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诠,13世纪
越南语文学家和
诗人。出生于越南北部永富省下和县(一说是海兴省青林县),生卒年月无记载。1247年,他考选为
太学生,以后曾在越南
陈朝任职到
工部、
刑部尚书。据越人
吴士连所著《大越史记全书》记载,1282年,即
陈仁宗四年,“时有
鳄鱼至
泸江,帝命
刑部尚书阮诠为文投之江中,鳄鱼自去。帝以其事类
韩愈,赐姓韩”,因此又名韩诠。
阮诠精通
汉文,他的
祭鳄鱼文即是用汉文写的。他是
越南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使用
越南语和古代越文──“
字喃” (意思是“俗字”)──创作诗赋的人。他还成功地把
唐诗的格律应用于创作越南语的诗歌,形成了越南文学史上的“
韩律”诗体。韩律的特点是依据古
汉语四声分为
平、
仄两大类的原则,把越南语中的六声也分为平、仄两大类,作为诗律的基础。此后,韩律成为越诗的基本诗体,为越人所喜闻乐见。
胡志明(1890~1969) 写的一些越文诗,仍采用准确的韩律。后来出现的越南“六字、八字体诗”和“双七字、六字、八字体诗”的格律都采用了韩诗的平、仄音调。
以前,越南曾有人把阮诠说成是字喃的创始人。经过20世纪70年代前后的考证,字喃产生的年代肯定比阮诠要早。但正如《
大越史记全书》所称,“诠能国语赋诗。我国赋诗多用国语,实自此始。”可见他是历代公认的用越南民族语文进行文学创作的先行者。自他开始,越来越多的诗人用字喃进行诗歌创作。在越南语文和民族文学发展史上,他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