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俪派”是
明代戏曲流派之一,是
万历年间除
临川派和
吴江派外,明代戏曲影响较大的流派。
邵灿所作《香囊记》,明确宣称自己的创作是在于发明经义,为了教忠教孝,文辞上则追求骈俪,是明代传奇戏曲中骈俪派的始作俑者。
此派提法,采自
祁彪佳《远山堂曲品》中“艳品”一目,其评语云:“骈俪之法,本于《玉玦》。”
王骥德《曲律》称为文词派,
吕天成《曲品》称为“骈绮派”,
王世贞《曲藻》以之为吴中派,近人
吴梅以之为昆山派,云:“有明曲家作者至多,而条别家数,实不出吴江、临川、昆山三家。”
骈俪派的出现代表着南戏走向完全的雅化,标志着南戏开始由一种民间艺术最后成为贵族所独享的娱乐方式,同时也反映了南戏从舞台走向案头,由生动灵活的戏曲最终走向辞赋化。于是,南戏不仅脱离了农村,也脱离了城镇的多数观众,以致必然走向僵化和没落。
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徒逞其博洽,使闻者不解为何语,何异对驴而弹琴乎!……无论田畯红女,即学士大夫能解其何语者几人哉!”故骈俪派的一些作品读之者固然有,演出者却绝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