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侍郎
明清官职
明清两朝六部之一工部副长官,明代正三品,清代从二品。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统一度量衡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工部下级设置
六部
明清中央行政机构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从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其他国家的工部
朝鲜王朝工曹的本曹设置官员九名,分别为判书一名(正二品)、参判一名(从二品)、参议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铨郎三名(正六品)。工曹之下设有尚衣院、缮工监、修城禁火司、典涓司、掌苑署、造纸署、瓦署七个衙门。
历任工部左侍郎(满)
共有 125 筆資料
历任工部左侍郎(汉)
共有 128 筆資料
历任工部右侍郎(满)
共有 149 筆資料
历任工部右侍郎(汉)
共有 163 筆資料
参考资料
官職查詢.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3 21:55
目录
概述
工部
工部下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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