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审查
司法机关依法对证据查证的过程
证据审查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证据查证的过程。证据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各个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6种基本证据,每种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任何未经审查、真假难分、来源不清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审查主要查清:(1)证据材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2)证据材料同案件事实有无联系,特别是因果关系,没有联系的材料即便真实也不能作为证据。(3)分析每一证据材料本身是否前后一致,合乎情理,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结论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可靠,全部证据之间是否有内在联系,有无矛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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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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