,坚辞不赴。万历五年(1577)卒,年七十八,赠太保,谥文端。有《治河通考》。
赵大佑请裁减伊王府新增旗校
嘉靖四十年(1561)三月十六日,刑部侍郎赵大佑奏:伊府原额护卫旗军二千名,今多至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余名;仪卫司校尉原额六百名,今多至六千六百余名。宜如正额存留御宿卫,仍每名量留供丁三名,多余的发
洛阳县收籍,编入图甲,办纳粮差。如遇正丁、供丁死亡,照数征补。经兵部议覆照准。
刘采请江西和苏松诸府布绢暂停改折
嘉靖四十年(1561)三月十九日,南京
户部尚书刘采奏:自今年开始江西、
应天、
徽州、苏州、松江布苎、丝绢,暂时仍解本色,停止改征银两。待有积余,再议改折征银。诏可其奏。
京官及有司官不得纳援
嘉靖四十年(1561)五月初四日,祀科右
给事中沈淳奏言:往年户、工二部偶因财乏事繁,暂行纳援诸例,本出一时权宜之术。今行之数年,尚不议罢。臣以为此法利不偿害,宜令户、工二部详议,待库藏稍有盈足,即行尽罢,以塞冒滥。必不得已时,亦宜暂时只开王府纪善官以下以及府、卫首领等官与入监遥援等例济用。京官及有司亲民之官不得一概纳援。户部复议如其言,世宗诏准。
唐继禄建言修省事
嘉靖四十年(1561)五月十八日,御史唐继禄因旱灾,上言修省十事:一、抚绥流民。二、捍御边境。三、禁治骄纵。四、经理租赋。五、痛抑侈靡。六、调停催科。七、救济灾民。八、裁革纳级。九、量免入觐。十、黜罚奸庸。令京堂官俱自陈过失,其余由各部和都察院考察去留。疏上,世宗以为可。于是内阁严嵩、
徐阶各上疏自陈求罢,世宗下诏慰留。未几,
吏部尚书欧阳必进等率九卿自陈求退,世宗令户部左侍郎刘养直、
工部尚书张文宪等致仕,其余留任、降级、外调有差。
许论罢官
许论(1495-1566),字廷议,号嘿斋,河南灵宝县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授顺德推官,历兵、礼二部主事。好谈兵,幼从父历边境,尽知要塞险易,进呈所著《九边图论》,世宗大喜,颁边臣议行,由是以知兵著闻。累官至兵部右侍郎,召理
京营戎政。嘉靖三十三年出任总督宣、大、山西军务,立战功,加
太子太保。嘉靖三十五年,官兵部尚书。时
严嵩父子专权,
许论已年老,一切听严氏父子指意,致大同右卫为俺答围困六月而不能解,遂被劾削职。嘉靖三十八年复故官,总督蓟、辽、保定军务,给事中
郑茂等人劾其侵冒军饷,嘉靖四十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夺官闲住。嘉靖四十五年闰十月初八日卒,年七十二,隆庆初,复官谥恭襄。
冯天驭罢官
冯天驭(?-1568),字应房,号伯良,湖广蕲州(今湖北蕲春)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历大理寺评事、御史,累官至
吏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年四月初五日,进为
刑部尚书。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因给事中候廷柱劾其庸鄙,被罢去官。隆庆二年(1568)卒。
嘉靖四十年(1561)八月初五日,南京御史
林润疏劾总理盐政
左副都御史鄢懋卿贪冒不法五罪:一、需索属官贿赂巨万。二、随意受理词讼,搜括富民钱财。三、宴会日费千金,用钱如土。四、虐杀无辜平民。五、加额重敛扬州盐商,几至激变。疏上,世宗竟加庇护,令其照旧供职。
诏定内府各衙门工役数额
嘉靖四十年(1561)十月二十一日,刑科
给事中候廷柱奏裁各衙门工役冗食,宜据册定数,遂定内府工役一万七千一百七十名、
锦衣卫一万六千四百名、光禄寺三千六百名、太常寺一千一百名。此后有缺,许于在册余丁充补,不得夤缘滥收。
欧阳必进(1491-1567),字任夫,号约庵,江西安福县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历礼部主事、浙江布政使、
两广总督、南京都御史,累官
工部尚书。嘉靖四十年(1561)三月,由
少保兼
太子太保、左都御史进为
吏部尚书。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会推礼部尚书不称旨,被勒令致仕。隆庆元年(1567)卒,年七十七。著有《白云山稿》。
1561年,册封使
郭汝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中有以下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
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
久米岛)矣。”(
郭汝霖:《重编使琉球录》,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使琉球录三种》,台北,1970年12月出版,第73—76页)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最靠近琉球的
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