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达(1601年1月7日—1661年4/5月),字非闻,号鲁斋,陕西
西安府长安县(今
陕西省西安市主城区内)人,祖籍
武功县,
明末清初官员。
霍氏先祖本居北直隶
南宫县,四始祖霍玉随父宦游
秦陇,迁居陕西
麟游县,遂世为秦人。六世祖霍瑞迁
凤翔县,数传至祖父霍导迁居
武功县,至父霍正再迁居长安县(今
陕西省西安市主城区内)。霍达出生于
万历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四日(1601年1月7日),字非闻,名字来源于
《论语·颜渊》:“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
霍达生而颖异,六岁解句读,七岁生母阎氏去世,本年冬外出求学,
五经研习
《易经》。十九岁补
生员,不久成为
廪生,
岁考每次都位列优等,至
天启四年(1624年)中
举人,
崇祯四年(1631年)再中三甲
进士,
观政工部,七月授山东
淄川县知县。十一月有
吴桥兵变的士卒过境抢掠,霍达提前闻信整备防御,得一境安堵。不久霍达收到继母徐氏讣告,但因防御流寇任务艰巨,故而在工作七个月后方才回乡
丁忧。崇祯八年(1635年)
服阙补
曹县县令。任内霍达积极完善武备抵御流寇,又修缮堤防平息水患。崇祯九年(1636年)本应担任山东乡试
同考官,但恰逢流寇来犯,霍达遂因
总河官员命紧急赶回平息动乱。崇祯十年(1637年)冬
考满,霍达父母均获封赠。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一月,霍达以
边才拟调任北直隶
宁晋县,但曹县百姓与总河官员均极力挽留,遂留任。崇祯十二年(1639年)四月霍达因父亲去世回乡丁忧。
崇祯十四年(1641年)霍达服阙赴考选,授试
江西道御史,廵视
西城,任内以正气自持,有真御史之称。当时国家
漕运弊端十分严重,
崇祯帝遂于十二月特地简拔霍达巡漕。任内霍达措置严而不苛,廉而多惠,上任一年便使得漕运通畅,崇祯帝将霍达姓名书写于御屛以示眷爱。崇祯十五年(1642年)霍达以督运功
实授御史,加俸一级。崇祯十六年(1643年)再以守护
白粮功,加一级。总宪
李邦华保奏霍达监总督
余应桂军,霍达认为想要恢复中原必须要以大量士兵为支撑,遂渡过
淮河招募将士以图进取,然而崇祯十七年(1644年)
甲申之变的到来使得其努力付诸东流。也有人认为霍达是意识到国事不济因而故意南下避祸。
顺治二年(1645年)霍达以
闽浙总督张存仁推荐进京谒见
顺治帝。顺治四年(1647年)授
山东道御史,顺治五年(1648年)巡按
福建。十月末劾罢
驿传道佥事
董振秀。当时清朝刚占领福建,有不少士人心存疑虑,霍达任内充分表达了对士人的尊重,有效巩固了清朝对福建的统治。
顺治八年(1651年)
顺治帝亲政,霍达以才优干济补浙江嘉湖兵廵道
佥事。任内霍达平息山匪,为政有方,促进了当地吏治和民生的发展。顺治十年(1653年)
大计,霍达以督抚按会举
卓异第一赐宴赐袍,晋
太仆寺少卿。顺治十一年(1654年)转
太常寺少卿,提督
四夷馆。七月转
大理寺少卿。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末上疏请设日讲官,讲解
《帝鉴图说》《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书。三月霍达升任
大理寺卿,审讯多所平反,人称不冤。四月升兵部
督捕右侍郎。
督捕一官清朝始设,意在抓捕逃犯惩治窝藏者以充实军队,然而因法令过重、犯人乱供、相关官员不作为等原因致使实际效果欠佳。顺治十三年(1656年)五月末顺治帝以工作态度问题将霍达等人革职,戴罪办事。七月下旬又将职位恢复。霍达任内条上便宜数十款,严窝藏之律,立黥刺之法,定考成之例,申
保甲之令,着为
令典。数年时间使得逃者无所容,假者不得肆,地方既鲜株连,职官亦免干累,所全活人不可数计。顺治十四年(1657年)六月以
恩诏加一级。
顺治十五年(1658年)考满加
兵部尚书,给予应得诰命,荫一子入监读书。顺治十六年(1659年)三月加
太子太保。顺治十七年(1660年)二月调
工部尚书。顺治帝想要将祭祀统一到
大享殿进行,限一月竣工,霍达不辱使命按期完成。七月,以太子太保、工部尚书管
都察院左都御史事。霍达感念顺治帝对自己的知遇之恩,殚力振作,不辞劳瘁。十月患痰疾,犹勉强办事。十一月上旬上奏建议外官转内需考核功绩且要限额。十二月病情逐渐严重。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八日(1661年2月5日)顺治帝去世,霍达十分悲痛,病情再度加剧。三月中旬乞假归家调理。四月去世。六月中旬予
祭葬如例。
金之俊:呜呼!公真可谓鞠躬尽瘁,以死勤事者矣。公通籍三十余年,除两次读礼家居外,余悉扬历仕途,忧公思职,无一优游晏衎之日。出为外吏,则洞悉民隐,
芟除奸盗,所至见德,所去见思。入为京朝官,则谙习国体,明解朝章,气节棱棱,俨不可犯,而胸无城府,盎然迎人于
光风霁月之中。虽位跻三事,年逾花甲,而猷畧未竟,精力方旺。胡期昊天不吊,遽夺我老成典型,令人翔顾
班联中,怅然失所仰止。
金之俊《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工部尚书管都察院左都御史鲁斋霍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