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颐寿
明朝南京礼部尚书、南京户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刑部尚书
颜颐寿(1462~1538),字天和,号梅田,
岳州府
巴陵县
(今
湖南
岳阳
)人,
唐朝
名臣
颜真卿
之后,
明朝
弘治三年(1490)
进士
,官至南京
礼部尚书
、南京
户部尚书
、南京
吏部尚书
、
刑部尚书
。
人物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
举人
,弘治三年(1490)
进士
,授
河南
宝丰县
知县
,历任
淇县
知县、
贵州道
监察御史
。
正德元年(1506),奉命
出按
广西
,平定
桂林
、
南宁
的
瑶族
叛乱。随
镇守太监
韦经、伏羌伯
毛锐
等人讨伐
土官
岑濬。
正德二年(1507),升任
光禄寺少卿
。历任
大理寺少卿
,管理
陕西
屯田
。历任
大理寺
左少卿、
都察院
右佥都御史
。
丁母忧
,不久,
丁父忧
。升任右
副都御史
。
明武宗
北巡还京,赐
蟒衣
三袭。
正德十四年(1519),宁王
朱宸濠
不轨之事败露,明武宗命颜颐寿同
司礼监
太监
温祥、
驸马
崔元
前往勘察,正逢宁王叛乱,进攻
南京
,颜颐寿在
浙江
上报消息。
明世宗
即位,升任
刑部侍郎
。
嘉靖元年(1522),赐明世宗
御书
。
嘉靖二年(1523),升任南京
礼部尚书
。未过一旬,改任南京
户部尚书
。历任南京
吏部尚书
、都察院
左都御史
、
刑部尚书
。
嘉靖五年(1526),颜颐寿奉命审问
李福达
,触怒明世宗,被打入大牢,罢职闲住。
嘉靖十七年(1538)十月,去世。
嘉靖二十四年(1545),提学副使
王嘉宾
将颜颐寿列入
乡贤祠
。
亲属成员
祖父:颜礼,
岁贡生
,
正统
年间任
南陵县
县丞
。
父:颜公辅,
景泰
年间
举人
,初署
四川
安岳县
教谕
,以平贼功,擢升安岳县知县。
孙:颜绍芳,
国子生
。
人物评价
《
明史
》:居官有
清望
。
参考资料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四
.国学导航.
明史 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
.国学导航.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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