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邦聚,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巨峰镇大坡村人,1927年1月生。
人物生平
1944年6月参加革命,先后在莒南、兖州、滋阳公安局工作,历任滋阳、曲阜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部长。
1959年10月,任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宁分院副检察长。
1960年3月调济宁地区公安处,先后任副处长、处长、党组书记。
1969年,任济宁地革委政治部副主任。
1971年7月,任济宁地委常委。
1973年7月,任地委副书记、地革委副主任。
1976年11月,调河北省保定地区工作,先后任地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军分区第一政委兼保定市委第一书记。其间,将这个被“四人帮”破坏的重灾区治理成社会秩序稳定、生产持续发展、领导和群众都很满意的地区,叶剑英同志亲自给地委打电话,对保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981年3月,到
中央党校学习,9月调
山东省公安厅,先后任常务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厅长、党组书记兼
武警总队第一政委。
1986年5月-1988年2月,调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8年2月-1998年5月,任省政府特邀顾问,协助省长分管政法工作。
全国五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委四届委员。
逝世消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山东省人民政府原特邀顾问,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韩邦聚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9月27日在济南逝世,享年90岁。9月30日在济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