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宗智,男,曾任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法学博士,现任
四川大学985工程法学创新平台
首席科学家,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博导,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导,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川观法治智库专家。
自称是一位“跳跃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人物”。研究方向为
刑事诉讼法、
司法制度、
证据法。在80年代后半期着手诉讼
文化研究,将
价值论引入刑诉法研究领域。90年代初创立了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和
线型结构即“两重结构”理论。90年代后半期探讨司法
合理性问题,提出了
司法改革与司法操作中的“
相对合理主义”。同时针对
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论文。至2008年1月,在《
中国社会科学》、《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三种刊物上发表个人独著论文十五篇,其余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九十余篇,出版著作十余部(含合著)。
个人成果获教育部社科成果二等奖一次,司法部法学科研成果一等奖一次、
省政府二等奖二次,吴玉章社科成果优秀奖一次,
中国法学会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
并占了个好座位。他告诉记者:“昨天我从《衢州日报》上看到消息,说是衢州人文大讲堂又要开讲了,主讲人是著名法学家、
四川大学博导龙宗智教授,内容是《强化证据意识,善用证据规则——两院三部关于刑事证据的两个规定解读》。我本是会计出身,但是因为自己对法律非常感兴趣,而且这样的听课机会很难得,所以就趁早赶来了。”
下午2点30分,第20期“衢州人文大讲堂”准时开讲。不少律师听众一边听课,一边在相关材料上认真做着笔记:“好像回到当初大学的课堂上一样,内容很多,很受益。”“严格死刑
证据审查,排除刑事案件
非法证据,这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法制进程,也是我国刑事诉讼
法律体系的巨大创新和进步。我们应该对中国法制的发展抱有希望。”在讲座中,龙教授从“两个规定”产生的背景和缘由、基本内容、意义及其局限性等几方面出发,用循序渐进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了证据在
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
龙教授表示,刑讯逼供不仅容易造成被告人屈打成招,酿成冤假错案,而且严重败坏我国的司法形象。但是我国死刑案件的
证明标准却是和一般刑事案件共享着同一个证明,即“案件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龙教授说:“由于这一证明标准的模糊性和不可操作性,从而在实践中屡屡面临被降格适用的窘境,而‘两个规定’则在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问题上作出了两处重大的改变。”
最后,龙教授指出,“两个规定”的出台将大幅度地提高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并有效提升
程序法的制度地位。
台上讲得用心,台下也听得认真,龙教授洋洋洒洒讲了三个多小时,
课堂秩序良好,中途几乎没有人离场。讲课结束后,龙教授还与观众进行了互动,回答了不少提问。提问者一个接着一个,虽见讲堂外大雨瓢泼,大家还是意犹未尽。
至此,第20期“
衢州人文大讲堂”圆满结束。龙教授的翩翩风度、不俗的谈吐及其无穷的名家魅力,给每一位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走出会场,在
浙江工商大学读大三的郑晖深有感触地说:“‘两个规定’是非常热门的话题。作为
法律专业的学生,我很荣幸倾听了这次大师级教授的讲座,这也是一场非常难得的专业讲座。”
最高人民法院特邀专家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专家咨询员,
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学学科评审组成员,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央联系的“国家级专家”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
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
川观法治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