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务管理局是省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为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归口
青海省经济委员会管理。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盐湖化工板块中重要组成单位之一,始建于1950年,现已发展成为集产、运、销于一体的全省盐业主体企业。青海省实行盐业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
青盐简介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境内著名的柴达木盆地矿产资源丰富,盐湖众多,座落在盆地东部的
茶卡盐湖(储量4.5亿吨)、
柯柯盐湖(储量10亿吨)闻名遐迩,其中茶卡盐湖海拔3100米,柯柯盐湖海拔2700米,周边人痕迹罕至,无任何工业污染,是高海拔、无污染的天然露天食盐矿,盛产
大青盐,氯化钠含量均在96%以上,是化工用盐、食用盐的理想生产基地。
全省盐政管理实行政企分开,各州、县大部分没有专设盐务局。其中海西、格尔木、民和盐务局及乌兰县设有盐政执法大队等设有机构、编制、人员,其余均为兼职。盐务管理职能设在各地经发(商)局内。各州地、县盐务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省局指导,属于属地化分级管理体制。
2012年国家下达青海省食盐调拨计划14.33万吨,其中,省内3.1万吨,省外11.03万吨,完成省内食盐销售3.13万吨,完成计划的101%,创历史省内食盐销售量最好成绩。完成省外食盐销售9.13万元吨,完成计划的87.2%。全省工业盐销售380余万吨,其中省内销售168万吨,省外销售 212万吨。
根据省卫生部门的检测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碘盐覆盖率为96.72%,合格碘盐食用率94.61%,碘盐合格率97.86%。“三率”水平较上年均有所提高。在省经委的
正确领导和省发改委的支持下,通过省盐务局和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2012年11月20日全省食盐实现了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
盐业管理条例》、《
食盐专营办法》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实施全省范围内的盐政管理。
2、负责做好盐业市场的调研、统筹布局、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计划、出口规划、科技发展)方案。
3、向省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方针建议、组织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及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省内加碘盐的市场管理,查缉非碘盐及私盐进入
碘缺乏病地区,管理省内各地区缉私工作。
5、会同省内卫生部门审批,在食盐中添加
营养强化剂或药物的申报工作。
6、根据国家和地方盐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地方平衡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7、根据管理权限审查批准或申报发放盐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工作。
8、组织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9、根据盐价管理权限,对全省的盐价、盐税进行调查研究,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省盐价调整意见和制定部分地产盐的价格。
10、汇集行业统计资料,培育市场,定期发布信息,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等。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依据省编委和省经委的核定,省盐务管理局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现实有人数16人(其中借调委重建办1人、物流办1人),局内部机构设置为3部1队:综合管理部、食盐专营部、盐政管理部、稽查队。班子成员为一正两副、副调研员3人。
辖区盐企
核心制盐企业有
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盐产品销量140余万吨),
格尔木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盐产品销量21.5万),全省食盐批发企业有40多家。
全省非食用盐生产经营企业有29家,均分布在海西州境内。包括:乌兰地区六家(其中两家为青海碱业和昆仑碱业的自有生产企业),德令哈地区一家,大柴旦地区两家,冷湖地区一家,茫崖地区一家,格尔木地区十八家。
年销量均达25万吨以上的非食用盐销售企业有5家,分别为格尔木昌庆商贸有限公司、青海莫河盐厂、
青海省瑞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鼎信公司、格尔木政沁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局长:牛汉卿,主管省盐务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部、综合管理部。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单海涛,主管食盐专营工作,分管食盐专营部。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王永胜,主管盐政和市场管理工作,分管盐政部、稽查队。
联系地址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